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南省高級法院院長胡道才迫害法輪功的罪行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2021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後,36個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向本國政府,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的23個國家、日本、韓國、瑞士等國的政府,遞交了最新一批迫害者名單,要求依法對這些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河南省高級法院院長胡道才在此次遞交的名單當中。

胡道才(Hu,Daocai),男,1962年9月生,漢族,江蘇沭陽人。1997年12月任江蘇省沭陽縣法院院長,2000年8月任江蘇省宿遷市中級法院副院長,2002年12月任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代院長、院長,2007年12月任江蘇省高級法院副院長,2011年5月任江蘇省南京市中級法院代院長、院長,2018年1月至今任河南省高級法院院長、中共黨組書記。

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胡道才長期在直接參與迫害的中共法院擔任要職,特別是2018年1月任河南省高級法院中共黨組書記、院長以來,竭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是河南省法院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總指揮,他多次在講話中污衊法輪功,要求各級法院「嚴厲打擊……邪教」在其任職期間,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河南省有20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僅2021年1-6月就有70人,是全國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其中新鄉市81歲法輪功學員鄭家金被判刑9年。

據不完全統計,自2018年胡道才任職以來,河南省至少有郭保軍、白國顯、馮中現(馮中獻)3名法輪功學員因被非法批捕、庭審、判刑,在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更多人被酷刑迫害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有的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胡道才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下面是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的案例:

1.鄭州郭保軍被非法判刑、迫害致死

鄭州市法輪功學員郭保軍,2019年11月10日因發送真相資料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2年。2021年3月14日凌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短信通知其家人說,郭保軍已去世。看守所的人要求家屬寫「對於(郭保軍)正常死亡無異議」這句話,被家屬拒絕,看守所不讓家屬見郭保軍的遺體。

2.被枉判八年 河南白國顯遭迫害離世

河南省信陽市80歲的法輪功學員白國顯,於2017年3月16日被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陶玉華、楊成雲、丁雪梅、李俊華、楊山萍。2018年9月19日,白國顯、陶玉華等6人被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白國顯被判刑8年,罰金26,000元;陶玉華被判8年半,罰金30,000元;楊成雲被判刑8年半,罰金30,000元;李俊華被判刑7年半,罰金20,000元;丁雪梅被判刑7年半,罰金20000元;楊山萍被判刑2年。白國顯被劫持至鄭州監獄繼續關押,2019年下半年,白國顯被迫害致出現血壓高、呼吸困難等症狀,被保外就醫,於2021年4月19日含冤離世。

3.南陽市法院對41名法輪功學員冤判,最高刑期13年,馮中現被迫害離世

2019年4月初,河南省南陽市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局的策劃下,南陽市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監聽、監控,7月開始對全市所有住戶、門店等進行所謂「入戶走訪」,到法輪功學員家中要戶口簿、身份證、填表登記、照相;8月29日下午,召集所有參與這次綁架人員布置任務,此時起,所有參與這次行動人員不許與外界聯繫,市區和各縣列出了要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事先就開出非法行政拘留證。當晚上10點鐘,到鄉鎮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綁架。8月30日凌晨開始,在南陽市區以及各縣開始大面積非法抓捕。

據不完全統計,至少80多名可確認姓名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這些被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退休局長、小學老師、口腔科醫生、工程師等。約1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截至2021年6月,已有40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其中馮中現(馮中獻),男,70歲,於2019年8月30日被警察綁架,被銬了一夜,後由於身體狀況太差被放回家。回家後僅3個月時間就含冤離世。

2020年8月11日,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對趙培元、王偉等27人進行開庭。庭審中,法庭要求指定的「辯護律師」為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做有罪辯護,公訴人王峰知法犯法迫害良善,要求法庭擬判法輪功學員最高刑期達10年-14年,大多在5年以上。

2020年12月30日,宛城區法院非法宣判(2020豫1302刑初230號),最高刑期達13年,27人被勒索罰款總計49.9萬元。其中:

趙培元,被判刑13年,罰金5萬;
王偉, 被判刑9年, 罰金4萬;
潘東興,被判刑8年, 罰金3萬;
孫同仁,被判刑7年, 罰金4萬;
來桂敏,被判刑7年8個月,罰金3萬;
王小碧,被判刑7年,罰金3萬;
梁兆芳,被判刑4年6個月,罰金3萬;
溫建華,被判刑4年,罰金2萬;
譚波, 被判刑4年,罰金2萬;
李潔榮,被判刑3年,罰金2萬;
陳濤, 被判刑3年,罰金2萬;
董聚安,被判刑2年,罰金1萬;
李曉玲,被判刑2年,罰金2萬;
王英林,被判刑1年10個月,罰金1萬;
王勤, 被判刑1年3個月,罰1萬;
王靜瑞,被判刑1年3個月,罰金1萬;
王連鳳,被判刑1年3個月,罰金1萬;
楊豐東,被判刑3緩5,罰金2萬;
葛鳳芝,被判刑3緩4,罰金2萬;
王志清,被判刑3緩4,罰金2萬;
方寶軍,被判刑3緩3,罰金2萬;
劉元真,被判刑2緩2;
宋恆林(王連鳳丈夫),被判刑1緩1年6個月;

2021年3月,何喜梅、曹愛蘭、王鐵壯等14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南陽市各區法院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9年,共被勒索現金19萬元。其中:

何喜梅,被判刑9年;
曹愛蘭,被判刑8年;
王鐵壯,被判刑7年;(南陽市宛城區法院)
帖林峰(何喜梅的丈夫),被判刑4年;
韓蘭英(近80歲),被判刑4年;
栗美玉,被判刑4年;
張玉蓮,被判刑3年5個月;
袁喜風,被判刑3年;
奎應祥(男,80多歲),被判刑3年;
張喜彬(男,80歲),被判刑3年;
袁大玲,被判刑緩3年;
賈敬安,被判刑緩3年;
劉付榮,被判刑緩3年;
魏傑, 被判刑緩2年。

'胡道才'
胡道才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