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11月,封安擔任瀘州市政法委副書記兼公安局長,2016年11月擔任瀘州市政法委書記到2019年7月卸職,任瀘州市常委副市長。在迫害法輪功的職位上,封安歷時4年零8個月。期間,據不完全統計,全市被冤判法輪功學員數十人;非法拘留二十餘人。劉雲芳等數名遭冤判法輪功學員被強令退回服刑期間已經發放的退休金;1名法輪功學員被開除公職,1名65歲的殘疾法輪功學員被取消享受低保待遇。
每年3月的邪黨「兩會」、「4.25」、「6.4」、「7.20」、「10月1日」等所謂敏感期,政法委、610、公安、國安如臨大敵,從上到下層層部署,藉口「維穩」,裹挾街道、社區、單位、鄉鎮村社人員採用下三濫手段對法輪功修煉者隨意抄家、拍照、搶劫毀損私人財物、蹲坑跟蹤監視、綁架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敲詐勒索、威脅恐嚇,株連法輪功學員家人、子女、單位、親友……
2011年至2019年,封安在瀘州市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的部份案例
1.瀘縣冤判3人、非法拘留3人
易群仁:2013年11月1日,正在山上幹活,被瀘縣國保人員、奇峰派出所、大江村村委十幾人抄家綁架關押;2014年6月24日瀘縣法院非法庭審,2014年11月4日被瀘縣法院冤判四年;2015年3月16日瀘州中院二審在看守所內秘密進行,維持冤判。
馮德瓊:2013年12月11日和高大容在瀘縣瀘毗鎮被瀘縣國保大隊鄧基祥、毗盧派出所李某綁架,第二天因身體原因取保候審,於2016年12月29日被瀘縣國保特務蹲坑綁架逮捕;2017年4月1日庭審、2017年7月6日冤判2年,罰金兩千;2017年11月1日二審維持冤判。
趙文秀:2015年7月被綁架拘留1個月,期間絕食抗議被兩次注射不明藥物,記憶力突然衰退,記不起往事;2019年3月被瀘縣海潮派出所綁架,即被瀘縣法院判刑7年半,於2019年5月7日被投進四川成都女子監獄迫害。
朱瓊修、孔祥華:2015年7月14日因訴江被瀘縣國保夥同派出所、村社人員綁架拘留。
2 .納溪區冤判8人、非法拘留1人
楊太珍:2011年8月18日,在納溪紫陽被棉花坡派出所綁架交納溪國保大隊刑拘,絕食3天後取保回家;2011年8月1日監視居住;2014年9月21日被納溪國保惡警綁架關押;2014年12月9日被納溪法院冤判4年;2015年3月15日瀘州中院二審在看守所內開黑庭維持冤判。
周邦琴、汪澤宣、汪代桂:三位貴州法輪功學員,2013年6月7日,在納溪百合趕場被抓,關進納溪看守所,2014年,被那些法院冤判:汪澤宣被誣判三年零七個月;周邦琴被誣判三年零三個月;汪代貴被誣判三年。
唐天敏:2017年4月10日被綁架,大約6月被納溪法院冤判2年半。
張利輝:2016年8月7日在納溪護國紹壩鄉被綁架關押,2017年被關押一年多的張利輝被納溪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處罰金一萬五千元。上訴維持冤判。
劉雲芳:2016年11月1日在納溪紫陽路被納溪永寧派出所綁架關押8天後,因身體原因放回監視居住;2017年3月29日被永寧派出所李雄明綁架到檢察院拿起訴書;2017年7月19日在家中再次被李雄明等人抄家綁架關押瀘州看守所,2017年8月11日與2017年11月30日在看守所內密審密判1年半,罰金兩千元,剝奪上訴權,投進四川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迫害。
巫德容:2017年9月18日在家中被抄家綁架關押;2018年12月被納溪法院枉判3年,處罰金五千元。
李治權:2015年6月18日被宜賓高縣、瀘州市、納溪區公安局合夥抄家綁架關押高縣拘留所拘留。
3.合江縣冤判六人、拘留三人等
劉小林;2015年11月20日因訴江案被合江610國保惡警挾持到洗腦班,一週以後,綁架到瀘州看守所迫害。2016年10月14日被合江法院密判5年,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迫害。
夏成貴:2015年11月20日因訴江案被迫流離失所;2018年3月顛沛流離至病危的夏成貴被合江國保綁架關押;2019年被冤判4年半。
趙永秀:2019年6月4日被合江縣國保任偉、王中和夥同合江榕山派出所抄家綁架冤判1年。
高賢英、張元華、鄒明英:2017年7月12日高賢英、鄒明英、張元華、董國珍、劉忠芬、帥先芳、宋平等7人在合江縣五通鎮趕場被綁架。2018年4月3日高賢英、張元華、鄒明英等3人被合江檢察院構陷到合江法院收監;2018年6月14日合江法院開黑庭,2018年11月18日冤判:高賢英7年勒索罰金七千、張元華3年半勒索罰金六千、鄒明英1年半勒索罰金兩千。2019年5月23日瀘州中院二審在看守所內秘密開庭維持冤判。
董國珍、劉忠芬、帥先芳、宋平:與高賢英同時被綁架,高賢英、董國珍第二天放回,監視居住;劉忠芬、帥先芳、宋平被非法關押1個多月,向其家屬勒索1萬元後於2017年8月18日才取保放回。
謝正恩:貴州赤水謝正恩於2017年5月17日被合江縣九支派出所綁架抄家,放回家等後傳喚……
4.龍馬潭區─冤判二人、拘留三人
陳世康:2013年6月26日在家門口被綁架,而後被龍馬潭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在成都龍泉監獄被迫害致生命垂危;2016年過年前秘密送回家。回家二十天左右,於正月十六左右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九歲。
張光先:2016年1月26日在龍馬潭區石洞鎮被綁架關押;2016年6月7日被龍馬潭區法院密審,10月21日冤判三年,處罰金二千元。2017年1月20日二審瀘州中院在看守所內秘密進行,維持冤判。2019年1月冤獄期滿回家,社保強令扣除冤獄期間依法已領取的養老金。
不知名: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大法學員:2014年11月26日講真相被龍馬潭區公安局拘留10天後於10月19日回家。
溫中秀:2015年8月17日在長安鄉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關押瀘州看守所拘留10天。
吳厚玉:2015年7月8日在龍馬潭區胡市鎮發真相資料被綁架拘留15天。
5.敘永縣─冤判一人
王滿群:2014年8月5日上午10點過在新區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國保辦公室迫害到下午1點多回家。2014年9月16日發真相資料再次被綁架關押瀘州看守所;2015年1月7日庭審,2015年7月冤判3年半;三年冤獄期滿回家,被社保局勒令退回冤獄其間發的退休金。
6.古藺縣─冤判四人、拘留九人
張自琴羅正貴:2013年5月28日,二人被非法判刑四年(這是第二次非法判刑)。當事人上訴,時任瀘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的封安,主導維持原判。
舒安清:2013年5月28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上訴,時任瀘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的封安,主導維持原判。
廖挺:2014年7月被綁架關押,被勒索2萬元取保;2015年11月再次被綁架,
2016年4月19日被冤判;2016年9月27日二審維持冤判。
餘興為、李常林:2014年11月20日二人被綁架拘留,李常林被折磨兩天後仕途不合格放回家,餘興為被拘留10天。
周模珍:2015年5月12日與周模芬、孔祥芬在國內莊園村救人被綁架,周模珍被關押瀘州看守所。
羅國強、楊美香:2016年11月15日被古藺縣維穩辦、國保夥同太平鎮惡人綁架關押瀘州看守所分別拘留10天、8天。
劉英群、卿夕群:2017年1月16日被古藺縣國保和太平鎮派出所所長陳永浩綁架關押瀘州看守所拘留8天。
駱雪梅:2017年7月7日在古藺鎮護家鄉講真相被護家鄉派出所警察魏星、張燕(女)綁架送到瀘州市看守所拘留15天。
牟大霞:2017年8月30日被綁架拘留5天。
7.江陽區法院冤判九人
黃朝珍:2013年11月19日,黃朝珍被瀘州市江陽區法院非法誣判五年。黃朝珍上訴到中級法院,時任瀘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的封安主導維持原判。
楊太英:2014年誣判四年。上訴到中級法院,時任瀘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的封安主導維持原判。
李延鈞:2014年誣判四年。上訴到中級法院,時任瀘州市檢察院檢察長的封安主導維持原判。
趙榮桂:2014年12月被瀘州江陽區法院秘密判刑四年。
唐明海:遭誣判四年,於2015年4月15日劫持到成都龍泉女子監獄。
羅水珍:2016年3月17日,羅水珍因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抓捕,再次被瀘州市公檢法合夥構陷;2016年9月11日,江陽區法院在納溪看守所內對羅水珍進行非法庭審,法官故意刁難律師,不准律師攜帶電腦入庭,導致律師無法進場為當事人辯護。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開庭三十分鐘不到就草草收場。2017年3月29日得知,羅水珍被非法判刑四年,處罰金一萬元。羅水珍上訴。2017年8月5日,瀘州市中級法院在家屬與民眾被禁止參加開庭,只有政法委、國保人員能進入審判庭的情況下,在看守所內對羅水珍秘密庭審。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梁文德:2016年12月13日被江陽區法院誣判五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一萬元。庭審律師被非法阻擋庭外。中級法院維持原判。2019年6月24日在四川成都龍泉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64歲。
曹乃新:2016年4月5日遭城管構陷被綁架、非法關押;國保警察炮製假口供,江陽區法院密審,誣判其有期徒刑兩年;二審法院合夥迫害,維持冤判,將曹乃新老太太投進了勞改營。
丁國琴:於2017年10月16日被瀘州市江陽區分水嶺鎮派出所綁架,關押看守所近一年時間,家人得不到關於丁的相關信息。直到2018年8月下旬,其家人才驚聞,丁國琴已被非法判刑兩年半,於2018年8月22日被劫持到四川成都龍泉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2019年5月21日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以上僅是封安任相關職位期間與其有關的部份迫害案例。2019年7月至今,封安任職瀘州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邪黨黨組副書記。在此期間,瀘州市發生的迫害法輪功事件,封安難脫幹繫。
封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