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煥先,男,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三日出生於山東萊西市,現任山東青島萊西市法院專職審委會委員。王煥先身份證號碼:370225196402130051,手機號:13963929009,其兒王俊曾經在萊西法院當法警,負責把法輪功學員在法院與看守所之間來回押送。
以下是王煥先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趙錫法,男,萊西武備鎮仇家莊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晚上,趙錫法被武備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在萊西看守所遭受長達近兩個月的肉體摧殘和精神迫害,當時趙錫法全身浮腫,從頭到腳腫的不像人樣,經查後得出的結論是:白血病、腎腫長瘤、胃病、腸炎等各種病。在趙錫法病重情況下,萊西檢察院仍對他非法起訴。二零零六年五月,趙錫法被萊西法院法官王煥先等人非法判刑七年。
◎郭華英,女,萊西水集鎮二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萊西法院一名法官和檢察院一名檢察官與警察隋國勤開車把郭華英拉到青島大山看守所,強制孫淑萍、陳玉香、郭華英三人所謂的「當場對質」,並讓她們三人在所謂的「口供」上簽字,欲加罪名。回來後,又隔幾天,警察把郭華英騙到龍水路派出所,又照相、又按手印後說:「你被捕了。」郭華英不配合迫害,欲走脫從樓上跳下受傷,在重症監護室住了二十八天才脫離生命危險。在她尚未脫離危險期時,萊西法院法官王煥先等人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秘密對她非法判刑四年。
◎孫玉珍,女,原萊西三中教師,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遭夏格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零六年十月,遭萊西市法院非法開庭,整個審判過程既沒通知家人,也沒有旁聽人員,更不允許她為自己辯護,只有他們草草了事的宣讀早已準備好的誣陷材料。最後法官王煥先對孫玉珍非法判刑四年。
◎陳玉香,女,萊西城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被萊西市「610」、周格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關押在青島大山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陳玉香被法官王煥先秘密非法判刑五年。陳玉香的妹妹陳玉芬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萊西警察綁架,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在萊西法院刑事庭胡乃傑的執意堅持下,非法秘密判陳玉芬三年刑。陳玉香、陳玉芬姐妹倆相繼被投入監獄,她們的父親經受不住打擊,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晚含冤離世,可憐老父親在臨終前也沒能見上兩個女兒一面。
◎劉淑香,女,萊西市月湖小學校醫,已含冤離世。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七日,劉淑香被萊西市青島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次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十月十九日被萊西市檢察院非法起訴,起訴書上謊稱劉淑香被關押在萊西市看守所,十一月七日被萊西法院法官王煥先非法判刑四年。判決書的時間是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可實際上王煥先等人在十一月五日那天就到青島大山看守所裏對劉淑香秘密開了庭,劉淑香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名。十一月十二日,劉淑香向青島市中級法院上訴,並為自己做無罪辯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青島市中級法院在無證據的情況下,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劉忠花,女,萊西市日莊鎮胡家都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遭綁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被萊西法院法官王煥先等非法判刑五年。
◎王國紅,女,萊西城區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下午被萊西水集派出所警察和「610」有關人員綁架,被萊西法院法官王煥先等非法判刑四年。
◎王仁芳,女,萊西市孫受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八日被萊西法院法官王煥先等非法判刑八年。
在法輪功真相廣為傳播、漸入民心的今天,一些知曉真相的法官或反對判刑,或不接案件,或暗中幫助受害者。王煥先卻屢屢力主判刑,而且重判。王煥先如不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的下場是極其可悲的。
萊西市法院王煥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