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信仰真善忍 重慶陳啟秀遭十六年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北部新區法輪功學員陳啟秀,一九五六年生。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真善忍,遭受重慶市渝北區兩江新區翠雲派出所警察和翠雲福安社區居委會人員超過十六年的迫害和騷擾。

一、曾被迫離家近八年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陳啟秀給百姓發大法真相資料,被人惡意舉報。當年的鴛鴦鎮派出所楊黨生、蘇德懷以及翠雲派出所、福安社區居委會六人,闖入陳啟秀家中非法抄家,把她所有的大法書和資料都抄走了。

他們把陳啟秀綁架到鴛鴦鎮派出所,派一個人看著她。陳啟秀就跟那個人講真相。當天晚上,她安全出走。

後來,鴦鴦鎮派出所的人到處找陳啟秀,一直找到深夜一點多。第二天,鴦鴦鎮派出所的人又強迫她兒子和丈夫帶領他們到親戚家找陳啟秀,把所有的親戚都找遍了,也沒找到。就這樣,陳啟秀一直在外流離失所七、八年。被迫流離失所近八年中,她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二、被洗腦班裏折磨一個月

二零一三年,陳啟秀回到家中,因她沒有辦第二代身份證,這七、八年,就一直不發給她養老金。家人為她去代辦身份證,派出所也不辦。陳啟秀那幾年的養老金,就被非法扣押了。

二零一三年四月,陳啟秀到翠雲派出所辦身份證,要回養老金,翠雲派出所警察就把陳啟秀非法扣押在派出所,不讓她走,還強行拉她去照像,硬把陳啟秀的手拉去按手印,要陳啟秀在寫有「不煉法輪功」的紙上簽字,一個叫蔣志的逼陳啟秀簽字,不簽字,他們就不給辦身份證。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陳啟秀在北碚下半城濱江路向世人發放真相光盤,發到便衣手中,被便衣警察綁架到北碚朝陽派出所。之後她又被綁架到北碚三溪口,被拘留十天。

期滿,陳啟秀本該回到家裏,可是北碚拘留所又夥同陳啟秀當地翠雲派出所警察、翠雲福安社區居委會人員,於二零一三年的八月一日,又把她綁架到重慶市歌樂山洗腦班。

在洗腦班,重慶市六一零一個姓魏的每天強迫陳啟秀們看誹謗大法的光盤,還負責「講課」,講的都是歪理邪說和誣蔑法輪功的謊言。兩個包夾陪吃、陪住,負責監視法輪功學員,不准學法煉功。姓衛的聲稱:從迫害法輪功開始,他就一直在搞「轉化」,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三書」,如不寫,就被一頓拳打腳踢,還揚言:要家人負責生活費和所有費用,還以判重刑等威脅,陳啟秀被關押在洗腦班裏迫害了二十九天。

八月三十一日回到家,福安社區街道辦事處綜治辦惡人周尚立經常打電話騷擾,強迫要給陳啟秀和丈夫照像,派社區的兩個人在樓下監視陳啟秀,派人跟蹤她。

三、陳啟秀及家人不斷遭騷擾

陳啟秀因依法起訴江澤民,被北部新區翠雲派出所和南山福安社區居委會多次到她家騷擾,拍照。多次打電話到她家騷擾。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下午,派出所兩人,居委會兩人,一夥四人又闖到陳啟秀家騷擾。她當時不在家,她丈夫在家,他們一夥就警告她丈夫,不讓陳啟秀出門,不准她出去講真相。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那天,翠雲綜治辦一個姓劉的和居委會的人又到她家來叫簽字,陳啟秀不簽,他們就叫家人逼迫陳啟秀簽字,就這樣她又被迫流離失所半年。

回到家後,社區的人還是經常到她家騷擾和照像。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五點左右,重慶市兩江新區福安社區居委會三男兩女一共五人,闖到陳啟秀家,其中一人是警察葛小濤,其餘四人是居委會的李福群、劉祥平,還有兩個胖胖的,其中一個胖胖的拿著相機,不停地拍照,被陳啟秀制止。他們假裝說來看陳啟秀身體好不好,陳啟秀請他們坐,想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只待了幾分鐘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十月之前,她們又給陳啟秀的丈夫打電話騷擾。


附:重慶市渝北區兩江新區翠雲福安社區職能人員名單
姓名 電話 職務
熊興政 13883645498 社區黨委書記
何國林 13996023555 黨委副書記
李露 18996331370 專職工作者
郭雪青 13617678006 社區黨委委員
李福群 13983086965 黨委委員
唐曉花 13527380745 黨委委員
王 帥 17783174332 居委會委員
朱小攪 13983976099 居委會委員
何 鑫 18716645535 專職工作者居委會網格長
高 亮 15730118660 居委會委員
郭剛惠 13617624489
黃 偉 13983729260 居委會委員
戴祖英 13452945379
葛小濤 15826080293 翠雲派出所福安社區警察
劉 麗 17782035825 第一網格員
馮雪梅 17782035823 第二網格員
萬春麗 17782035821 第三網格員
劉祥萍 17782035826 第四網格員
黎應祿 17782035836 第五網格員
滕 陳 17782035819 第六網格員
翠雲派出所電話:023─60360068
社區居委會電話:023─6191451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