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病得法
一九九六年的一天,姨家的表姐見我被病魔折磨的面黃肌瘦,就說:「廣場上有煉功的,你去試試,看能不能管用。」於是我就去了市政府的小公園,不知道是甚麼功法,就跟著煉了起來。當天晚上,我就睡著覺了。後來才知道,那就是法輪功。
煉功後不到一個月,不知不覺中我所有的病都好了,上廁所也能蹲下了,我像換了一個人一樣。從此,我面色紅潤、精神抖擻,性格變的陽光開朗、寬容豁達,一天總是樂呵呵的。
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的人生,使我成為一個無病一身輕,對生活充滿信心快樂的健康人。從此,我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路。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事事處處為他人著想。在個人利益上不去爭了,單位分房子不去搶了;工作上勤勤懇懇、兢兢業業,連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
在家庭中,我孝敬公婆,相夫教子,賢惠善良。與兄弟、姐姐、妯娌關係和睦溶洽,其樂融融,是整個胡同都羨慕的大家庭,我成了鄰里們公認的好兒媳。在生活中,我能吃苦耐勞、勤儉持家,全力支持丈夫工作。孩子患闌尾炎自己照顧,不告訴忙碌中的丈夫,被評為「市公安系統百名十佳警嫂」。
二、抱著善心講真相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妒嫉,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抹黑、打壓,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導演了「天安門自焚」假案,栽贓、構陷法輪功,致使眾多的大法修煉者遭到慘無人道的殺戮和迫害。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後,我作為法輪大法修煉的受益者,按照《國際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實名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了江澤民犯下的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罪行,行使了一個公民應有的權利。誰料想,控告不但沒有被立案,反而卻遭到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市公安局調集多警種、上千人組成的突擊小組,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大面積的非法抓捕迫害。當天上午,公安分局突然出動十多個警察,包圍了我家,綁架了我。所謂的「理由」是起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妨礙了法律實施。隨即,又出動二十多個警察,威逼我丈夫必須配合他們進行非法搜查,否則也要抓走他。
警察將我兒子、兒媳開親子園教學必用的多台打印機、一體計算機、各種不同彩色紙張、光盤、照片紙、移動硬盤、優盤等個人物品,在沒有扣押清單的情況下強行拿走。對我非法審訊後,將我送入市看守所。
六個半月後,在當時的市委書記對訴江的眾多法輪功學員要「從嚴、從重、從速」迫害的指令下,在我家人完全不知情、沒有一個親人到場參加、我沒有思想準備而突然通知開庭的情況下,匆匆開庭,草草收場。我被非法判刑四年,並被勒索罰金兩千元。
在被非法關押的過程中,我一直抱著善心給警察們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具有普世價值的宇宙大法,是濟世救人的高德大法。為了你和家人千萬不要對大法犯罪,善待大法就是善待自己。
三、親人受益
(1)九十一歲的老父親褥瘡好了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邪惡「610」為了「轉化」我,兩次將我八十八歲的老父親從農村叫到看守所,勸說我放棄修煉,我沒有同意。政法委人員偽裝善良,施用伎倆,挑撥親情關係,說我怎樣癡迷大法,無情無義不管家人。政府給機會不要,誰誰都回家了等等。
家裏親人們對我誤解很深,認為我癡迷大法,不管別人,只顧修煉,不管家庭,沒有親情。認為只是簡單的簽個字,完了回家再修不是一樣嗎?甚至在邪惡的灌輸下認為我做錯了。
我被冤判後,八十八歲的老父親由於對女兒的思念,加上精神上的沉重打擊,一病不起,整天以淚洗面。由於長期臥床,右側髖骨出現雞蛋大小的褥瘡,每天流膿淌水,身體越發消瘦。去找醫生看,醫生看了看說:「這麼大歲數了,這就不錯了。褥瘡不好治癒,也沒甚麼好辦法,回去吧!」從醫院回來後,父親的壽衣都準備好了。
我丈夫到監獄會見時,對我說了情況。我心裏對師父說:「師父,我不能讓我老父親這樣不明不白的走啊,我要告訴他法輪大法的真相!」我心中生出這一念後,對丈夫說:「你回去告訴老父親,等著我出去,我有話要告訴他!」老父親抱著這一念,一直等到了我出獄的那一天。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我走出監獄,健康的出現在老父親面前時,老父親驚呆了,說:「從監獄出來的人沒有幾個像你這樣身體的,都落下了各種不同的殘疾,有的出獄不長時間就死了!我活了九十多歲了,頭一回看見我女兒這樣神奇的事情。這是甚麼情況?」我告訴父親說:「是法輪大法的師父時時在我身邊看護著我,保護著我!」老父親當時就哭了,說:「我以為你得被抬著回來見我呢。感謝李大師保祐我女兒!謝謝!謝謝了!」
我給老父親講了法輪大法的超常和大法師父的無所不能,只要符合真、善、忍,就會得到師父的保護。我老父親說:「我也要聽聽老師是怎樣說的。」於是我給老父親請了播放器,讓他聽師父的講法錄音。
我父親天天聽、天天聽,有時還跟我交流聽法後的收穫,他感慨的說,老師說的真好,讓我知道了怎樣做一個好人:在個人利益上,「不失不得」[1];在困難面前,「難行能行」[1];在矛盾面前,「難忍能忍」[1]。如果全社會都按照老師講的去做,那樣不就沒有貪腐了嗎?人與人之間不就沒有矛盾了?社會不就和諧了嗎?!
大約兩個月之後,我老父親的褥瘡神奇的痊癒了,他能下地幹活了。他感激的說:「老師啊,您那麼辛苦,還管我這個要死的人。沒想到,我也沾大法的光了!」我老父親今年九十三了,身體越發好起來了,自己能照顧自己了,人也顯的年輕了許多,親人們看見他的變化,無不稱讚法輪大法的偉大與神奇!
看到老父親身體的變化,我的兩個妹妹和妹夫都明白了真相,相信法輪大法是正法,退出了中共邪黨的黨團隊組織,三退後他們的生意越做越好,他們感恩法輪大法給他們帶來的福祉。
(2)丈夫走入修煉
我丈夫是一名公安人員,在我實名起訴大魔頭江澤民後,丈夫接二連三的接到公安局打來的恐嚇電話,單位領導也給他施壓。他深知中共邪黨的邪惡本性,將面臨的革職、下崗(失業),使他心裏非常的懼怕,吃不好,睡不好,生活在恐怖之中。
他親歷了我從身患多種疾病,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到我修煉後道德的提升和無病一身輕過程,他沒有勇氣勸說我放棄修煉,知道我不會同意的。
過了好幾天,實在不說不行了,他就跟我說:「單位老找我,你別煉了好嗎?」我堅決的說:「你告訴他們吧,法輪大法是我生命的全部,我不會放棄修煉!」他講了上級施加的壓力,我說了修煉的嚴肅性。在勸說未果的情況下,他情緒失控,隨手將桌子上師父的法像胡嚕到地上,而後摔門而去。
沒過幾天,我就遭到了綁架。一群惡人非法抄家,搶走了很多私人物品後,揚言還要再次來抄家。丈夫當時十分恐慌,怕他們再次來抄家會加重迫害我,因而在極度恐慌中毀了大法書籍和放在地下室的真相資料。我被非法判刑四年。
因警察的不斷騷擾和恐嚇,加之精神上的巨大壓力,丈夫的身體每況愈下。我出獄後,不斷的向他講大法真相,使他認識到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對師父的不敬,給大法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他後悔的流下了眼淚,愧疚的說:「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
他對以前犯下的罪錯非常的後悔、痛心、自責、難過。有一天,他跪在師父的法像前,懺悔道:「師父,我錯了!請師父不計我過往之過,用您洪大的慈悲寬恕我、救度我。希望師父給我機會,度我!我也要走入大法修煉!」從那時起,他每天都和我一起學法、煉功,一起做真相資料,加入到助師正法的行列之中。
法輪大法洪傳三十年,使上億人身心受益,走入修煉中來。儘管中共邪黨慘無人道的打壓、迫害,都沒有摧毀修煉人的意志。大法弟子不管艱難困苦,都堅定的走在助師正法的路上,用實際行動兌現著史前誓約。這其中離不開師尊的時時看護和悉心指引,每一個大法弟子都在佛恩浩蕩之中修煉。
有師父的慈悲加持,不但我自己身心受益,家人和親友都在佛恩蕩漾之中享受法輪大法帶來的浩浩洪恩!與師父同在,與大法同在是每一個大法弟子的榮耀!
我要在師父用巨大的承受延續來的最後有限時間裏,珍惜時間,珍惜機緣,多學法、學好法,多救人,遇事向內找,修好自己,履行誓約,跟師父回家。
弟子叩拜慈悲偉大的師尊!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