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善心給居委會人員和警察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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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我今年七十五歲了,於一九九六年初得法。修煉法輪大法前,我一身病,修煉不久,慈悲的師父就全給拿掉了,在二十六年的修煉中,我努力認真學法,在實修中摔摔打打,使一個當常人時渾渾噩噩的人,逐漸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後,變的清醒理智。在做好三件事的同時,修好自己。下面寫出自己點滴體會,與同修分享,共同精進。

二零二一年邪黨搞「清零」。我家所在地小區拉出橫幅,污衊法輪功,毒害了不少人。丈夫被居委會叫去,替我簽字「不煉」。這些年我都給我的鄰居講過法輪功真相。以前,我出入見面打個招呼,很正常。可現在,樓下老頭與老太太在市場看見我,轉身向反方向走,也有的碰面低頭而過。我看在眼裏痛在心上。在明慧網文章的啟發下,準備去居委會講清真相。可是居委會成員大換班,新來的主任及其他人我都不認識。

我在這方面做好思想準備,無意中,發現筆記本上以前記錄的《明慧週刊》同修的一句話:「寫出自己的親身經歷,證明法輪功是正法,再簡單不過了。」對,就這樣做。我找到以前記錄的政府新出台的有關政策及憲法內容,心中更有底了。同時抓緊時間學法,發正念。

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的一天上午九點左右,我走進居委會,與迎面而來的女士說:「主任在嗎?」她喊了一聲:「主任,有人找你。」主任從另一房間出來,把我領到她的辦公室。

我自我介紹叫甚麼名字,修煉法輪功。主任笑瞇瞇的,給人一種親和感。我從自己以前身體不好說起,後來到了幾乎不能上班的地步,熬中藥多年,四鄰都聞我的湯藥味,我不斷的吃藥,但病還是越來越重。因為工廠倒閉,工資開不出,藥費更是無處報銷。一九九六年初,有人告訴我,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修煉不久,果真不知不覺一身病全沒了,到現在我已經二十六年沒打針、沒吃藥了,身體健康,給國家及家庭節省一大筆醫藥費,家庭又添了一個能勞動、管理家的人,家人也不再擔心我的身體健康了。

我跟主任說:學法使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法中讓修煉人做好人:來收電費、煤氣、水費的人,曾多次多找給我錢,我主動還給人家;路上別人掉的錢,我從來不撿;銀行多找給我的錢,我主動還給人家;市場買菜,不去翻農民的菜,從上面好賴一把抓。因為大法師父說:

「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1]

當我背誦完師父的這段法時,主任頭一震,她感到師父的話好。

我接著說:有一次,一個賣菜婦女說我在某某地方買她的菜時,她多找給我錢了,她很難過。我一愣,說:「你認錯人了,我從來不上那麼遠去買菜。」她說就是我。我想農民多可憐,大老遠來賣點菜,沒掙錢還虧了。我說:大妹子,別傷心,你說的這事確實不是我,但我可以替那個人把錢還給你。我問欠多少錢,我找出錢給她。她就不難受了,我也欣慰了。

我又講一個故事,有一天,有點晚了,下著小雪,一個女人在市場賣大米,我路過時,她央求我買她的米,我看她可憐,就買了。因我急於回家做飯,她找完錢,我就趕緊往家走。回家一看,多找錢了。我趕緊下樓,急奔市場。那個女人急的不行,本想掙點錢,沒掙還賠了,心想誰還能還呢?正在上火呢,當我出現在她眼前時,我說,我回去一看,錢多了,趕緊趕來,你一定著急了。她說,急壞了,並一個勁謝謝我。

我跟主任說,我家住的樓層比較高,上下樓時,有時會看見誰家的鑰匙掛在門上,我會及時告訴主人,二樓家小孫子開門後,貪玩去了,鑰匙插在門鎖上,三樓的女兒上高中,念書忙,多次把鑰匙掛在門上,就去睡覺了,我多次敲門,告訴他們。四樓女主人買菜掉了菜,我發現後,把菜放到她家門口。五樓,原來主人的妹妹住時,把電話告訴我,有事就給她掛電話。倆口子帶孩子,早晨上班很匆忙,鑰匙多次掛在門上,我就打電話,讓她回家取走鑰匙後,我再去買菜……

我娓娓道來,主任一聽,也很高興,因為我的舉手之勞,給鄰居帶來了安全,減少了損失。

我講了《憲法》是母法,是中國法律最大的法。《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所以,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國務院、公安廳定的十四個邪教,一直在網上發表,沒有法輪功。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翻遍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個文件定法輪功違法。相反,法輪大法洪傳全世界,江澤民流氓集團也都被告上國際法庭。「天安門自焚」騙局及所有謊言一個個被揭露,全世界和中國公民大多都知道江澤民集團犯下的滔天大罪:活摘人體器官。

這時,一女士拿來從樓道揭下的「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三退保平安」等粘貼。我說:小小的瘟疫全世界無能為力,念動「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使很多人死裏逃生。全世界法輪功學員在瘟疫橫行期間,向重災區打長途電話,告訴:在危難中,真心念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很多人真誠的念,很快脫離危險。這樣的例子特別多。

為甚麼「三退保平安」呢?因為《共產黨宣言》開篇的第一句話:「一個幽靈,共產主義幽靈在歐洲遊蕩」。「幽」查字典意思是陰間的東西,名叫共產主義。現在全世界公開都知道,它是一條蛇,它在另外的空間,人們看不見它,但它控制人殺人,它控制江澤民殺人太多。百年的時間,全世界各共產國家黨魁它都控制過殺人,多少人被殺,人不治天治。二零零二年,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發現一塊巨石,斷面驚現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專家考證,巨石有2.7億歲,字是天然的化石。全世界共產國家都解體了。中國人入黨團隊,舉著拳頭向它宣誓,把命交給它,它就在人的前額打個獸印,在另一空間身體上,人看不見,它要帶著這樣的人同死,所以退出黨團隊,上天立即抹去獸印,保平安。

主任不理解,沒退。我說,這小粘貼是救人的,不要毀。我也講了,當官雖為養家糊口,可是善惡有報是天理,上一個主任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瘋狂時期,她沒在宣傳板上寫過法輪功不好的話,所以在上期競選激烈中,依然當主任,一直到退休。這就是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法輪大法是救人的,別參與迫害。派出所警察與法輪功學員打了二十多年的交道,都知道這是一群好人,所以他們不幹了。居委會是為民服務的,沒有義務參與這些,那些「整人的」運動過後,跟著倒楣的都是基層人員。再說了,老百姓說:祖上積德做好事,兒孫有福,做壞事、犯大罪,兒孫替承擔罪過,不合算。她明白了。

我說,我來取丈夫替我寫的「不煉」的證據,毀了它。人在做、天在看。這一張紙害了咱三人──我、我丈夫,還有你。這麼好的功法,咱幹這個,能好嗎?她說,我毀吧。我告辭,她送我到門口。後來,小區出現橫幅「宏揚憲法精神 建設法治中國」,撤掉了污衊法輪功的橫幅。

「訴江」後善心給片警和所長講真相

二零一五年「訴江」,大約十一月初,片警領一警察到我家。因為當時我有怕心和怨恨心,採取以惡治惡的方式:一口咬定他們觸犯《憲法》,私闖民宅,嚇的小警察在門口一動不動。丈夫看我的表現反而動手打我。

片警拿出警察證說,他是片警,這麼多年,從沒上你家來,這次「訴江」要求簽字。我說根據國家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知,江澤民觸犯了《憲法》第三十六條。江澤民犯了最大的罪:反人類罪。告他是公民的權利,字不能簽,誰簽誰犯罪。你讓我簽同樣是犯罪,我不能幹這個事。又給他講了真相,他們走了。

我反思,應該善意講真相才對。我又想,我們這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有的從監獄剛出來的,心還不穩定,有新學員,有年歲大的老同修,有在不同項目的學員,我要找所長講真相,把這件事截住。

第三天,我來到派出所找所長,正好片警也來所長辦公室。我說,小某人很好,沒有強迫我簽字,我不簽字對你們都有好處,我講了道理。片警走後,所長拿筆放在我坐的旁邊,意思是讓我簽字。我橫下一條心,今天來了,就是懷著善心救你的。

我說:「所長,我今天來沒有惡意,我是為你好而來!」我明顯感覺到師父在加持我,我的腦子就像白紙上印的清清楚楚的字,有條不紊的反映出來,講了新出台的政策──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發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知,所以「訴江」不違法。

◇你知道憲法是母法,是中國最大的法,《憲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所以,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合法。到目前為止,翻遍中國所有的法律,沒有一個法律定修煉法輪功違法。二零零零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通知>》認定明確的邪教組織有十四種,沒有法輪功。百度網可查。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控告國家機關或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所以,「訴江」合法。

◇中國《憲法》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他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所以,上級個別領導發出的口頭命令不是法。

◇國家新聞總署令第五十號公布:法輪功所有的一切書籍和資料都是合法的。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

我講了二戰期間對納粹集中營戰犯審判:服從上級命令,即謀殺共犯。我講了全世界法庭對江澤民流氓集團的審判:江澤民犯了最大的罪:反人類罪。

我還講了法輪大法洪傳世界,善惡有報是天理,為家人、為自己、為兒女有好的未來。法輪大法是高德宇宙大法,是救人的法。江澤民出於妒嫉,七個常委老婆都曾經煉過法輪功,六個常委不同意迫害法輪功,將來全世界還要大審判。所以,所長要認清這些,千萬不要對法輪大法犯罪。槍口抬高一釐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合法的上級命令應該不執行。

所長一直在聽我善意的肺腑之言,所長明白了,我告辭,所長把我送到大門外說:有事常來。

後來,我片沒有聽到法輪功學員因為「訴江」被迫害的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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