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倩,五十四歲,山東省濟南市人,她曾在山東財經大學任副教授,家住濟南市歷下區青年東路5號院,她修煉法輪功已經二十多年。
財經大學無理拒絕她進校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趙倩去山東財經大學燕山校區,發現門衛的桌子上貼有自己的照片,禁止趙倩進入院內。趙倩質問保衛科人員:「為甚麼這樣做?是不是因為我修煉法輪功?」趙倩說,這個決定是學校有關領導侵犯我的人權。我身為合法公民,有權利進出校區,儘管我已經辭職,但仍有一些手續未辦妥。
趙倩給他們講了一些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包括「天安門自焚」偽案;中共「六四」鎮壓學生。他們不相信,打電話找來歷下區姚家派出所人員,把趙倩非法關押在姚家派出所約半天和一晚上。
被歷下區趵突泉派出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趙倩到歷下區智遠派出所,想告訴所長不要參與迫害濟南法輪功學員許文龍。趙倩是帶著手機給公安人員說這件事情的。趙倩找到了所長的電話,但沒打通。
二零二二年十月四日,濟南法輪功學員許文龍被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提審,戴上背銬和腳鐐暴力採血(DNA),被濟南歷下區公安局下令關到了歷下區智遠派出所「監視居住」半年,之後杳無音信。十二月一日,趙倩又到濟南公安局歷下分局,想找國保人員崔越,想告訴他不要參與迫害許文龍。趙倩也是帶著手機跟門衛說此事的。趙倩也未找到崔越的電話。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歷下區趵突泉派出所王指導員、幾個警察和居委會人員到趙倩家騷擾,要傳訊趙倩,後將趙倩非法帶到趵突泉派出所非法關押數小時。期間,趙倩也不斷講法輪功真相,揭露中共的邪惡。直到晚上八點以後,才送趙倩回家。
趵突泉派出所警察已將趙倩的手機非法扣留,並上交其領導,說是十二月六日歸還趙倩,趙倩完全不能接受這種侵權行為。
被非法拘留四十多天
之前,歷下區公安分局曾非法拘留趙倩四十多天,並非法抄走趙倩的大法書、筆記本、四個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勒索趙倩兩千元錢。
被非法「取保候審」
二零二二年九月,趙倩在青年東路講真相時,被不明法輪功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趵突泉派出所非法關押數小時,直到凌晨十二點後才回家。
他們非法給趙倩定了「取保候審」,趙倩一概予以否定。因為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早在二零一一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已頒發文件,取消了出版法輪功書籍的禁令。修煉法輪功是受《憲法》和法律保護的,中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非法,法無明文規定為非法的即為合法。
趙倩真心希望山東財經大學有關領導和人員、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局、趵突泉派出所、姚家派出所、智遠派出所有關人員了解法輪大法真相,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將功折罪,保護法輪功學員,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