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葉國兵遭報被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據江西省2022年1月18日消息,江西省景德鎮市檢察院於2021年11月以「受賄罪」對葉國兵提起公訴,景德鎮市中級法院於2021年12月以「受賄罪」判處原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葉國兵有期徒刑7年6個月,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這是又一起參與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人遭到惡報的例子。葉國兵在任九江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期間,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含冤離世、判刑入監、綁架抄家、關押拘留。

葉國兵,男,1961年2月生,江西進賢人,2000年12月任中共上饒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2002年5月任九江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在2006年12月兼任政法委書記;2011年3月任江西省國家安全廳副廳長;2013年9月,任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常務副廳長;2021年3月後,任江西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流氓犯罪集團舉傾國之力對法輪功進行全方位迫害後,葉國兵就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盯梢、抄家、綁架、勞教、判刑,使用「連坐制」對法輪功學員的親屬等進行殘酷迫害。2005年10月中旬,九江縣一中教師、法輪功學員費重閏(男,40歲)在向摩托車店主講真相時,遭店主舉報,隨後被趕來的九江縣惡警活活打死。費重閏的遺體在不同部位顯現多處創傷:嘴角青腫,並且有鮮血流過的痕跡;門牙掉落兩顆,折斷一顆;左太陽穴後有一書名號形傷口,傷口有凝結了的血;右太陽穴往上一寸處有一直徑約1.5公分的肉向下凹的圓形傷痕(沒有破皮);背部左肩下有長形紅色刮傷;雙手肘關節有擦傷;雙膝有灰塵。法輪功學員吳井軍,女,45歲,江西省輕工業品進出口公司財務科副科長,前後經歷了長達十年的非法關押迫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含冤去世,在去世前二十天還當庭遞交了訴江控告書。

在中共嚴密封鎖消息下,經明慧網曝光報導的江西省遭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的法輪功學員至少66人,其中南昌市23人、九江市22人、宜春市1人、上饒市1人、撫州市1人、余江縣1人、贛州市2人、新余市2人,樟樹市3人。

僅二零二零年,江西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共計170人次,其中:遭騷擾含冤離世2人、非法判刑26人、非法庭審11人、非法刑拘27人、綁架26人、騷擾67人。全省多地持續發生了派出所、單位、社區及居委會等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迫害。

葉國兵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具體案件請見明慧網《原江西省公安廳副廳長葉國兵遭報被查》。

針對法輪功學員葉國兵在任其它職務時所犯下的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仍有待曝光。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人不治天治。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