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撫州市公安局長羅富楊遭報被「雙開」、審查起訴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消息,江西省撫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羅富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目前已被「雙開」,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羅富楊,男,漢族,一九六九年七月出生,江西興國人。羅富楊於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先後擔任江西省贛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常務副局長;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一月先後擔任江西省撫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長。
羅富楊長期在政法部門擔任要職,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組織、指使及操控的直接領導責任。
1、贛州市法輪功學員張鳳森被綁架、毒打、注射毒針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多鐘,贛州法輪功學員張鳳森(男,八十歲)被綁架、搜身,被抄家,警察抄走了大法書籍,砸碎了錄音機。張鳳森老人還被用繩子反綁雙手,警察拳擊他的背部致紅腫疼痛,罰坐老虎凳兩個多小時。兩大拇指上被打毒針,可見針眼。當晚,老人被放了回去後發低燒,難受,背直不起來。
2、贛州市的法輪功學員張珍青遭綁架、抄家、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贛州市的法輪功學員張珍青(女)在大姐家被綁架,當場被抄走十幾本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法輪圖象、播放機和三百元真相幣,在場的兩名南昌法輪功學員也一同被綁架。後兩名南昌法輪功學員因高血壓被釋放,而張珍青卻被非法關押了十天。
3、贛州市的法輪功學員顧秀芳兩次遭綁架、抄家、關押、注射毒針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早上七點多鐘,贛州市的法輪功學員顧秀芳(女)遭撬門綁架、抄家,後被關押在贛州市看守所十五天。在派出所,顧秀芳被強行注射毒針。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下午五點多鐘,顧秀芳再次被強行入室綁架、抄家,被抄走大法資料、真相資料等物品,後被劫持到贛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迫害。
4、贛州市下轄的縣區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贛州市定南縣法輪功學員黃劍芳(女)被綁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贛州市興國縣法輪功學員李小林(女,四十五歲左右)被綁架抄家,被抄走了打印機,電腦,刻錄機等私人財產,並被劫持到興國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贛州市崇義縣法輪功學員蘭常英被綁架關押。
5、撫州市及下轄縣區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撫州市南城縣的法輪功學員羅建容(女,五十四歲)遭綁架關押。二零一九年九月四日,撫州市崇仁縣的法輪功學員龔曉宏(男,五十九歲),遭綁架、拘留,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二零二零年四月,撫州市法輪功學員夏季萍的老母親遭騷擾驚嚇。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撫州市崇仁縣的法輪功學員戴傳義(男,五十三歲)被撫州市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撫州市看守所。
二、撫州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黃建華、周建平遭惡報被查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消息,江西省撫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周建平被「雙開」,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依法審查起訴。
周建平,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十月生,江西金溪縣人。從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今,周建平一直擔任撫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消息,江西省撫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黃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黃建華,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十月生,江西臨川人。從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今,黃建華一直擔任撫州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從二零零七年二月至今,周建平、黃建華兩人均在撫州市中級法院擔任邪黨的黨組成員、副院長,對該期間撫州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枉判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
1、余江縣的法輪功學員寧勤被維持一審非法判決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傍晚七點半左右,鷹潭市余江縣的法輪功學員寧勤(女),在余江縣的家中被撫州市金溪縣和鷹潭市余江縣的國保警察綁架和抄家,後被關押在撫州市看守所。
寧勤的律師在一審法庭上,從法律的層面上,為寧勤作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及法官自知理虧,無言以對,當即宣布休庭。但事後,法院在邪黨政法委及六一零的操控下,仍然對寧勤作了七年半的枉判決定。
寧勤不服一審枉判,當即表示上訴,不僅委託律師上訴,同時寧勤本人也寫了「上訴書」。
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撫州市中級法院寄了信函給寧勤的代理律師。大意是:寧勤的案件不再開庭,維持一審非法判決七年半。撫州市中級法院罔顧事實,竟然不開庭,維持一審非法判決迫害好人。
2、鷹潭市的法輪功學員耿德成被秘密開庭、冤判三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鷹潭市月湖區法輪功學員耿德成,去往金溪縣看望親戚,被綁架,被關押在金溪縣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撫州市臨川中級法院對耿德成秘密開庭,冤判耿德成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並停發工資。
其實撫州市臨川中級法院清楚耿德成沒觸犯法律,只是跟世人講了幾句真心話──法輪功好,法輪功是受冤枉的,根本就沒有半點違法行為。可撫州市臨川中級法院為了自身的利益,與公安、檢察人員公然勾結,偷偷摸摸誣陷好人。還黑白顛倒,把冤判耿德成的黑材料經過造假加工做成負面報導,在電視上播放,造成極壞影響。
3、崇仁縣的法輪功學員戴傳義被維持原判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撫州市崇仁縣的法輪功學員戴傳義(男),免費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遭撫州市國保警察綁架和抄家搶劫。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戴傳義被一審視頻非法開庭,親友、律師只能在手機上隱隱約約看到他,後戴傳義被冤判五年半。戴傳義不服,提出上訴,同時,委託的律師也把上訴辯護材料寄給了撫州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七日,在沒有被告、沒有辯護律師、沒有任何旁聽者的法庭上,戴傳義被撫州市中級法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五年半刑期。戴傳義的親友對撫州市中級法院的裁定表示異常憤怒,律師也表示非常失望。
從上述可以看到,憲法賦予人們信仰自由的權利,法院本是體現公平、公正的司法機構,而撫州市中級法院卻淪為中共知法犯法、構陷大法弟子的法律工具。
迫害佛法修煉者,必將遭到惡報。羅富楊、周建平、黃建華,表面上因為貪腐,在政治鬥爭中被剔除,實際是因參與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而遭到了天譴惡報。
惡報不是法輪功學員希望看到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就是為了讓世人明白真相,得到神佛的救度。希望江西省公檢法仍在參與迫害者能夠警醒,把生命留給自己,把良知公義留給社會,把福德留給自己和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