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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五年冤獄 江蘇南通陸德泉在迫害中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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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省南通市法輪功學員陸德泉,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兩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共計陷獄五年。出獄後他又遭經濟迫害。陸德泉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在迫害中離世。

據明慧網資料,陸德泉多年來遭中共迫害的記錄有: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陸德泉被南通國保警察綁架到南通市崇川區麗景大酒店七樓洗腦班迫害;八月三日,陸德泉被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家人為他請了北京律師;十月二十九日,陸德泉遭南通市崇川區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陸德泉再次遭崇川區法院非法庭審;七月三十日被崇川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左右,陸德泉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八月十三日,陸德泉遭南通市崇川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一九年八月初,陸德泉被南通看守所迫害致腦梗,生命垂危,被送醫搶救。家屬質問:陸德泉身體一直很好,沒有甚麼病史,怎麼會突然生命垂危呢?就是被綁架的那天身體也是棒棒的。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陸德泉遭崇川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陸德泉被看守所迫害致腦梗,留下嚴重後遺症,行動不便,法院根本不管,將他劫入蘇州監獄繼續迫害。

陸德泉出獄後,又遭到中共的經濟迫害。他已到了退休年齡,可以辦退休,卻因中共的經濟迫害,不能辦理退休金。他拖著腦梗後遺症的身體,被迫忙於生計,並持續遭干擾迫害。陸德泉在最後一次腦昏迷中,再也沒有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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