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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歷任610主任、副主任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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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公開迫害法輪功以來,黑龍江省積極執行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對黑龍江省內的法輪功學員大肆非法抓捕、勞教、判刑、「洗腦」、抄家和酷刑迫害,致使黑龍江省成為全國對法輪功迫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

黑龍江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即「610辦公室」,簡稱「610」)是黑龍江省迫害法輪功的專職機構。該辦公室負責全省迫害法輪功的日常事項,與黑龍江省的各級黨、政機關及公、檢、法、司和宣傳部門相勾結,全面實施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恐怖主義政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二零年四月的近二十二年間,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數量位居全國前列。據不完全統計,被迫害致死者中有名有姓、有據可查的就高達五百八十二人。

黑龍江省委「610辦公室」對此罪責難逃!作為省委「610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的張金峰、國劍塵、石蘭波、孝軍、劉偉國則是這些迫害政策的實際操控者和幕後策劃人。他們對發生在黑龍江省境內的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三年間,黑龍江省委「610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有:

張金峰(ZHANG,JINFENG),一九五三年九月出生,漢族,黑龍江省人。張金峰從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零年,任黑龍江省「610」主任。

國劍塵(GUO,JIANCHEN),男,黑龍江省人,第二任「610」主任。二零零四年十月,國劍塵任「610」副主任;二零一一年十月,以防範辦(610辦公室)主任身份,陪同時任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孫永波出席在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召開的「全省無邪教村(社區)創建活動經驗交流現場推進會議」。

石蘭波(SHI,LANBO),男,黑龍江省人,一九五八年四月出生。黑龍江省委「610」第三任主任;石蘭波曾任黑龍江省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副巡視員、副秘書長、綜治辦主任。

李孝軍(LI,XIAOJUN),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先後任黑龍江省委「610」協調指導處處長;二零一二年五月任省委「610」副主任至今。

劉偉國(LIU,WEIGUO),男。至少在二零一一年已任「610」副主任至今。

以下是張金峰、國劍塵、石蘭波、李孝軍、劉偉國的部份惡行

(一)直接參與迫害

由於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隱秘性和對信息的封鎖,因而在網上披露的黑龍江省委「610」直接參與和操控迫害的證據相對有限,下面所列只是冰山一角。

二零零二年四月,黑龍江省鶴崗市公安局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六天中綁架了七百多人。時任黑龍江省委「610」主任的張金峰親自將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劫持到哈爾濱市戒毒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黑龍江省五常市法輪功學員劉豔春等七人被綁架,張金峰等人在勒索了法輪功學員家屬錢財後,才將這些法輪功學員釋放。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哈爾濱市呼蘭區財政局法輪功學員李敏和妻子杜秀珍被非法抓捕,二人被劫持到五常市洗腦班。張金峰夥同哈爾濱市「610」主任祁加民兩次到洗腦班脅迫李敏「轉化」。李敏不懼威脅,拒絕「轉化」,後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九年在大慶監獄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至十七日,黑龍江省委「610」防範辦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辦氣功班,強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培訓」,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功。

多年來,省委「610」主任張金峰和國劍塵經常以外聘專家的身份到黑龍江省委黨校對受訓的各級官員灌輸污衊法輪功的謊言和傳授如何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手段。

二零一六年十月,石蘭波以黑龍江省委防範辦主任的身份參加在哈爾濱和平邨賓館召開的黑龍江省創新新聞傳播工作交流會;經常刊登污衊法輪功的文章和報導。

二零一七年五月,黑龍江省各地組織開展所謂反邪教集中宣傳活動。省委防範辦在哈爾濱市道裏區中央大街設立宣傳展台,並發放所謂反邪教宣傳品,省委防範辦主任石蘭波參加了該項活動。

二零一七年九月,黑龍江省委防範辦舉行所謂「全國創建無邪教示範縣」授牌儀式。黑龍江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石蘭波,省防範辦副主任劉偉國、李孝軍出席會議。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黑龍江省委防範辦召開會議,石蘭波主持會議並講話。他要求通過加強機關黨建工作,進一步推動反邪教工作取得新成績。

二零一八年二月,黑龍江省反邪教工作會議在哈爾濱召開,石蘭波出席了會議總結二零一七年工作,部署二零一八年工作。

(二)大辦洗腦班,強制給法輪功學員洗腦迫害

五常洗腦班(對外稱「五常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是黑龍江省政法委、「610」直接操控成立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黑窩。該黑窩成立於二零零零年,由財政直接撥款,藏匿於五常市計生局院內的後樓。

張金峰經常去該洗腦班,直接督導和實施迫害。多年來,五常洗腦班不僅迫害了大量黑龍江省內的法輪功學員,而且還迫害了許多來自外省、市、地區的法輪功學員。

張金峰、國劍塵等人為執行周永康下達的所謂「二零一零~二零一二三年轉化攻堅計劃」,不斷指使省內各地區政法委、「610」、派出所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到各地洗腦班進行殘酷迫害。據不完全統計,黑龍江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達十個之多,其中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是最為臭名昭著的黑窩之一。

二零一四年三月,發生在那裏的迫害維權律師事件更是震驚海內外。該事件的發生與黑龍江省政法委、「610」在背後操控和縱容分不開,國劍塵等人對此難脫幹繫。

(三)大規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在張金峰、國劍塵和石蘭波等人擔任黑龍江省委「610」辦公室頭目期間,黑龍江省發生多起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非法抓捕事件。下面僅舉數例:

二零零二年四月,黑龍江省鶴崗市公安局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六天中綁架了七百多人。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在省「610」和大慶市「610」的操縱下,大慶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了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動一百多名特警,闖到雙城市城建局家屬樓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將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的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有三十六人被非法勞教,七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至二十八日,黑龍江省雙城市、哈爾濱市及其周邊縣市又有五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哈爾濱市公安局發起所謂「零點行動」,即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零點之前,公安部門根據掌握的法輪功學員名單上門抓人。在這次非法抓捕行動中,哈爾濱市有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法輪功學員張盛國、侯英華、肖昆、肖洋等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曾淑玲、劉豔、田慶玲等多人被非法勞教。其中張盛國、侯英華夫婦被非法判九年重刑。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和依蘭縣、方正縣、通河縣出動大量警力非法抓捕當地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當晚共有六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抄家。後來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刑期三到十三年不等。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哈爾濱市、雙城區公安局各個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八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黑龍江省依蘭縣公安局同時對依蘭縣、樺川縣兩地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截止到十月十三日共有二十九人被綁架,其中十四人遭非法審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在黑龍江省「610」和省公安廳的策劃下,哈爾濱市及周邊的賓縣和延壽兩縣及大慶市發生了大規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事件。其中哈爾濱及周邊縣市有八十七人被非法抓捕,大慶市至少有六十一人被非法抓捕。據不完全統計,這次抓捕中,大慶市就有十七人被非法判刑,哈爾濱市有十八人被非法判刑,賓縣有十五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黑龍江省通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通河前進社區派出所綁架了七位法輪功學員。

(四)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據不完全統計,在張金峰、國劍塵、石蘭波等擔任「610」主任、副主任期間,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共計五百八十二人。下面僅列舉幾個比較典型的被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一、抵制洗腦,三天被監獄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劉晶明,男,三十九歲。二零零六年十月,劉晶明被誣判重刑十二年,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劫持到泰來監獄迫害。三月二十二日,劉晶明因在獄中抵制「洗腦」迫害,遭到暴力毆打和酷刑折磨,三天後,劉晶明就被迫害致死。

劉晶明遺體頭頂部右側嚴重塌陷;額頭、右眉骨、右臉三處有約四公分劃痕;臉部有淤傷、臉部腫脹、七竅出血、渾身是血;毛衣毛褲都有濕透的血痕,但內衣內褲卻無血跡;左腿裏側有約三公分長的硌痕、右大腿外側有一直徑約五至六公分的窟窿;右腿膝部折斷、右腳向裏側擰轉變形;雙膝蓋部位紫黑瘀血有硌痕、肚臍有血痕,劉晶明顯然係由毆打和酷刑折磨致死。但監獄為了推卸罪責,反而污衊劉晶明是跳樓自殺,並將知情人和施暴人調離監區。

案例二、被灌食致死,秘密火化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黑龍江省綏化市四十三歲的張曉春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富裕縣看守所;同年七月十五日,被公安非法宣布「逮捕」,到二零零二年六月還沒有開庭,被非法超期關押長達一年。張曉春為了抗議這種任意的無理關押行徑,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開始絕食。六月二十九日,張曉春被看守所所長曹國魯等人強行灌食時迫害致死。張曉春死後,警察未通知家屬,而是直接將遺體秘密火化。

案例三、遭受酷刑折磨,回家後僅二十多天去世

法輪功學員孫培臣,男,四十七歲,中學教師。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孫培臣被警察綁架,並遭暴力毆打,他的胸、腹及頭部受到重創,出現多次昏迷。後孫培臣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長林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他經常遭到毒打和性摧殘。警察強令孫培臣脫光衣服,用手抓住孫培臣的生殖器強力拽、捏,另一警察則用電棍電擊他生殖器等敏感部位;他們還把他按在地上用肘部重擊他的胸、背等部位。警察還用包裝袋套住孫培臣的生殖器,並用手拽住生殖器用力上提,以此對他進行反覆折磨。警察聲稱勞教所有死亡指標,打死也不怕。

孫培臣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勞教所怕擔責任,匆忙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把孫培臣送回家中。孫培臣到家後不足一個月,就因迫害而離世。

案例四、被性摧殘,多種酷刑折磨,八天後在看守所內死亡

法輪功學員郝智梅,女,六十一歲,退休教師。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晚,郝智梅遭非法抓捕,並被關押在看守所。十八日晚,郝智梅被非法提審時,被警察用多種酷刑折磨。她還遭到性摧殘,被警察用四把牙刷插陰部。八天後,警察通知家屬稱郝智梅突發「心肌梗塞」死亡,但出殯時警察卻層層圍住郝智梅的遺體,不准家人拍照。

案例五、前地稅局幹部盧玉平在獄中被折磨致死

法輪功學員盧玉平,男,於二零零二年五月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後被劫持到泰來監獄關押迫害。在獄中,他因堅持信仰,長期遭受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冬天,他被逼穿著單衣,光著腳在雪地裏走;他還被按到洗拖布的大污水箱裏浸泡,待身上的棉衣棉褲被污水浸透後,再被拽到窗口凍;被凍僵後,他又被拖到監舍地上,被囚犯像踢球一樣踢來踢去;他還被鎖在電線桿上或被逼坐在水泥地上,遭暴力毆打;警察指使幾個犯人把他抬起來,喊著口號把他使勁往地上反覆摔。

盧玉平被迫害得身體多處器官衰竭,生命垂危,後被轉到泰來監獄醫院。但警察仍指使犯醫和犯人繼續毆打和摧殘已奄奄一息的盧玉平,致使他的腎被打裂、胳膊被打殘。當地政法委、「610」兩次拒絕盧玉平保外就醫。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盧玉平在獄中被迫害離世,年僅五十一歲。

案例六、被灌食濃鹽水,十一天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徐志成,男,四十四歲,工程師。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徐志成被警察從家中劫持,四天後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因其絕食抵制迫害,被野蠻灌食,所灌食物是半袋或一袋食鹽加玉米粥或豆粉,有時候是半袋溶化的食鹽直接灌入胃中。僅十一天的時間,徐志成就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結語

「610辦公室」這個邪惡的機構,被中共及江澤民集團給予了在中國大陸範圍內行使超越《憲法》和法律的非法權力,它擁有隨意操控任何國家機構尤其是公檢法司系統實施迫害的非法權力,可以全方位地組織、指揮、實施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如媒體抹黑、監控騷擾、非法拘禁、非法勞教、非法判刑、非法「洗腦」、非法抄家、經濟掠奪、株連、肉體折磨、精神摧殘,甚至活摘器官牟取暴利。

因此,黑龍江省「610」辦公室和張金峰、國劍塵、石蘭波等眾「610」頭目對其任期在黑龍江省發生的對法輪功的所有迫害應承擔罪責。

'張金峰'
張金峰

'石蘭波'
石蘭波

'李效軍'
李效軍

'劉偉國'
劉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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