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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寧市歷任公安局長任職期間發生對法輪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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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公安局,是國家的執法單位,國家賦予了極大的公權力,本應該依法執法,秉公辦事,「法無授權即禁止」,這是作為國家執法人員最基本的常識,理當嚴格遵守,不得踐踏的。但是,中共惡首江澤民設立「610辦公室」非法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悍然發動迫害法輪功這場全國性的政治運動。政法委和610成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機構,操控各地公安局、派出所執行江澤民的邪惡命令,長期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人為地故意地製造了無數的冤假錯案。因此,公安局派出所所長因為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就最多,成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犧牲品。

二十三年來,湖北省咸寧市歷任了十個公安局局長(陳錦華、田豐、馬國憲、龔道安、董國祥、周勇、劉紅洲、胡甲文、肖天樹、吳曉波,其中龔道安、董國祥、肖天樹被法律處置,成為中共的階下囚),在具體執行這個非法的邪惡命令的過程中,明知道沒有法律依據可循,但還是盲目地執行,對咸寧市七個轄區(咸安區、溫泉區、赤壁市、嘉魚縣、通城縣、崇陽縣、通山縣)修煉「真、善、忍」的善良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瘋狂的迫害,既踐踏了國家法律,又使無數善良的民眾遭受極其嚴重的傷害。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22年4月20日,咸寧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53人;被迫害致殘6人;被非法判刑45人次;被非法勞教109人;被洗腦迫害346人次;被強行劫入精神病院5人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3人;被綁架非法關押的有322人693人次;被騷擾3萬人次;至少224人565人次遭非法抄家;遭非法開除工作18人;3人失蹤;35人次遭迫害致流離失所;至少13人因訴江遭迫害;至少87人因「敲門行動」遭騷擾;被敲詐勒索現金共計436萬餘元,搶走的存摺、現金、電器、汽車等大量私人財產不計其數。還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單位無理剋扣工資、生意倒閉等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無法計數。

下面是湖北省咸寧市歷任這個十個公安局局長(陳錦華、田豐、馬國憲、龔道安、董國祥、周勇、劉紅洲、胡甲文、肖天樹、吳曉波)任職期間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部份迫害案例。

一、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期間,公安局局長陳錦華

陳錦華,男,原咸寧地區公安處處長,咸寧改市後,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咸寧市公安局局長。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他有四個幫手:雷文、宋瑞生、鄒衛國、程良海,都是副職,副公安局長,具體執行迫害法輪功命令的執法領導。當然,還有很多副局長、副政委、副市長參與過迫害,如:咸寧市政法委副書記鄧明輝、咸寧市公安副局長胡大文、咸寧市副市長張祖新、咸寧市副市長程傳忠、咸寧市「610」成員錢凡和楊福輝、副政委楊慶文,等等。他們的罪惡也是很大的,留下無窮的後患。

陳錦華在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期間發生的迫害,列舉部份實例(都是當時的年齡):

1、錯誤執行江澤民的命令,綁架法輪大法咸寧市義務輔導站負責人。

法輪功義務輔導站負責人咸寧醫學院中醫教研室主任章琪。1999年4.25發生後不久,公安局和溫泉一號橋派出所警察就找了章琪談話,非法拘禁了大半天。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假借法律的名義綁架了各地的法輪功輔導站義務負責人,章琪也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

2、指揮公安局、派出所、政保人員、交警等人員圍、追、堵、截、敲詐勒索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

面對眾多的法輪功學員的上訪,咸寧市政法委就指揮公安局、派出所、政保人員、交警,要挾各單位黨委和保安人員,在路上、車站設卡,圍、追、堵、截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還專門派人到武漢、北京尋覓、綁架依法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國安人員還對法輪功學員的電話進行非法監聽,對住宅進行非法監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跟蹤。遭受迫害的包括魏月秀、鄒注嬌、方錦蓮、徐全坤夫婦、黃美英、陳建平、華桃鳳等人。

其中,陳建平的迫害經歷如下。

列舉法輪功學員陳建平的迫害經歷如下:

◇陳建平,男,二十九歲,咸寧市煤化局職工。1998年開始學法輪功。為了制止迫害,陳建平於1999年7月21日依法到湖北省省政府上訪,向領導反映法輪功的實際情況。在省政府門口被武警綁架到一個學校非法關押。咸寧市公安局劫持回咸寧,非法關押在一號橋派出所鐵籠內一天,無吃的,無喝的,無睡的。下午由煤化局郭衡武副局長接回,在單位開批鬥會,整治陳建平。

1999年8月份陳建平到北京依法上訪,想以自己家修煉法輪功受益的親身經歷告訴國家領導人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希望政府能糾正這場錯誤迫害運動。但是,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帶人到北京綁架了他,在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拘留了二天,每天吃二個窩窩頭,自己用瓶到廁所接水管裏一滴一滴的水喝。二天後,他被宋瑞生等惡警劫持回咸寧,非法關押在溫泉雙鶴橋拘留所十五天,每天收二十元生活費。他絕食反對這種不合理的關押,但是,獄警把法輪功學員分散非法關押,還強行野蠻灌食。

十五天後,惡警不但不放人,還把他直接轉送到溫泉韻泉賓館洗腦班強制洗腦,進行精神迫害。在洗腦班,每天隔離在一個房子裏,不准煉功,不准學法,不准與家人聯繫,強制看中共邪黨電視和報紙,逼迫寫所謂的「思想彙報」,每天收五十元伙食費。非法關押一個月才放人。

回家後,單位要求陳建平每天到辦公室呆著,不給工資,每天由政工科的胡開德監視著,強制看污衊法輪功的報紙,灌輸邪黨文化,毒害他。在這期間,當時的煤化局局長杜德安拍桌打椅,辱罵法輪功師父,不相信善惡有報,想強制轉化陳建平的思想。後來,在一次車禍中,杜德安受了重傷,遭到了惡報。

3、指揮派出所警察如土匪般非法抄家的部份實例

由於在開始迫害前,國保警察已經掌握了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警察在各單位、鄉、鎮、村的密切配合下,到法輪功學員家中去非法抄家,如同土匪一樣,翻箱倒櫃,搶走了很多法輪功書籍、煉功服、磁帶、錄像帶、播放機,甚至很多現金,據為己有。幾乎每個法輪功學員都遭遇過這種迫害手段。包括鄭自祥、吳美娥、盧豔華、李豔紅、何愛娥、洪海華、陳銀芝、陶席珍等人,其中,洪海華的迫害經歷如下。

◇洪海華,男,四十二歲,通城縣沙堆鎮九井街人,和妻子經商。1999年1月,他有緣幸遇法輪功,看了法輪功書後,他深感書中講的「真善忍」是做好人的標準,他決定要做這樣的好人,脾氣好了,身體健康了,心情舒暢了,為人處世溫和了。

1999年7月22日下午三點,洪海華正在他的股份氣站上班,沙堆派出所所長李大成等人開著警車到他氣站不由分說把他綁架到派出所,強行要他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還說以後不能再煉法輪功了,他聽後感到震驚說,按「真善忍」做好人有錯嗎?你們不能抓好人,當時姓盧的副所長說:「共產黨給我錢,江爹叫我殺人放火我都幹。」

7月24日下午,洪海華先生正在他老家茶行畈有事,李大成等人也是開著警車到那裏強行把他綁架到錫山一個賓館,說是要交代學煉法輪功的情況。他到那裏時,那裏已綁架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為首的是一名姓吳的公安局副局長。9月份縣工商局把經商行業的法輪功學員強行誘騙到一起,以表態為名,每人敲詐兩百元,當時他夫妻二人也被敲詐。

2000年7月一天,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楊雄、張定二等人夥同沙堆派出所,私闖他家住宅,非法抄家,並綁架了他,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個多月,敲詐現金六千多元。

2001年3月份,公安局國保大隊楊雄等人又非法將他綁架到雋水醫院妄圖洗腦迫害,非法關押十多天,妄圖敲詐現金未成。

4、被非法勞教的部份實例

勞教制度違反了《憲法》、《立法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勞教直接繞過司法程序,事實上是由公安機關或黨政領導決定,這為中共當權者迫害法輪功提供了極大的方便,政法委、「六一零」可以任意把法輪功學員綁架送去勞教,甚至可以直接加勞教期。

勞教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最主要手段,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在勞動教養所(院)遭受折磨、精神摧殘,百餘種酷刑觸目驚心。列舉幾例:

◇1999年12月30日,咸寧市公安局非法勞教第一批女性法輪功學員。她們是方錦蓮(二年)、任會芳(一年六個月)等等,是溫泉公安分局度志祥、同溫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岔路口派出所兩名女惡警一起劫持到沙洋勞教所的。

◇1999年12月31日,咸寧市公安局非法勞教第一批男性法輪功學員。他們是徐長虹(溫泉區,一年)、汪禮迪(溫泉區,一年)、吳衛華(溫泉區,一年六個月)、楊小勇(溫泉區,三年)、周國強(赤壁市,三年)、王國平(嘉魚縣,一年六個月)。在咸寧市官埠橋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

◇高志,男,三十多歲,原咸寧糧食學校體育教師。1999年8月份高志依法進京上訪後,被溫泉開發區惡警非法勞教三年。

◇向德斌,男,三十多歲,咸安區法輪功學員。2001年向德斌被惡人誣告,在家中被綁架,送貓耳山看守所非法關押三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羅岳峰,男,三十多歲,通城縣雋水鎮法輪功學員。2000年,羅岳峰被非法勞教三年。

◇汪芹,女,二十多歲,未婚,咸安區教師。2001年5月份,她被劫持到湖北省獅子山戒毒勞教所。在那裏她被七、八個惡警踩在地上用兩根電棍電擊,她的頭腳被電得翹起來,小便失禁;電棍打在頭上,像重物猛擊頭部。惡警還限制她上廁所,不許互相交談,行動被吸毒犯監控,每天被迫軍訓。她曾被罰貼牆立正,背部必須全部挨牆,不長時間就無法站立,腳已不能彎曲。後來她被關到沙洋勞教所二大隊。那是2001年6月,一起被劫持去的有六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在那裏,電棍是惡警最常用的酷刑。她被電過腳心,整個腳板像是被撕下一樣,手指尖也被電過。在沙洋勞教所,她還被迫做奴工,一天要摘五麻袋花生,十指紅通通的,疼痛鑽心。有的惡警用刑很變態,對法輪功學員電陰道、乳房的都有,二大隊有一個被打斷了腿,還不放人。

5、大面積綁架法輪功學員的部份實例

◇1999年8月26日夜晚,在北京朝陽區韋溝租房子住的依法上訪的溫泉區法輪功學員方錦蓮、任會芳、章紅平、楊小勇、汪禮迪、姜亞伽及八個月大仍在吃奶的兒子汪嘉悟、陳晏平、陳建平、陳靜文及五歲兒子陳爽、徐長虹、陳謙、吳衛華等被綁架到北京昌平收容站非法關押一天二夜,8月28日被非法接回咸寧市,被非法關押到雙鶴橋拘留所洗腦班。參與者是咸寧市溫泉公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惡警金國新、陳真會等,還有北京朝陽區葦溝聯防隊人員。

◇1999年9月份的一天,咸寧市建築公司退休職工李金橋和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幾十人到溫泉大商城門前空地上參加集體晨煉法輪功,被當地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到岔路口派出所。參與迫害的惡警是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副局長宋瑞生、政保科科長度志祥,岔路口派出所惡警陳迪堅、白玉平、程樂斌等。

◇1999年11月24日早晨五點,通城縣縣城法輪功學員華桃鳳、汪信清、杜崇武、羅蘭芬等十一人在雋水鎮雋水河堤集體煉法輪功,被縣國保大隊長潘少明、何克孝(已遭惡報死亡)、李英燦、張定二等惡警綁架並非法關押在縣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非法送沙洋勞教所勞教一年。

◇2000年上半年,通城縣法輪功學員熊洋波與很多法輪功學員到雋水鎮雋水河堤上去集體煉功,遭到縣國保大隊警察的綁架,非法關押到縣拘留所十五天,敲詐勒索三百元伙食費。

6、大面積綁架法輪功到洗腦班的部份實例

在這期間,咸寧市組織部部長程穎牽頭在咸寧市縣大辦迫害法輪功學員思想的洗腦班,包括131賓館洗腦班、韻泉賓館洗腦班、糧食局招待所洗腦班、浮泉山莊洗腦班、溫泉辦事處洗腦班、通城縣精神病院洗腦班、通城縣教委招待所洗腦班、咸安區邪黨黨校洗腦班、咸安區八斗角洗腦班、赤壁市看守所洗腦班、通山縣看守所洗腦班、崇陽縣看守所洗腦班、嘉魚縣看守所洗腦班……等等,迫害過很多法輪功學員。公安局長陳錦華指揮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洗腦迫害。列舉部份實例:

◇通城縣教委招待所洗腦班(1999年10月)至少迫害六人:華桃鳳(女)、熊洋波、杜崇武、胡幼明、黎曉春(女)、丁望梅(女),等等。

◇通城縣「精神病院」洗腦班(2000年至2001年)至少迫害三人:汪信清(男,七十歲,被非法關押二次)、劉鳳華(女,六十三歲)、王秋平(女,五十歲),等等。

◇咸安區邪黨黨校辦洗腦班(1999年十月)至少迫害十人:萬桂芝(女)、王良皓、方啟新、皮和先(女)、錢定志、李紅荷(女)、羅瑛(女)、倪麗華(女)、資四蘭(女)、楊彩雲(女),等等。

◇溫泉雙鶴橋拘留所洗腦班(1999年8月)至少迫害三十四人:李金橋、李敏才、徐長虹、陳晏平、陳建平、方錦蓮(女)、蘇曉蓮(女)、吳衛華、張菊環(女)、王淑謙(女)、陶席珍(女)、楊玉娥(女)、任會芳(女)、章紅萍(女)、李建輝、楊小勇、陳靜文(女)、陳謙、胡蘭(女)、鄭雙華、汪禮迪、邵清明、黃芬芳(女)、胡紅花(女)、李雲(女)、李學紅、胡紅梅(女)、胡偉、陳臘榮(女)、黃秋珍(女)、唐會雲(女)、李學忠、龍忠良、唐有文、王祿松,等等。

◇「131工程洗腦班」(1999年9月)迫害七人:咸寧醫學院四人(李敏才、鄭雙華、汪禮迪、梅武軒)、市中心醫院一人(徐長虹)、市藥品質量檢測所一人(陳靜雯)、市建築公司一人(劉愛民)。

二、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期間,公安局局長田豐

田豐,男,2000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咸寧市政法委書記,2001年12月至2004年1月還兼任咸寧市公安局局長;2006年9月29日任湖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8年3月1日任武漢市海事法院院長。

三、2004年03月至2007年12月期間,公安局局長馬國憲

馬國憲,男,1954年10月生,孝感市孝昌縣人,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兼局長。2007年12月任湖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省交通管理局局長。


四、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期間,公安局局長龔道安

龔道安,男,1964年11月生,湖南澧縣人,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咸寧市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2010年11月至2012年10月任公安部十二局(稱技術偵察局,專門搞特務技術,包括追蹤、監聽、定位等技術)副局長;2012年10月至2017年06月任公安部十二局局長;2017年06月至2018年06月任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兼局長、督察長、上海公安學院院長;2018年01月至2020年09月任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組書記兼局長、督察長、上海公安學院院長。2020年8月18日被落馬查處,2021年9月16日唐山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未見結果。

五、2010年11月至2013年4月期間,公安局局長董國祥

董國祥,男,1962年8月生,198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刑偵專業,2000年3月至2005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基層基礎工作處副處長、處長。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任省公安廳國保處總隊偵查一處處長。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省防範和處理邪教犯罪(原「610」)工作處處長。2010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湖北省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2015年11月至2019年6月任湖北省警官學院黨委書記。2019年6月3日,湖北省公安廳中共黨委委員、原湖北省防範和處理×教犯罪(簡稱「610」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工作處處長,湖北省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董國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六、2013年04月至2013年06月期間,公安局局長周勇

周勇,男,1964年10月生,湖北黃岡人,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任咸寧市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副局長兼黨委副書記、督察長。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任咸寧市副市長、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督察長。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咸寧市副市長、黨組成員;2016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咸寧市市委常委、副市長、黨組成員。現任湖北省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七、2013年06月至2015年06月期間,公安局局長劉紅洲

劉紅洲,男,1972年2月生,武漢市人,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任咸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2017年9月任湖北省防空辦公室副主任。

劉紅洲在2013年06月至2015年06月期間發生的迫害,部份實例(都是當時年齡)如下:

1、濫下「逮捕令」、超期羈押、徇私枉法

據明慧網報導,2014年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陶席珍、鄭自祥、方世鳳,被濫下「逮捕令」,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遭受迫害。最終導致三人被非法判刑,受盡凌辱。

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輪功學員陶席珍、方世鳳都是屬超期羈押,執法人員違法違憲,犯了「枉法瀆職罪」。不僅如此,對法輪功學員陶席珍判刑沒有證據,就捏造證據。二零一四年,溫泉開發區陳建平、徐長虹、蘇小蓮、任惠芳、陳芳、李敏才、陶席珍七名法輪功學員曾經被綁架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當時除陶席珍仍被非法關押著外,其餘六名都回家了。

12月份,當地「610」和國保人員鄒譽、劉寧等,為了給陶席珍誣判,多次到這六名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要挾他們出面作證,為迫害陶席珍做假證明材料,被法輪功學員嚴詞拒絕了。最後,捏造出所謂罪證,也被法院採納,陶席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武漢女子監獄受盡折磨和摧殘,期滿出獄時完全脫像。

2、劫持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到「湖北省武漢板橋洗腦班」

由於當地惡人認為本地洗腦班效果不好,就花巨資與湖北省武漢板橋洗腦班勾結,把咸寧市縣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直接綁架劫持到「湖北省武漢板橋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

分別是黃君良、陳建平、徐長虹、蘇小蓮、任會芳、王能英、吳美娥、陶席珍、蔡建軍、李敏才、陳芳、雷勝平、程細慶、楊振莉等人。其中,徐長虹及蘇小蓮是夫婦,所遭受的迫害如下:

◇徐長虹,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同濟醫院中藥房藥劑師。2014年3月29日上午,咸寧市鄒譽、劉寧等警察綁架了在湖北咸寧同濟醫院中藥房上班的徐長虹,並對徐長虹和他的岳父的家進行非法抄家。綁架徐長虹的是咸寧市溫泉分局、國保大隊劉寧、咸寧市公安局鄒譽和三名警察,他們在湖北咸寧同濟醫院保衛科人員呂學余帶領下,來到中藥房,將正在上班的徐長虹綁架,並從徐長虹身上搶去鑰匙。

隨後呂學余和溫泉分局兩警察私闖民宅,抄了徐長虹的家。當時家人都不在家,他們把徐長虹的家翻得一片狼藉,箱子、櫃子、床都翻倒在地,並搶走現金七千多元,這是徐長虹給正在上高中的兒子讀書用的。電腦主機也被搶走,那是他兒子讀書查資料的學習用品。警察還搶走了許多大法書籍和師父的法像等。下午大約四點左右,鄒譽等四人在咸寧市農科院辦公室主任帶領下,又到徐長虹岳父家非法抄家,還將徐長虹妻子的包打開搶走了三十多元現金。

◇蘇小蓮,徐長虹的妻子,女,四十多歲,咸寧市農科院職工。為了討回被搶走的血汗錢,徐長虹的妻子蘇小蓮於2014年4月7日到咸寧市電視台找鄒譽的女兒鄒智英,把她的父親如何迫害好人的真相告訴她,希望她能規勸她的父親鄒譽不再幹壞事。然而,鄒智英不但沒有制止她的父親繼續幹壞事,還主動配合鄒譽,在4月9日上午,到蘇小蓮上班處,綁架了蘇小蓮,並把她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繼續迫害,留下上學的兒子在家沒人照顧。

3、大搞特務手段,致使學員流離失所

中共就是以特務手段起家的,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也是這樣幹的,致使許多學員流離失所。包含陳金秀、李慧萍、萬小萍、鮑娟娟、徐秀蘭等人。其中,鮑娟娟的經歷如下;

◇鮑娟娟,女,四十多歲,咸寧赤壁市個體商人,經營賓館。2014年11月6日,赤壁市「610」王惠春(女)脅迫蒲紡桃花坪社區三名工作人員(兩男一女)闖入鮑娟娟經營的賓館,逼其寫「三書」和抄寫他們邪惡的污衊師父和大法的材料,並揚言第二天來賓館取「三書」,如不配合,妄圖劫持鮑娟娟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鮑娟娟不得不暫離開賓館。

4、搶劫合法公民合法財物

穿著警服的所謂執法人員,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明目張膽地私闖民宅,在眾目睽睽之下,公然搶走合法公民的合法財產,甚至據為己有,比過去的土匪還要兇惡得多。遭搶劫的學員有徐長虹、蔡建軍、劉文忠、李敏才、李金橋、楊小華、余勁光、劉雲、黃層秀、程細慶、楊振莉等人,其中劉文忠的遭遇如下;

◇劉文忠,男,五十多歲,赤壁蒲紡桂花樹社區合法公民。2014年5月18日,劉文忠外出打工謀生,在廣州火車站被綁架。5月20日,廣州多名公安人員來到赤壁蒲紡,非法抄了他的家。那天下午三點多,劉文忠的妻子珍珍正在公司上班,突然,蒲紡桂花樹社區兩人強行將珍珍帶至社區。當時已經有廣州市四名警察和赤壁的四個警察等在社區,要求珍珍交出家門鑰匙,珍珍不配合。桂花樹社區有一人去找開鎖匠強行開鎖,與那八名警察強行闖入珍珍家非法抄家,此時珍珍被社區工作人員強行控制在社區。珍珍對社區的人說:「不允許抄我家,我家有幾萬塊錢。」等等,社區人就帶她回家了,此時大約是下午六點。邪警察察強行抄走了珍珍家的電腦主機一台、神韻光盤一張、抄到打印機一個(沒拿走)、對聯一副、多年前的真相光盤四張、還有一張打廢的紙,揚長而去。

5、指揮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

看守所是依法關押嫌疑犯的地方,然而,中國看守所關押過許許多多的修煉法輪功的道德品質高尚的好人。其中包括葛先鳳、陳望秋、柯菊秀、陳金蓮、吳家川、陶席珍、方四鳳、楊振寰、李四寶等人。其中,柯菊秀和陳金蓮婆婆的經歷如下;

◇柯菊秀和陳金蓮婆婆,女,都是七十多歲的老人。2014年8月16日到賀勝橋講真相救人,被人誣告,當時被賀勝橋派出所綁架,警察逼迫婆婆寫甚麼保證,被拒絕,兩人稍後回家。

6、警察當眾對法輪功學員使用暴力

中共是土匪打砸搶起家,崇尚「暴力和謊言」。過去的歷次整人政治運動是如此,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是如此,遭受暴力對待的學員有魏月秀、張連秋和劉文藝。其中,六十六歲的通城縣魏月秀老婆婆遭遇如下:

◇魏月秀,2014年11月18日8時左右,當年六十六歲的通城縣魏月秀老婆婆到縣國保大隊辦公室辦事,縣國保大隊長黎成剛一見她就用手指頭指著她問:「誰叫你來的?我數數一二三,你還沒走,我就打你。」魏婆婆笑著說:「你不要這樣。」黎成剛嘴裏數著一二,三字還沒出口,就衝上來一掌把魏婆婆撞到牆壁上,魏婆婆跑出辦公大廳,黎成剛追上去,雙手抓住老人後背的衣服,把她提起來往地上摔,連摔幾次,再將老人摔向鐵門上,反扭老人的左手,當時就起了個大血包,腫得老高,瘀血使整個手掌呈紫綠色。魏婆婆喊:「警察打人囉!警察打人囉!」辦公樓內有很多人看到了這一幕,卻沒有一人出來制止。魏婆婆自己到縣醫院看了傷情,拿著病歷到公安局督查科、公安局信訪辦、縣政府政法委、縣政府信訪辦、法院信訪辦、檢察院等執法部門反映情況,卻沒人理睬。為了維護公民的人身權益不再受侵犯,為了使他人不再像自己一樣受到黎成剛這種傷害,魏婆婆已經寫了控告狀控告黎成剛。告示告了,黎成剛仍然是黎成剛,仍然逍遙法外,毫髮未損。

7、懸榜誣告,以金錢為誘餌,誤導世人犯罪

◇自2010年10月,嘉魚縣渡普鎮法輪功學員何桂紅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嘉魚縣「610」頭目陳名保和國保隊長陳克平及牌洲灣鎮派出所所長龍基學、牌洲灣維穩中心主任葉坤山等惡人脅迫,被逼迫離家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警察還騷擾她的親友。不僅如此,11月份,嘉魚縣「610」頭目陳名保和國保隊長陳克平及牌洲灣維穩中心主任葉坤山等惡人,勾結咸寧市國保支隊長鄒譽,在一些地方張貼法輪功學員何桂紅一家三人的像片、家庭住址和身份證號碼,並說「舉報」一人給予三千元獎勵,用金錢慫恿民眾參與迫害好人,誤導世人對法輪功犯罪。

◇2010年10月,為了找到何桂紅,惡人騷擾她的大姐、三姐及她的公婆家,還到武漢商貿學院找何桂紅的女兒的老師和同學,逼女兒的同學說出和女兒的聯繫方式,說甚麼「只要說出何桂紅居住的城市,就懸賞五萬元」,愚弄百姓。

8、指揮封鎖網絡,剝奪合法公民的知情權

中共搞網絡封鎖,是慣用的手法。但是,從2015年1月1日開始,這種手法更加瘋狂。咸寧市自然是緊跟其後,大搞網絡封鎖,剝奪公民的知情權。咸寧市封鎖網絡,各單位又封鎖網絡,層層封鎖。但不管其如何封鎖網絡,都掩蓋不了中共的種種罪惡。其背後,是咸寧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劉紅洲,他是本地的最高指揮者和幕後黑手。

9、綁架公安局、社區及單位集團共同犯罪

自從江澤民大魔頭對法輪功實施「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這「三光」邪惡政策後,中共從上到下,省、市、縣、區、鄉、鎮、村及單位和個人,都被綁架到對法輪功的迫害之中,成為集團犯罪,讓無數的無辜百姓在不知不覺中幹大壞事,毀滅自己的未來。咸寧市也不例外,在前幾任的「政法委」及「610」所謂執法過程中,也是這麼幹的。劉紅洲盲目追隨江澤民的邪惡政策,以所謂的政策方式,下達指標,讓咸寧市縣各社區、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及單位甚至個人,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完成「任務」,搞恐怖主義,讓無辜百姓誤認為法輪功真的違法似的,從而挑起對法輪功的仇恨,其中舉鮑娟娟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一例,敘述如下。

◇2014年11月6日,赤壁市「610」王惠春(女)脅迫蒲紡桃花坪社區三名工作人員(兩男一女)闖入法輪功學員鮑娟娟經營的賓館,逼其寫「三書」和抄寫他們邪惡的污衊師父和大法的材料,並揚言第二天來賓館取「三書」,如不配合,妄圖劫持鮑娟娟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迫害。鮑娟娟不得不暫離開賓館。11月7日,王惠春又脅迫幾名蒲紡桂花樹社區工作人員來到孫姓女法輪功學員家中,同樣逼其寫「三書」,揚言不配合他們,八日將劫持到湖北省板橋洗腦班「學習」。兩位法輪功學員都不配合。據悉,在蒲紡,「610」幾乎同時騷擾了四名學員,另兩人目前已經配合他們在「三書上」簽了字。姓名不詳。幾乎同時,赤壁的湖北華潤電力,要求全公司職員參加「抽血體檢」,並按十指手印,逼所有員工在一份邪惡聲明上簽字,聲明中有一款是不參與法輪功的條款,並需要派出所開示通行證,帶著通行證,才可以出入華潤電力的大門,拉無辜的世人替即將滅亡的中共墊背。

其實,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作為分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市長,對於明顯違法違憲的命令,卻要讓下屬去執行,犯了「瀆職罪」;派出所提供證據,公安機關以《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抓捕構成「綁架罪」,看守所非法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院人員以《刑法》300條罪名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院法官以《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勞教所、監獄、轉化班等羈押場所,構成「非法拘禁罪」;所有這些都是破壞國家法律正確的實施,是踐踏法律尊嚴的犯罪行為。

10、組建「咸寧市法制教育轉化基地」洗腦班

2013年中共邪惡的勞教制度被廢除後,劉紅洲還保存當地勞教所,並在勞教所裏組建「咸寧市法制教育轉化基地」洗腦班,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非法關押,影響極壞。2015年,劉紅洲調入宜昌市任常務副市長後,負責分管迫害法輪功,繼續做惡。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劉紅洲還兼任宜昌市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又做了很多大惡事。

(參見明慧網2015年2月11日發表的文章《迫害法輪功學員 咸寧市公安局長劉紅洲罪責難逃》)

八、2015年10月至2018年08月期間,公安局局長胡甲文

胡甲文,男,1972年2月生,湖北鄂州人,2015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咸寧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局長;2018年8月至今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二級警監警銜。

胡甲文在2015年10月至2018年8月期間發生的迫害如下:

1、2015年迫害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所做的不完全統計,2015年咸寧市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如下:

◇7人被非法起訴:何國傲、方世鳳、胡寶日、胡關霞、李豔和、王細美、艾蓮芳被非法庭審,其中五名在湖南省岳陽市被非法判刑;有二人(徐長虹、何桂紅)被非法起訴;

◇18人被綁架到洗腦班:余勁光、陳新華、何桂紅、徐長虹、李四保、李衛軍、付五國、楊彩雲、張為卿、駱名枝、雷天榮、劉文忠、魯有部、駱名枝、孔盛詞、丘姓法輪功學員;

◇16人被非法關押:左青娥、陳金秀、黎平甫、付五國、劉純申、熊群蘭、劉安正、郭建英、朱翠娥、陳細榮、雷天雲;

◇10人被騷擾:黃君良、任會芳、雷勝利、魏月秀、陳芳、余勁光、鄒注嬌、羅翠紅、王金燕);

◇4人被迫流離失所:李慧萍、徐秀蘭、鄭自祥、郝玉芳;

◇16人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而被迫害:徐長虹、付五國 、黎平甫、鄒注嬌、張為卿、熊群蘭、尹鳳英、劉安正、何耀平、王金燕、羅翠紅 、熊秋蘭、劉文忠、駱名枝、王邦基、張菊環;

◇42人被非法抄家。

儘管直接指揮者是政法委書記吳暉和公安局長胡甲文,但市委書記丁小強、維穩辦主任馮權和610主任塗斌也負有責任。

(參見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發表的《湖北咸寧市法輪功學員2015年遭迫害情況》)

2、2016年迫害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所做的不完全統計,2016年,湖北省咸寧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組織繼續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如下:

◇被非法庭審5人:陳金秀(嘉魚縣,被判三年,被投入武漢女子監獄)、鄭自祥(通城縣,被非法開庭,未見結果)、王邦基(通山縣,被判三年,范家台監獄)、陶席珍(溫泉區,被判四年,武漢女子監獄)、徐長虹(溫泉區,被判三年,武漢洪山監獄分配站);

◇13人被綁架到洗腦班(孔盛祠、何桂紅、陳鳳玉、羅又珍、羅雪英、李大蘭、楊振寰、阮芳、程愛平、黃愛華、李美如、鮑娟、程望秋);

◇27人被非法關押(張為卿、張京友、呂許雲、馬祥菊、楊彩雲、蘇曉蓮、羅瑛、李玉華、何平、汪芹、倪細心、章焦桃、程衛平、王能英、吳漢香、楊振寰、雷勝平、吳小池、小付、阮意年、陳定珍、黃軍良、肖玉燕、老盧、老陳、唐春芳)

◇被騷擾的有7人(黃秋珍、鄭杏華、任會芳、汪光元、老吳、湯秀金、鄭杏華),被迫流離失所的有2人(郝玉芳、王小梅)。同時,610還利用廣播、電視、展板、宣傳冊、宣傳欄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民眾。

儘管指揮者是吳暉,但丁小強、馮權和610主任塗斌也負有責任。

(參見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發表的《2016年湖北省咸寧市610對法輪功迫害概述》)

3、2017年迫害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所做的不完全統計,2017年,湖北省咸寧市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非法組織繼續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概述如下:

陳金秀、鄭自祥、王邦基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通城縣的王會元、通城縣的王國清、通城縣的汪雲霞等六人遭非法起訴;咸安區的向德斌、嘉魚縣的陳海水、赤壁市的鄧麗鳴等七人被綁架到洗腦班;溫泉的陳爽、通城縣的金豪華、通山縣的郭慶校、咸安區的馮小英和馮小米等三十六人被非法關押;通城縣的魏月秀、溫泉的蘇曉蓮、溫泉的楊小華、溫泉的任惠芳、溫泉的李敏才等八十二人被騷擾。同時,六一零還利用展板、宣傳冊、宣傳欄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民眾,尤其是無辜學生。

(參見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發表的《2017年湖北省咸寧市610迫害法輪功概述》)

4、2018年迫害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2018年湖北省咸寧市的法輪功學員39人(42人次)遭到迫害。

其中通城縣汪國清、通城縣汪雲霞、咸安區王良皓等6人被非法判刑;通城縣王會元、通城縣吳志敏、通城縣洪海華等5人被非法庭審;通城縣鄭自祥、通山縣王邦基、溫泉區陶席珍等4人遭冤獄期滿回家;咸安區孔盛林/二次、咸安區楊彩雲、咸安區劉桂英等16人被綁架;咸安區的王能英、咸安區的畬慶華、咸安區的丁曉蘭等8人被騷擾;陳爽被敲詐勒索;赤壁的郝玉芳,咸安的章焦桃被流離失所。

同時,「610」還利用海報、講座、會議、傳單、圍裙等方式誣蔑誹謗法輪功,欺騙民眾,尤其是無辜大學生。

(參見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發表的《2018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概述》)

九、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期間,公安局局長肖天樹

肖天樹,男,漢族,1974年12月出生,湖北麻城人,1997年10月參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在職碩士學位,2018年12月從湖北省公安廳來到咸寧至2021年11月任咸寧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治市、信訪、維穩、退役軍人事務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聯繫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委國安委、市國安局、市信訪局、咸寧監獄;聯繫市煙草專賣局(市煙草公司);市長交辦的其他工作。2022年1月14日湖北省咸寧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肖天樹因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湖北省紀委監委審查和監察調查。

魏濤,男,1967年10月生,赤壁市人,2008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崇陽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黨組書記;2022年2月至今任咸寧市市委副書記、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參與迫害法輪功非法賣力,是政法委書記蔣星華提名讓他當副局長專門迫害法輪功的。

據查,二零一九年「610」歸屬政法委管轄後,政法委和公安局成為迫害法輪功的直接指揮者,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長負責公安、檢察院、法院、看守所、監獄、司法局、國安局等工作,成為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推手,作為當時的公安局長的肖天樹罪責難逃。

肖天樹在咸寧市任職期間發生的迫害:

1、2019年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2019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各種形式的迫害60人次,其中被迫害致死3人(通山縣王邦基、通城縣黎鳳保、通城縣熊淡月),被非法判刑2人(溫泉陳爽七年、溫泉區黃秋珍被誣判四年),被非法庭審2人(通城縣汪信清、赤壁市祝雪英),被非法關押18人(赤壁市梅樹清、通城縣汪雲霞、通城縣王慧媛、赤壁周國強、赤壁陳望秋、咸安區向德斌、通城縣洪海華、嘉魚縣張京友、咸安區劉社紅、通城縣胡如意、通城縣黎彩華、通城縣華桃鳳、赤壁市李四寶、咸安區六名集體學法的法輪功學員),被騷擾29人次,冤獄期滿回家6人;其中赤壁7人,溫泉區19人次,咸安區11人,嘉魚縣10人,通城縣12人,通山縣1人。

◇王邦基被范家台監獄迫害致死

王邦基,男,七十一歲,原是通山縣物資局正式職工。曾在2001年被非法勞教二年,從沙洋勞教所回家後被單位無理開除。2015年7月21日上午九時,王邦基去郵局郵寄依法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被四街東城派出所綁架,當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並非法抄家。2016年元月被通山縣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快到期滿時,2018年8月,獄方緊急通知王邦基的姪子王某(因王邦基沒有至親親人),將被迫害得命懸一線的王邦基接回家中,當時王邦基容貌變形,全身不能動彈,口喘粗氣,奄奄一息。

經家人精心護理三天後,王邦基稍有轉機,調理兩週後,漸有回轉,被送往民政孤人院,花錢請護理。2019年9月初,病情惡化,通知其姪子送去縣醫院搶救被拒收,呼吸甚微,送往殯儀館約五小時後含冤離世。

◇黃秋珍被誣判四年

黃秋珍,女,六十一歲,原咸寧市捲煙廠退休職工,居住在溫泉建材大院內。2018年3月14日下午三點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導員陳迪堅指使一夥人強行撬門,黃秋珍在家中被綁架,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非法批捕、非法起訴。2019年9月23日被咸安區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條非法秘密庭審判四年,沒通知家屬。黃秋珍不服,立即依法上訴。10月23日上午,咸寧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判,把裁決書送到看守所,黃秋珍拒絕簽收。當天下午,獄警就把黃秋珍秘密劫持到武漢市女子監獄,家人也不知道。

2019年12月23日,黃秋珍的兒子滿懷希望地帶著妻子和幼小的兒子,前往武漢女子監獄探望母親,沒想到被武漢女子監獄冷酷地拒絕,說黃秋珍沒達標,就是沒有所謂「轉化」,而且正在住院。監獄方給了她兒子一張傷病告知書就把他們一家打發走了。傷病告知書顯示,黃秋珍出現的是急性腦梗塞、三級、極高危阻。她姐姐是醫生,說很嚴重,說極有可能癱瘓。她兒子想給母親辦個保外就醫,社區不給開證明,律師就不能代表家屬前往探視。二零二二年三月中旬出獄時,她兒子接回家,發現他媽媽已經癱瘓,生活不能自理。

2、2020年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

根據明慧網報導迫害實例的不完全統計,2020年,湖北省咸寧市、縣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共迫害至少104人次。其中,4人被非法判刑(崇陽縣張日華被誣判三年、通城縣洪海華被誣判七年、通城縣汪信清被誣判三年、赤壁市周國強被誣判八年半並被敲詐勒索三萬元)、2人被非法關押(咸安區向德斌、咸安區張為卿)、5人仍在監獄遭迫害(通城縣王慧媛、通城縣汪雲霞、溫泉區陳爽、溫泉區黃秋珍)、11人被綁架、75人82人次被騷擾、被非法停發養老金1人、被非法扣發養老金1人。溫泉區46人次、咸安區30人次、嘉魚縣3人、赤壁市9人、崇陽縣1人、通城縣15人次。

其中,洪海華於2019年底被劫持到崇陽縣看守所實行異地非法關押。2020年10月,洪海華第四次被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七年。洪海華不服,依法上訴。被違法超期關押三十二個多月。

◎非法跟蹤、監視、騷擾法輪功學員

2020年,中共邪黨政法委、法學會、「610」、公安局統一部署,安排社區書記、主任、網格管理員、片警、鄉村安保主任等一群人,三番五次到法輪功學員家,在全國範圍開展對所有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清零行動」,要求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反×教協議」(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書上簽字,說甚麼不簽字會影響孩子、家人等等,有的還以養老金停發相威脅,還對法輪功學員或家人暗中照相,搞所謂的大數據庫,然後根據數據庫使用特務手段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

根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咸寧市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82人次,有的多次被騷擾,其中:

◇咸安區被騷擾有24人次:商秀英(以媳婦的退休金和女兒的工作威脅)、倪麗華、章建(二次)、楊強先(以取消殘疾兒子的低保威脅)、馮小米、馮小英、李大蘭、施紅英、吳宗倫、倪細心、丁小蘭、畬慶華、羅桃英(二次)、程衛平、艾啟元、徐生、張墨香(四次)、橫溝橋鎮二位法輪功學員。

◇通城縣被騷擾有8人:何國望、葛細員、李豔紅、魏月秀、徐益保、李姓法輪功學員、華桃鳳、雷勝利(被停發養老金)

◇嘉魚縣被騷擾有3人:曾憲娥、羅雪英、徐長新

◇溫泉區被騷擾有40人次:方錦蓮、劉雲霞(二次)、吳嫻意、郝玉芳(二次,被敲門騷擾,被打電話騷擾)、孟婆婆(被非法闖入家中騷擾)、江婆婆(被打電話騷擾)、黃芬芳(被非法闖入家中)、李學平(被非法闖入家中)、鄭榮珍(非法給她丈夫打電話騷擾)、方錦紅(被非法打電話)、梁瑩(被非法打電話)、張軍(被非法闖入家中)、董月桂(被非法闖入商店裏)、陳元新(被敲門騷擾)、楊小華(二次,被非法闖入家裏、被非法闖入商店裏)、龍忠良(被非法敲門、威脅)、張桂蘭(被非法闖入家中)、蔡會蘭(被非法闖入家中,被非法照相)、龐新明(二次,被逼迫簽字)、丘曉春(被非法闖入家中)、任會芳(二次)、陳婆婆、毛爹(被非法闖入家中)、張婆婆(被非法闖入家中)、余勁光(三次)、陳芳(三次)、陶席珍(二次)、李敏才、汪禮迪、陳謙(被非法到上班處詢問)。

◇赤壁市被騷擾至少有7人:雷勝平、張秀英、羅榮碧、馬老太太、鐘小明、楊振寰及他們的九歲半女兒。

3、2021年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

根據明慧網報導的迫害事實的不完全統計,2021年,湖北省咸寧市、縣至少163人次的法輪功學員遭受中共迫害,其中,4人被迫害離世(赤壁市陳望秋、溫泉區柯菊秀、溫泉區邵清明、溫泉區夏桂香)、6人被非法判刑(咸安區向德斌被誣判七年並被敲詐勒索一萬元入獄、咸安區張為卿被誣判三年、通城縣洪海華被非法判刑七年並被非法罰款一萬元入獄、通城縣何國熬被秘密誣判入獄、咸安區丁曉蘭被誣判一年、通城縣汪信清被誣判三年入獄)、22人被綁架、9人仍在監獄遭迫害、1人被非法起訴等。此外,七十二咸安區法輪功學員程細慶遭警察入室搶劫。

◎散布謊言、污衊大法、毒害世人的部份罪惡

2020年3月6日,通山縣反邪教協會借防疫機會,向社會公開發出《倡議書》,做出大量的「反邪教」宣傳品,要求深入千家萬戶,要求世人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邪黨和政府防範邪教,公開點名誣陷法輪功。(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2020年10月30日,通山縣反×教協會在龍華古寺舉辦「二零二零年通山縣宗教政策法規學習培訓班」,到會150多人,發放宣傳單300多份,咸寧市統戰部廖時學、通山縣國保大隊副隊長張建新到開會現場,通山縣統戰部副部長、民宗局局長石立炳講話,鼓勵通山縣反×教協會繼續努力迫害法輪功。

湖北省咸寧市通山縣反邪教協會的活動,長期得到了咸寧市政法委和公安局的肯定,其最早的發起人是方昌喜。方昌喜,男,通山縣財政局社保股股長,2021年1月上旬死亡。

(上述肖天樹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請參見明慧網《2019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概述》、《2020年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湖北省咸寧市公安局長肖天樹遭惡報被查》。)

十、2021年12月至今,公安局局長吳曉波

吳曉波,男,1969年9月生,應城市人,武警退役軍人,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湖北省紀委、省監察廳第一紀檢監察室副主任;2017年12月至2019年7月任湖北省紀委監委第四審查調查室副主任;2019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湖北省紀委監委第四審查調查室主任;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咸寧市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書記、督察長,提名市公安局長;2021年12月至今任咸寧市黨組成員、副市長、公安局書記兼局長、督察長。

據查,2019年「610」歸屬政法委管轄後,政法委和公安局成為迫害法輪功的直接指揮者,政法委書記和公安局長負責公安、檢察院、法院、看守所、監獄、司法局、國安局等工作,成為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推手,作為當時的公安局長的吳曉波罪責難逃。

吳曉波在咸寧市任職期間發生的迫害:

1、被綁架的部份實例

◇2022年4月20日上午,湖北省赤壁市法輪功學員羅榮碧被綁架,詳情不明。
◇2022年2月中旬,通城縣黃姓老年女法輪功弟子被國保騷擾,年前就已經被騷擾過她,逼她簽字,她不簽就逼迫她兒媳婦簽,兒媳婦也拒簽,後來把黃老太抓去國保,黃老太出現嚴重高血壓,只好把黃老太放回。如今剛過完年就又三番兩次來騷擾黃老太,黃老太被迫流離失所。

2、被騷擾的部份實例

◇2022年2月底的一個上午,湖北咸寧溫泉三號橋派出所兩個警察,夥同白茶村村委會主任張嶺和一名女士到法輪功學員余勁光門店騷擾。

◇2022年2月23日上午九點多,嘉魚縣公安局出動三輛警車,共有二十個警察闖入大法弟子熊梅蘭家騷擾。

◇2022年2月27日,咸寧市中心醫院退休護士長張菊環被岔路口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了她所有的四十多本大法書。

◇2022年2月28日下午四點多,咸寧市建築公司職工家屬任會芳的家門被二個陌生人敲擊,見沒人回應,就走了。

◇2022年3月1日下午四點半,法輪功學員汪禮迪遭一號橋派出所警察約談,地點在湖北科技學院。

◇2022年3月29日上午,三號橋派出所所長和一警察又到法輪功學員余勁光門店騷擾。

◇2022年3月31日下午五點多,咸寧市建築公司退休幹部吳純昌帶著二個年輕警察到單位退休職工陶席珍家敲門,沒人開門,就走了。

◇咸寧市建築公司退休職工陳新華也遭到騷擾。

◇2022年4月12日晚6點左右,方家莊派出所三個便依警察突然闖入老年大法弟子張國喜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抄家,搶走私人物品大法書《轉法輪》播放機等。

◇2022年4月29日上午十點多,湖北科技學院汪禮迪老師在單位被六個人騷擾,汪禮迪向他們要工作證得知,他們是咸寧市溫泉國保大隊副隊長陳華剛、一號橋派出所所長余鵬飛、司機唐某、新來的小警察彭波、希望橋社區金娟和葉晨。

結語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公安局局長是邪惡的主要推手,實施綁架,是法院、檢察院、勞教所進一步迫害的幫兇。這些人,真正的在違反和觸犯《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立法法》、《程序法》、《警察法》、《公務員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而且觸犯國際法公約,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是真正的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是真正的在破壞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

人在做,天在看。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附錄: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公安局人員實例實錄,總計60人

名單:肖天樹、龔道安、董國祥、金官印、程穎、鄒譽、劉國和、萬紅輝、陳燃、許繼龍、鮑輝、宗凡全、李忠華、劉俊、程軍、夏佳民、黃利華、王治家、張從國、張巨、馮要、吳天治、王茂波、張會龍、石和平、劉和平、張培、陳元海、何克孝(音)、常漢生、胡榮發、何軍、李少華、曾幼奇、度志祥、趙守懷、徐克平、付絢、吳新亞、謝剛、陳江濤、胡衛東、陳榮華、劉成才、成宏、操文卿、程雋逸、姚承毅、楊雄、陳迪堅、杜勇、漆建軍、施世濤、徐建軍、樊忠、饒雲星(警號089123)、覃樹清、程良海、肖傳家、肖志堅等60人。

其職稱,涵蓋公安局局長、副局長、警長、政法委書記副書記、派出所所長、副所長、警察、國保大隊教導員、國保大隊警察、禁毒大隊大隊長、禁毒大隊副大隊長、公安局刑偵大隊指導員、派出所教導員、看守所指導員、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科長、巡警大隊教導員、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公安局特警支隊支隊長、國保大隊科長、派出所一中隊副中隊長、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副教導員等。其中,遭報形式不一,多人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以涉嫌「受賄罪」等罪名被審、「雙規」或判刑、罰款等處份,其刑期不等,有的甚至長達17年。有人則是遭遇橫禍猝死、有染絕症、怪病而死、甚者殃及家人。執法犯法,自毀前程,令人嘆惋!


附錄:
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公安局人員實例實錄(41KB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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