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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母親修煉法輪功 勝利油田李龍遭警察打壓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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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東營市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出動大量警力,非法抄家、綁架了至少12名勝利油田法輪功學員與家屬。五月八日,勝利油田孤島地區出現「慶祝五﹒一三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橫幅,七月十五日,孤島法輪功學員王英、白興文等被綁架、非法抄家。王英兒子李龍支持母親修煉,也遭勝利油田孤島海濱分局及朝陽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和多次傳喚等迫害。

李龍,勝利油田孤島東利電氣公司員工。其母王英,今年57歲,是油田職工家屬,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如今已二十多年了。煉功前王英身體很差,有很多種病:嚴重神經衰弱,神經性頭痛;嚴重近視眼,眼動脈硬化;胃病,胃軸彎曲,慢性腸炎;乳腺增生;腎虛;貧血,血壓低(60/90)蹲下起來要慢慢來,不然就眼冒金星。還有風濕性關節炎等,渾身上下都是病。因為長期遭受病痛,幹個家務活都費勁,那年才三十出頭的王英就覺得自己這輩子活的太苦了。神奇的是,王英修煉法輪功兩個多月後,身體就奇蹟般好了,而且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渾身有勁,心情也愉悅起來,感覺生活又充滿了希望。即使在丈夫離世後,家裏缺了頂樑柱,她也能用自己柔弱的肩膀堅強的撐起這個家,給兒子一片藍天。看到母親修煉前後的翻天覆地的變化,當年李龍幼小的心靈,對法輪功師父無比的感恩。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惡首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發動了迫害法輪功的運動,王英堅持修煉、講真話,不斷遭受警察綁架、關押、非法勞教等等迫害。從那時起,少年李龍嘗盡了酸甜苦辣、悲歡離合、人情冷暖。

對母親遭受的迫害,最初他震驚、懵懂,如今已成家立業的李龍,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學習了中國的法律,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條文後,也沒有找到「法輪功違法」的法律依據。恰恰相反,他發現警察對他母親的綁架、勞教是一種無理打壓,警察的所作所為才真正是違法的。從此以後他一步一步地明白了善惡之分、是非正邪之理。因此,雖然母親屢遭迫害,李龍始終相信法輪功沒有錯、母親沒有錯,從而堅定地支持母親修煉。

11名男子入室綁架、搶劫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早上約七點,有十一名不明身份男子先後闖入李龍家,其中海濱分局的趙魯勃領先進入。李龍欲阻止他們進來,被四名黑衣男子控制在沙發上不讓動。這夥人沒人出示任何的證件及相關的法律文件。張瑞(身份未知)示意殷軍和一女子(身份未知)兩人將王英關進臥室內關上門,過了十分鐘左右劫持走王英,沒有出示傳喚文件、也沒有表明身份。

綁架王英後,張瑞帶上了白手套聲稱要搜家,李龍讓其出示相關文件,張瑞讓萬德勝拿出了一張所謂「檢查證」。李龍看後說:「檢查證上所寫的依據是治安處罰法八十七條,據我所知八十七條只是檢查公共場所的條文,並沒有檢查私人住宅的權力。何況你們要想搜家請出示『搜查證』,沒有的話,你們就沒有權力搜家。」張瑞聽後暴跳如雷,污衊李龍反抗執法,命令萬德勝及兩黑衣男子強行把李龍背銬。

張瑞每搜一間屋就令兩名黑衣男子把李龍帶到那個屋內,在執法記錄儀下做出一副他搜家李龍在場的假相。因當時天氣炎熱,張瑞搜家時汗流浹背,萬德勝見狀在一邊拿著本書給其搧風,極盡巴結。非法搜完後,把李龍家中的合法私人物品放在了一個貼著「證物箱」的紙箱內,搜查期間還搶走了李龍的手機,強制斷絕李龍與外界的聯繫。扣押物品未讓李龍清點、沒有給李龍一份物品扣押清單。被非法扣押的有大法書籍兩本(他母親幫帶孩子時看的書)、台式電腦主機一台、固態硬盤一塊、MP3播放器一個、手包一個,內有U盤及讀卡器六~七個,手機兩部(華為、vivo)。

張瑞又搶走了李龍家裏的鑰匙和車鑰匙,在李龍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對李龍的私家車進行了非法搜查,拿走了李龍車上的私人物品七件(護身符兩張,分別印有「法輪大法好」的A4紙五張)。之後把李龍劫持上了一輛黑色普通轎車帶到了海濱分局。

到了分局,警察先是把李龍帶到了一間屋內,勒令李龍坐到鐵椅子上,萬德勝等人對李龍言語威脅,並進行血液採集和頭髮採集。之後,萬德勝和國保人員劉錄英對李龍進行審訊,審訊時劉錄英不僅拍桌子恐嚇李龍,還對李龍進行辱罵,期間還進來一名叫趙濤的不明身份男子用語言誘導李龍,企圖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非法審訊完成後,讓李龍在筆錄上簽字,李龍說:「你所寫的筆錄內容不全,有些我說的話你沒有寫進去。」萬德勝說就算李龍沒有簽字也沒有關係,然後就自行在筆錄上寫了一些內容,不讓李龍看。

之後,兩名黑衣男子把李龍帶到了一間專門關人的玻璃房內,非法關押到次日九點左右,萬德勝才把李龍叫了出來,領李龍到了一間房內,要求李龍簽字,李龍拒絕。李龍要萬德勝返還在李龍家非法搜走的物品,被趙傳勇威脅說,如再要東西就再關李龍。這時王英也被領進了屋內,王英擔心兒子又被他們非法關押,就把李龍拉出了屋門。李龍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長達二十四小時以上。

再次被劫持、非法審訊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海濱分局及朝陽派出所警察再次分別闖入王英和兒子李龍所在的單位進行騷擾,朝陽派出所警察馬玉強等人強行將王英從工作單位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另一撥有四、五個警察開著警車去李龍所在的東利電氣公司,企圖帶走李龍。領導同事不勝其擾,有的職工私下議論說:「這麼實誠、心眼好的小伙子,警察不是抓壞人的嗎?」

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左右,李龍在外施工,一名身穿警服人員出現,要李龍跟他們走一趟,李龍要求其出示警察證,警察證顯示姓名是任安遠。李龍又要求出示相關文件,任安遠拿出了一張傳喚證,上面蓋著「朝陽派出所」的公章,簽名人是馬玉強。李龍要拍照留證監督,被任安遠無理拒絕;李龍提出打電話讓警督現場監督他們執法,再次被無理拒絕。他們聲稱李龍現在是違法嫌疑人,沒有這些權利。

李龍被任安遠、宋銘軒、馬玉強和李紅軍共四人帶到了海濱分局朝陽派出所的辦案區。宋銘軒對李龍搜身,搶走了李龍隨身帶的鑰匙串,然後把李龍帶到一間審訊室,要求李龍坐在鐵椅子上(任安遠主審,宋銘軒記錄)。李龍說自己不是罪犯,拒絕坐在鐵椅子上,站在了一邊。李龍按法律規定提出要看《權利義務告知書》,宋銘軒稱牆上貼著的那個就是。李龍看後對其說:「你這上面的內容不全,我要求看文件。」宋銘軒說第一次傳喚已經給看了,這是第二次就不能給了(第一次也沒給看)。

李龍質問警察:「我是哪裏違法,是治安案件還是刑事案件?」任安遠回答是行政案件。李龍問案號是多少?任安遠說:「五月十三啥日子你不知道嗎,幹了啥事?」李龍說:「我沒幹過甚麼違法的事,是你們警察違法搜查、違法傳喚。」李龍要求警督現場監督執法、要求打電話給律師均遭到拒絕。宋銘軒說李龍現在是違法嫌疑人,沒這個權利。李龍再次要求他拿出法律依據,宋銘軒不予理睬。

宋銘軒又草草地問了幾句話就拿筆錄讓李龍簽字。李龍看筆錄上面所寫的根本不是自己說的話,就質問宋銘軒,憑甚麼敢隨意篡改筆錄。宋銘軒稱我有記錄甚麼不記錄甚麼的權利,就算你看監控,我們做的也能對的起來。李龍聽後就在筆錄的最後一頁寫上「以上筆錄與所述不符,所以拒絕簽字」。宋銘軒看後把筆錄最後一頁抽了出去,然後又重新打印了一張,在上面寫了些不知道甚麼內容。之後把李龍帶到了關押室,直到十二點多鐘才把李龍放出來。


涉案違法警察與人員:
1、山東省濱海公安局海濱分局:
任安遠(國保大隊長)、18205461991
殷軍(國保副大隊長)、
劉錄英(國保610人員)、0546-8506636(辦);18505461988、15666219779
趙魯勃(刑偵二隊人員)、趙傳勇

2、海濱分局朝陽派出所警察:
馬玉強(指導員)、萬德勝(副所長)、宋銘軒、李紅軍

3、張瑞(身份未知)、趙濤(身份未知)、一女子(身份未知);
4、四名黑衣男子(油田護衛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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