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廠縣委書記谷正海遭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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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據河北省消息,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中共廊坊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大廠回族自治縣委書記谷正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谷正海,男,一九六七年七月出生,河北青縣人。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三河市市長兼任市委副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二月落馬,任大廠縣邪黨書記。谷正海的落馬,和近年來落馬的中共官員一樣,表面上是貪污腐敗,也是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遭到的報應。

谷正海任職三河市期間,三河市法輪功學員七人被迫害致死,三十多人在迫害中離世,七人被枉法冤判,五人被非法勞教,二十六人被綁架到廊坊洗腦班關押迫害,四十六人次被綁架到派出所及看守所非法拘禁迫害,七人被騷擾、非法抄家等迫害,對這些迫害的發生,谷正海負有相應的領導責任。

法輪功學員魏書俠,女,泃陽鎮蘭各莊村人,多次被非法拘禁在泃陽鎮政府、三河市看守所、廊坊洗腦班,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四年半,被勞教所迫害的血壓高達二百七,且長期高壓不下;回家後經常遭到村委會、鎮政府、派出所等上門騷擾。在精神與肉體的巨大承受與壓力下,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離世,終年六十二歲。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康景泰、王佔青、馬維山和文傑被綁架,康景泰血壓高達二百二,看守所拒收,時任三河市「610」主任的國立臣強令收押;案卷曾兩次被市檢察院退回,但國立臣等無視憲法和法律,不斷施壓、力主重判。國立臣等濫用職權、操控司法、故意製造冤獄,四當事人一審經歷五次非法庭審,二審走過場式的黑箱作業:枉法冤判王佔青六年、馬維山和文傑各五年、康景泰判三緩三。八十多歲的馬維山如今還在冀東監獄遭受冤獄折磨。

法輪功學員王文俊,女,五十多歲,河北滄州泊頭人,三河市發電廠建築承包商。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王文俊被警察綁架,私人財物被抄搶,她被劫持到廊坊洗腦班關押迫害,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法輪功學員於桂香,女,時年六十六歲,山東省蓬萊市大辛店村人,住在三河市她兒子家。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晚,於桂香被綁架,先後被拘禁在燕郊東城派出所、三河市看守所、廊坊洗腦班;三月七日,被劫持到蓬萊馬格莊洗腦班、煙台市看守所,最後被枉法判刑四年。

谷正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二月任大廠縣委書記期間,繼續執行江氏集團的迫害政策,致使大廠縣法輪功學員三人含冤離世,四人被綁架及非法拘留,一百七十六人次被騷擾。由於遭受迫害以及長期生活在紅色恐怖高壓下,西馬莊村法輪功學員郭蘭芬、馬家廟村的法輪功學員楊守斌(楊守彬)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楊淑芳,女,七十歲;張桂珍,女,約五十歲。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下午,二人到臨縣香河縣發放真相資料被人誣告,遭錢旺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張桂珍、楊淑芳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張桂珍被劫持到三河看守所,楊淑芳因體檢不合格,被所外執行。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十五日,錢旺派出所四警察,兩次到大廠縣陳府鎮派出所對二人非法審問,網羅證據。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楊、張二人被告知:香河公安已將構陷她們的「案件」移送該縣檢察院,香河縣法院原定於同年十月二十六日欲非法開庭,因疫情原因推遲。

谷正海任職期間,大廠縣法輪功學員遭到派出所警察、鎮政府人員及村幹部、居委會人員等上門騷擾一百七十六人次。其中:二零一七年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四十七人次;二零一八年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二十三人次;二零一九年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二零二零年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二零二一年騷擾法輪功學員六十七人次;二零二二年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古語曰:「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舉意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那些還在為虎作倀,繼續以執行上級的命令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行惡之人,切莫拿自己的生命當賭注,早日懸崖勒馬,才有出路。其實,所有中國人在中共體制下都是受害者。公職人員也只是中共迫害良善時被利用的工具,當黨不需要你的時候,隨時可以「卸磨殺驢」,以洩民憤,成為犧牲品。

中國人需要區分「中共不等於中國」,看清西來幽靈──中共的魔鬼本性,選擇退黨、退團、退隊,抹去獸印,和這個萬惡的魔鬼邪教決裂,才能使生命真正走向重生和光明,這是每個中國人的唯一出路!希望廣大民眾能夠明真相,衝破謊言,在這場大瘟疫中,平安度過劫難,走向美好的未來。

'谷正海'
谷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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