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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女音樂老師揭露馬三家勞教所殘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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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調兵山市音樂教師陳紅女士,因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遭中共非法勞教三年,於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間被非法關押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受到慘無人道的肉體及精神折磨。

以下是陳紅女士自述遭迫害經過:

我叫陳紅,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四日出生,家住遼寧省調兵山市四區425樓18號,是第三小學一名音樂教師。一九九六年得法。

我曾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間被非法判勞教三年,被關押在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後又被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加期三個月,在三年又三個月的非法關押期間,遭受了許多精神與肉體的折磨。以下是我在此期間的遭遇,發生在中共統治下政法、公安、勞教所的罪惡行徑,並呼籲立刻停止迫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懲辦惡人。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十點多鐘,我帶著六歲的兒子到調兵山市新湖公園遊玩,並和遊人講大法真相,被惡人舉報,當地南嶺公安派出所來了二男一女警察,將我和兒子帶走,搜走我的隨身提包,並開車帶著我兒子到我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講法磁帶等大法物品。警察的行為使年僅6歲的兒子深受驚嚇,抱住聞訊趕回的他爸爸的脖子大哭,喊著要找「媽媽」。

當天我被關押在南嶺派出所,當地「610」來人對我進行非法審訊。我藉機給在場的人講大法真相。國保大隊副隊長劉福堂等說我很頑固。當晚,我被兩手銬在鐵椅子的扶手上,就這樣坐了一夜,第二天上午被送到當地調兵山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僅僅因講真相或翻出大法書就被勞教三年。這種不可思議的事就發生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而且很普遍。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馬三家勞教所,是專為迫害關押大法弟子而建造的一所「集中營」。當時被關押在這裏的大法弟子大約有一千二、三百人左右,有三個大隊和一個直屬隊,每個大隊有六個分隊,我被關到一大隊四分隊,惡警隊長叫崔紅。

一、「隔離」迫害

這種「隔離」手段是馬三家常用的方式,是針對新來的大法弟子或不服關押的反迫害的學員。不讓其他學員接觸,身邊有隊長指派的「包夾」看管。我剛到馬三家,就對我實行「隔離」。由二、三個包夾陪著我,對進行我「轉化」迫害。工作。自己分隊的人做不通,就找其他分隊的人。都是謗師謗法的話,就這樣當別人都在熟睡時,早四點被單獨叫起,一直到晚上其他人都上床休息了,十一點鐘左右才被送回。被「隔離」的地方在一樓。一樓無人住,專為「隔離」用的或做倉庫。早、中、晚有專人送飯。「隔離」時只能在固定一個地方坐在小凳上,不得隨意走動,上廁所有「包夾」陪著。如在途中或在廁所裏遇到另一個「隔離」學員,不准說話,不准對視。在這裏所有的自由都被剝奪了。

大約一個月左右以後,教養隊開始秋收勞動。去大地收玉米。這時我才被准許回到分隊,一起出工勞動。但日常勞動、起居有包夾看著,不准和不轉化的學員說話。

這期間我看到許多大法學員拒絕勞動、拒絕出工。有的被惡警和惡人拖著抬上車。有的被惡警強迫蹲在地頭。中午只給吃窩頭(玉米麵做的食物),晚上回到分隊還得蹲到深夜。第二天,還強迫出工,不勞動再蹲著,我們分隊有兩名不勞動的,一個是撫順的,一個是大連的。在收玉米的十多天勞動中,我看到很多大法學員遭受著這樣的體罰,有的被長期銬在倉庫內不出工,也使我看到了馬三家惡警的邪惡與狠毒。

二、酷刑迫害

1.第一次年度「攻堅戰」

秋收勞動不久。十一月中旬至十二月下旬期間,教養院開始了所謂的「攻堅戰」,全省各教養院都派來「幫教團」進行所謂「幫教」,實質上就是集中力量用體罰、酷刑等手段強迫「轉化」。以達到100%「轉化」的指標。在一個月的「攻堅戰」迫害期間,教養院停止一切對外勞動任務,所有關押人員不准接見。目的是投入全部精力、人力,全力迫害沒「轉化」的大法弟子。此時的教養院一片恐怖。時時傳來喊叫聲、慘叫聲、伴著打人聲、哭聲、罵聲……

「攻堅戰」一開始,我就被大隊長王曉峰及崔紅選定為重點「轉化」對像。關在一樓一個教室內。先是讓我蹲,在一個地磚大的地方,不讓動、吃飯也不讓站起,不准睡覺,(包夾兩人一組,白天、晚上倒班看管)每天只准上一次廁所,不准洗漱。連續蹲了四天四宿,後來到晚上睏的直往地上倒。她們又讓我站著。又站了四、五天,晚上睏了,包夾往我臉上噴水,拖著在地上走,就是不讓睡覺。十多天後,又把我的手戴上手銬吊在暖氣管上,只讓腳尖著地,吊了一個星期。這期間惡人在隊長崔紅指使下,給我上背銬、大掛等酷刑。後來手腕被銬出血變的青紫。又把我雙腿雙盤用繩子捆上,坐在冰冷的地磚上,手被反銬在背後,又折磨了兩天兩宿。

酷刑演示:捆綁
酷刑演示:捆綁

在這次「攻堅戰」中,連續二十多天沒讓睡覺,並同時承受罰蹲、罰站、吊、雙盤、背銬等酷刑與體罰的折磨。

2.第二次酷刑與體罰迫害

二零零三年元旦後至新年前二十多天中,我又被弄到隊長廁所雙盤腳腿連續六天六夜,不准睡覺、不讓洗漱,每天只准上一次廁所。最後兩腿膝蓋痛得走不了路,得兩人架著,接著又罰站、吊在下水管支架上、背銬等酷刑。上廁所時,隊長來來回回視而不見。看來她們是習以為常了。

3.第三次酷刑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份,教養院又進行所謂「院內攻堅戰」。惡警崔紅及惡人張久書等人,又把我弄到走廊的樓梯過道,這次主要是把我吊在暖氣管上或鐵門框上,腳尖著地,還是不讓睡覺,不讓洗漱,一天一次廁所,吊了長達二十多天,致使我兩腳腫的穿不上鞋,兩臂失去了知覺,手不能拿東西,手腕青紫出血水,至今手上還能看到留下的疤痕。

中共酷刑:吊掛
中共酷刑:吊掛

4.第四次體罰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份,我又一次被調離分隊,關在一間教室內,連續罰站十多天不讓睡覺。惡人劉俊傑等又要對我進行雙盤腳腿,我拼命掙扎喊叫。當時深夜,值班隊長過來制止,才沒有得逞。後來我一直過著被「隔離」的日子。

5.第二次年底「攻堅戰」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又一輪瘋狂的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開始了。省各地教養院又派來「幫教團」協助迫害,真是暗無天日。我先被送到由瀋陽張士教養院和瀋陽龍山教養院組成的瀋陽幫教團。帶隊的姓史。在這裏被迫害五天五夜。不讓睡覺、罰蹲,由於自己一直堅持信仰,第五天她們把我丈夫和六歲的孩子找來。見我丈夫跪地勸說也沒有奏效,她們只好把我送回分隊。

惡警崔紅和分隊惡人,聽到我丈夫跪下了我都不「轉化」,污衊我沒有人性,決定「凍」我,她們把我弄到室外晾衣場。上身只讓穿毛衫,下身穿一條薄絨褲、腳上是我在室內穿的薄棉鞋。在室外連續凍了四天。當時十二月的天氣,零下十多度。看我的人一個小時一換人,穿著厚棉鞋、棉褲、羽絨服還被凍感冒了。從早六點至晚六點,在外「凍」著。回來後還得在教室內蹲著、站著、不准睡覺,只給吃窩頭鹹菜。

凍了四天後,又把我送到本溪「幫教團」,帶隊的是本溪教養院院長姓陳,那裏的警察很邪惡,讓惡人遊說,見不轉,四、五個男惡警硬把我扔到床上,按住把我雙腿硬是搬成雙盤,用繩子死死綁住。由於幾天的罰蹲、罰站、雙腿已經腫了,又穿了一條絨褲,惡警費了很大的勁兒才把我的腿盤上。還用一條繩子一頭勒在我的脖子上,另一頭拽在一個男惡警手裏。不讓我直起身,只能貼在雙盤腿上。不准喊叫,一個男惡警手裏拿一個拖布,一喊叫就往嘴裏塞。真是一群道貌岸然的惡徒,流氓嘴臉,一覽無餘。

所有這一樁樁酷刑,只因自己要做一個好人。只因自己有一個修煉真、善、忍的願望,卻在馬三家這所邪惡的黑窩裏,一次又一次遭到非人的折磨,如此慘無人道的迫害,天理難容。

三、「構陷」迫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因自己繼續堅持信仰,再次被「隔離」迫害。這次惡警崔紅向學員散布:我有了精神病。並打電話,向我家人說我得了「精神病」要錢要給我看病。一天,她們要把我拉到瀋陽精神病院去檢查。我為了證實自己沒有「精神病」,必須有專家的證明才有說服力,就跟著去了。在專家面前我聲明自己沒有「精神病」。專家問:沒有精神病怎麼給你送來了?我告訴她:在教養院不「轉化」經常受到體罰,不讓與家人見面,長期這樣精神上很痛苦,我是音樂教師,在隔離時有時唱唱歌抒發自己的情感,這本來很正常,她們就說我有「精神病」了。專家聽後又詢問了我家庭成員都是幹甚麼的,家族中有沒有精神病史。我告訴她:我母親是中學校長,父親是高級工程師,妹妹是中專生,弟弟是大學畢業。家族中沒有精神病史。專家說:好!你去做心理測試,我給你一個公正的診斷。就這樣我順利的拿到了專家的「無精神病」的證明回到分隊。對我的「人格」污衊從此消聲,想把我當「精神病」進行迫害的企圖徹底失敗了。

在勞教所,被隔離不「轉化」、經常不讓接見,不讓與家人通電話。家人長期見不到我,知道我在這裏受折磨,本來就很痛苦了。又接到我得「精神病」的電話,不知有多難過。這些人才真是沒有人性。

事後,崔紅找到我說:你要說自己有「精神病」還可以辦保外就醫。我正色的對她說:如果我是以「精神病」名譽出去的,今後我還怎麼工作,怎麼教學生,我說的話誰還相信。崔紅獰笑著說:「你還想上班呀?」後來我站在三尺講台上,繼續著教學工作,試想一下,如果當初我的念不正,想用「精神病」方式出來,那些惡人就會利用「精神病」來給你注射藥物,真的把你治成了「精神病」才放人,那後果真不敢想像……

四、「嚴管」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四月左右,在馬三家教養院的很多大法弟子不約而同的意識到,關押是非法的,不應該再關在這裏了。我們是無罪的,所以先後用不勞動、拒穿獄服、絕食方式反抗這一非法關押,要求無罪釋放。

由於當時反迫害的人多。每分隊都有一多半人不勞動了。教養院也很恐慌。把三個大隊又做了重新調整。一大隊二大隊是嚴管隊,各有六個分隊。每分隊增派二名女惡警一名男惡警,加強迫害力量。三大隊就是一些「轉化」人員和新關押的大法弟子。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當時的嚴管是:禁止一切室外活動,五點鐘起床後,只能在固定位置坐小凳。不准互相說話、不准在室內走動、不准到窗前向室外張望。吃、住都在一個屋內,有專人送飯。室內前後各安一個監控器。二十四小時全程監控。可笑的是上廁所也排班,一個監室一個監室去,不准互相碰面,這監室人進屋關上門後,另一監室人再出來,唯恐互相溝通。

我仍在一大隊四分隊,隊長還是崔紅,另配原一大隊三分隊隊長黃海豔和另一名男警。剛調整分隊後第一天晚上,馬三家教養院政委王乃民帶領很多男女惡警,到各分隊強迫穿獄服。把我拽到隊長辦公室,兩個女警把獄服往我身上套。我拒穿,並說:「你們給我套上,我回屋就扒下去。」王乃民氣壞了,命令:「送小號去!」就這樣我被關了「小號」。

1.「小號」迫害

「小號」是馬三家又一處迫害場所,在北樓接待室樓上頂層。這裏四週有隔音設施,在這裏喊叫外界聽不見。一間普通教室大小的地方,被分割成十多個小監室。室兩側對稱排列,每個監室都設有監控器,高音喇叭。隨時進行噪音干擾。

我在的監室只有一條長凳子,四壁空空。冬天沒有暖氣和可蓋的東西。聽說到冬天還特意開開窗戶,凍大法弟子。有一個瀋陽的大法弟子,就是在這裏被四肢凍壞的。按院裏規定蹲「小號」一次期限十天,可是在那兒時,有的已經連續關了二、三個月了。在那裏不准洗漱。一天一次廁所,只給窩頭、鹹菜。

我在那裏的時候,被關進去的人很多,每個監室都有二、三個人。有很多都在絕食。惡警每天來灌食一次。和我同監室的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就在絕食,到灌食時,巨大的噪音喇叭響起。不讓其他人聽到灌食的喊叫聲。三、四個惡警把老太太按倒在地, 把膠皮管插入鼻腔,從鼻腔到胃裏。再把一小盆玉米糊用注射針管推進去。我隔壁監室的關在這的大法弟子已經絕食半年了,身體已經瘦的皮包骨,惡警還把她長期關在惡劣的環境裏。她們真是太殘忍了。所有參與迫害的惡人都罪責難逃。十天後,在我要求到期放人的情況下,他們把我放回分隊。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2.「虐待」迫害

從「小號」出來後,發現監室內二十多名大法弟子都坐在地磚上,身下只坐個小棉墊,後來才知道。在我去小號的十天裏,這裏發生了很多事。所有的大法弟子用絕食方式來抵制強穿獄服,最後院方只好作罷。一次,學員上廁所回來後,沒立刻坐下,在自己的位置上站了一會兒。(因為在嚴管中,學員一天除上廁所、吃飯、睡覺外,只能坐在凳子上,不許站立和走動。)坐班和惡警崔紅喝令坐下。大家沒聽從,崔紅立刻惱羞成怒,命令坐班把所有人的凳子都撤走。就這樣大家只好在地磚上只坐個小棉墊了。

我回到分隊後不久。崔紅又命令大家坐凳,大家都不坐。崔紅又命令把所有人的小棉墊撤掉,讓大家直接坐地磚。三、四月份天氣很冷,每天長時間坐在冰冷的地磚上,會是甚麼樣?這不是虐待是甚麼?這種虐待一直連續到九月份,五個多月後,才讓坐小棉墊,當然中間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

3.「灌食」迫害

為了抵制這一條列的人身迫害,我也開始絕食。到第五天,她們來給我灌食。惡警把我從監室拖到走廊另一頭的空教室,惡警在那裏灌食。由於我在被拖的過程中,喊了「法輪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有罪」,遭到惡警黃海豔的踢打,我嘴被打出血,胳膊被踢青。事後我指責黃海豔打人,她無恥地說:「誰看見了?我沒打。」

後來她們見大法弟子一個個被拖出去影響大,就改在到各監室內灌食,我被灌食時,由於不斷嘔吐,按著我的惡警崔紅從地上拾起一個抹布,使勁往我嘴裏塞,還惡狠狠的說:「我讓你吐,吐出來也讓你吃進去。」她還把吐出來的東西往我身上抹。灌完食,我起身指責她們的惡行,她氣急敗壞的說:「該!誰讓你不吃飯了。」

我們大法弟子所有一切反迫害的行為,就是要告訴所有人我們信仰是自由的,是無罪的。停止關押,停止迫害。但在這裏並不被理解。所以,我們每前進一步,都很艱難。每做一次反迫害的努力,都遭到了無情的迫害。出獄後,我偶然還在網上看到崔紅、黃海豔等人還在當著馬三家迫害大法弟子的急先鋒,真是可悲呀!

五、「加期」超期關押迫害

在馬三家教養院,大法弟子除被體罰、酷刑迫害外,還有一種迫害就是加期,而且加期隨意性和幅度很大。少則一次加十天,多則三、五個月,有的已累計一年。有個叫王淑春的大法弟子,大約在二零零三年左右,只因翻出一篇經文,被隊長找去,被告知態度好加期一個月,態度不好加期三個月。在這裏關押的大法弟子,很少有沒被加期的。我就被累計加期三個月。原因有我知道的也有不知道的。

由於教養院對我的酷刑、體罰和超期關押不放,我母親(大法弟子)寫信、上訪向各有關部門投訴,揭露馬三家的這些違法行為。瀋陽檢察院承辦了我母親的訴狀。並派人到馬三家向我本人核實、取證。立案調查。並阻止了對我新的加期企圖,使我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九日結束三年零三個月的勞教迫害,並於次年返回教師崗位。

以上是我簡述的幾次迫害經歷。其實在那裏的分分秒秒都是迫害,分分秒秒都浸滿了辛酸和苦難。我的痛苦、家人的承受都無法用語言盡訴,願我們共同努力,徹底結束這場迫害,讓天賦人權──信仰自由早日到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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