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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75歲夏敬澤結束冤獄後仍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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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長沙市岳麓區75歲的法輪功學員夏敬澤女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天心區桂花坪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劫持關押構陷,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開庭,判刑十個月,同年九月二十八日回家後,仍不斷遭受騷擾、威脅。

下面是夏敬澤老人訴述她遭受迫害的經歷:

(一)被非法構陷關押十個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左右,有人敲我家的門,我問是誰?一個男的聲音回答是社區居委會的,給我送中國新年慰問物質,我說:「我不要,你去別家吧。」但敲門聲仍不停。我隨即將門打開,突然闖進三個男人,為首的那人姓曹,進來後拿著警號證在我眼前揚了一下,自我介紹是天心區桂花坪派出所的(都未著裝),說要我隨他們去派出所一趟,原因是十一月十七日下午三點他們在天心區政府附近電線桿上發現兩張標語,一張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退黨團隊電話」,另一張是「信仰自由,迫害有罪!」又同時在附近監控器發現我路過此地的一張正低頭往口袋找東西的監控錄像,便主觀臆斷那兩張法輪功真相標語是我張貼的。隨後他們拿出複製在手機上的以上「證據」給我看。我告訴他們法輪功標語不是我張貼的,至於那張監控錄像也只能證明我曾經路過此地,但不能證明法輪功標語就是我張貼的。

他們見我這麼一說,在無搜查證和其它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開始非法抄家,將我的法輪功著作五本及手抄經文三本搶去,我不讓他們拿走大法書,他們就說:書給你留下,你隨我們去派出所做個筆錄,讓你女兒陪同,下午四點左右保證送你回家。就這樣我被他們騙去了派出所,後來我才發現他們趁我不注意時還是將我的大法書搶走了,作為所謂我的「犯罪物證」。下午非法審問錄寫筆錄時,由於我不配合他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他們就翻來覆去問同樣的問題,非得逼迫我按照他們已經定下的框框承認法輪功不乾膠是我張貼的,我乾脆保持沉默不回答任何問題,最後他們就只好在每項筆錄上填寫:「拒絕回答」,隨後他們就將我鎖在一間小房內。

直到晚上七點左右,曹姓等警察對我說:你的材料報上去之後,上級領導說你的案子比較複雜,暫時不能讓你回家,要去第四看守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後,曹姓等三警察又以天心區公安局的名義非法提審我,並對我說:你只要認罪認罰,很快就可以放你回家。我說:「我沒有罪,不存在甚麼認罪認罰。」他們就將早已填寫好的逮捕證給我,要我簽名,我拒簽。

二零二二年二月對我的「換押證」改為雨花區公安局,當雨花區公安局提審時,我將案情如實告訴他們,希望他們從新審理此案。誰知他們一鼻孔出氣,互相包庇,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我收到由雨花區檢察院檢察官蔣曉明簽發的起訴書副本,我發現起訴書中所寫的所謂犯罪事實與本案實際情況多處不相符,於是,在第四看守所警察的幫助下,我曾經分別給雨花區法院及檢察院蔣曉明寫信反映情況,希望從新審理此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處理此案。可是他們對我提出的要求,沒作任何處理和解釋(據了解信已收到)。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非法開庭時,我又將此信重抄了一份,親手交給法庭書記。當時說是「開庭」,其實是走形式,只有六個人參加。即:雨花區法院審判長楊勇、雨花區檢察院檢察官蔣曉明作為公訴人出庭、法院指定的陪審人民代表、書記;我及我請的援助律師。開庭的程序:首先是雨花區法院審判長楊勇講話,然後由公訴人蔣曉明發言(時間較長),由於他講話的聲音較小又快,我聽不太清楚,大概就是起訴書中的那些內容,然後問我有甚麼要說的,我剛講了幾句話,就被楊勇打斷,叫我不要說了。最後是律師為我作辯護。

非法開庭後,他們按照早就定好的框框當場宣判:某某某(指我的名字)(涉嫌宣傳×教破壞法律實施罪根據訴訟法一百七十二條判有期徒刑十個月,罰款四千元(聽兒子說沒要他交錢)。這就是我被非法關押在第四看守所的十個月的整個迫害過程。

(二)持續的騷擾威脅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關押十個月期滿釋放)上午九時多,兒子接我回家,車還沒到家,路上就接到駐社區警察楊志清打來的兩個電話,兒子沒接。上午十點多鐘,剛到家,楊就敲門騷擾,兒子未開門,楊又打兒子手機,兒子未接,楊將警車停在我家樓下。我所在社區居委會綜治辦專幹戴正午給兒子發信息,問兒子是否去接我,他想上我家看看我。兒子回信息:「我媽剛回家,很累,身體又不太舒服。今天下午要睡覺,誰也不見。」

二零二二年十月八號上午十點多,兒子收到楊電話,要我去派出所一下,否則他要上我家來。兒子說他要上班,聯繫不上我。下午三點多,社區居委會王書記輕聲敲我家的門,我正準備開門,還沒走到門前,突然又聽到一陣急促的搥門聲,我估計是楊志清,就沒開門,敲了一陣,他就在我門上貼了一張紙條,叫我明天去派出所找他。

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上午十點多,楊又上我家敲門,我沒開門,楊將我家的電閘拉下來就走了。並給我兒子打電話說如果我下次再不開門,他要找人來撬門。兒子說:你這不是私闖民宅、典型的執法犯法嗎?你想過後果嗎?楊立即將電話掛了。

同日下午三點多,社區居委會書記王媧與綜治辦專幹戴正午來我家,說:中共要開二十大了,這段時間要我保證不去外面發傳單和貼不乾膠,否則會把我抓起來關進監獄,並且會直接影響到我兒女的工作及孫子讀書等。我對他倆說:我不會具體跟你們保證甚麼,但我可以告訴你們:「我們煉法輪功的人都是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的人,任何時候都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人,在社區也同樣是個好居民,任何時候都不會做擾亂社會秩序的壞事。過去不會,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後來他倆就在我家照了一張像,說是證明他們來了我家,然後就走了。

從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號至二十一號每天幾乎都有楊志清或社區居委會幹部戴正午敲門騷擾。楊甚至還發信息威脅我兒子:「聽說你媽沒有保證今後不出去發傳單等,那就是說她還會去發傳單,告訴你媽,現在監控器到處都是,你媽幹甚麼都看得清清楚楚,比如你媽某日某時去了哪兒我都知道,如果你媽又去發傳單等,馬上就會被抓進監獄關上三~五年!要你媽作好思想準備!」等等。

駐社區警察楊志清:手機 13875835778
綜治辦專幹戴正午:手機 13875829425
社區居委會書記王 媧:手機 1387319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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