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早上七點左右,何清香在出門上班時,被蹲坑的國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劫持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曾繁傑於當天也被綁架,被關押在梅縣區(扶大)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半,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曾繁傑、何清香。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點半,梅縣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何清香和曾繁傑,僅二十分鐘就草草收場。何清香、曾繁傑委託的辯護律師為兩人做了無罪辯護,並在庭審中駁斥法官和檢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實依據,罪名不成立。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梅縣區法院對曾繁傑非法判刑八年、勒索八萬元罰金;對何清香非法判刑六年、勒索六萬元罰金;而何清香的丈夫塗晴光於一個月前的十月才走出冤獄。
塗晴光、何清香夫婦曾遭冤獄迫害
十年多來,何清香與丈夫塗晴光多次遭迫害,夫妻倆曾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被綁架,而後都被冤判三年半,塗晴光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結束冤獄從梅州監獄出獄回家;何清香於次月從廣東省女子監獄出獄回家。
夫妻倆團聚不到四年。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塗晴光在梅江區東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園講真相時,被東郊派出所警察綁架。同年七月,他被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四年半刑,於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廣東省韶關監獄繼續迫害。而塗晴光還未從冤獄回家,何清香又再次遭到綁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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