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夫家在一個偏僻的農村。結婚之初,家徒四壁,缺吃少穿,有病無錢醫。我生小孩後,在月子裏又患上了腸炎,此後經常拉肚子。後來又患上了貧血、心肌炎、重感冒,怕吹風,臥床不起,尤其是腸炎,拉肚子拉了長達十幾年,吃甚麼拉甚麼,人瘦的皮包骨,臉色蠟黃,身體每況愈下。
為了活命,只好到處借錢醫治。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我與丈夫經常為一些油鹽醬醋之類的事爭吵不休,導致感情不和。為此,我不知在背地裏哭了多少回,但又有誰能替我解憂啊?
有一次,我幫二姐割穀子,人竟昏倒在稻田邊。
過了段時間,我又幫大姐插季秧,回到二姐家吃過午飯,她推薦我煉法輪功,我馬上就答應了。向她借了本《轉法輪(卷二)》拿回家去看,越看心裏越舒服,覺得這本書裏說的怎麼這麼好,這麼真實。初次去學煉功,學煉後身體上就感覺舒服,過去上廟求菩薩消災解難都沒一點效果。
我們當地也有煉功點,我找到他們要求加入,大家都很熱情的接待並歡迎我參加。從此我成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
堅定修煉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魔頭江澤民開始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血腥的打壓,使丈夫感到極度的恐慌,就開始反對我修煉大法,不讓我學法煉功,但我還是照煉不誤。他見我堅持修煉,就辱罵大法師父。為了不荒廢地裏的莊稼,我白天抓緊幹完農活,利用早晚時間學法煉功。
善待婆婆
自我生孩子後,身體就虛弱多病,婆婆不僅不同情,反而嫌棄我,加之頭胎又是一個女孩兒,全家人都瞧不起我,婆婆對我更加不滿。本來家裏就窮得叮噹響,還要分家讓我們單獨過。
分家後,我們甚麼家當都沒有,婆家人不准我們用他們家的任何東西,兄弟姐妹都來欺負我。有一天,小叔子見我用了他們家的東西,就來與我爭吵,還動手打我,把我打倒在大壩邊,狠狠的搧我耳光,丈夫見了也不敢吱聲。
後來,婆婆也遭小叔子嫌棄,在一個下雨天把她攆了出來,把她的東西扔出門外,摔的遍地都是。可婆婆犟著不願離開生活了大半輩子的自己的家。
看到婆婆淒慘的樣子,我沒有幸災樂禍。我是大法弟子,師父教我們要善待身邊的所有人,不去計較她的過往之過。便和丈夫與兒子把走投無路的老人接到我們家裏,把好屋子讓出來給婆婆住,漏雨的房子我們自己住,生活上隨她意。
二零一一年,婆婆患了嚴重的結核病,昏迷在床,深夜我為她請來醫生為她診治,並及時通知了其他姐妹回家看望。我一個人為她擦屎倒尿、端茶送飯,沒有一點怨言。
妹妹給了婆婆一點過年錢,我點清後就放在了她的櫃子裏。
婆婆病情好轉後,翻臉不認,說我偷了她的錢,還偷了她的棉絮。我想自己是修煉人,怎麼可能去偷拿別人的東西,真是百口莫辯,我急的直哭,感到很委屈、很冤枉。
傷心之餘,我想起了大法,修煉人遇到的每件事都不是偶然的,再不好的事都是好事,我不是修真善忍的嗎?對照大法,我向內找到了自己後天形成的顧慮心、委屈的心、怕受冤枉的心,立即在法上歸正。
半年後婆婆離世了,兄弟姐妹一齊來攻擊我們,怪罪我們沒有把婆婆照顧好,丈夫氣得不行,鬧的不可開交。最後在族人的干涉下才沒幹仗。婆婆離世後的安葬費都是我們一家出的,沒有讓兄弟姐妹分擔。
婆婆過世不久,丈夫病情加重,被確診為晚期胃癌,在我勸說下他也願意修煉大法。他手術後,小偷進屋把家裏僅有的一點錢全偷走了,丈夫動氣與我吵,我想這是在給我過關,便忍著。師父給了他機會修煉彌補,可他對法不堅定,半年後就離世了。
看淡錢財
由於我們土地被佔用,我就隻身搬到城區租房住。兒孫都不在身邊,我就每天出門和同修搭伴講真相,有次起了歡喜心,被另外空間邪惡鑽了空子,遭到綁架拘留。期間我被強制抽血,自那以後身體常常感到不適,出現重感冒的假相,起不了床。
這會兒,小叔子又來和我爭佔土地錢(六千元),我心裏憤憤不平。心想,婆婆在世生病時,沒有誰來管過她一天,如今有錢分了就來和我爭奪。轉念一想,他為甚麼處處與我作對啊?是我哪裏做的不對,還是我哪生哪世欠他的?我又想起師父在《轉法輪》中講過修煉人讓房的故事,人家連房子都捨的下,就六千元有甚麼揪心的。想到此,我的心也開始變的輕鬆起來。
師父說:「大家知道,我們這一法門不避開常人社會去修煉,不避開、不逃脫矛盾;在常人這個複雜的環境中,你是清醒的,明明白白的在利益問題上吃虧,被別人竊取利益的時候,你不跟別人一樣去爭去鬥;在各種心性的干擾中,你在吃虧;你在這種艱苦的環境中,魔煉你的意志,提高你的心性,在常人的各種不好的思想影響下,你能夠超脫出來。」[1]
師父的法點醒了我,我放下利益之心,不再與小叔子爭奪錢財,心裏也平衡了。最後當我真正放下的時候,小叔子又給我送來了一千二百元錢。一切隨其自然。
在正法修煉所剩不多的時間裏,我一定要謹遵師父的教誨,珍惜師父為我們延續來的寶貴時間,認真學法,踏踏實實做好三件事,兌現自己的史前誓約,跟師父回家。
跪謝師尊!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