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他自述最近被綁架迫害的經過: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社區民警張澤昆來我家敲門,開門後他想進來。我說:「有啥子外面說,進來你是私闖民宅。」他問:「還在煉法輪功嗎?」我說:「這麼好的功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強身健體、祛病健身,當然還煉。」他說:「上面不讓煉。」我說:「在中國,在全世界,煉法輪功都是合法的。」他說:「我們一起照個像。」我說:「不能照像,你照就是犯法。」他想進來看看,我說:「你進屋就是違法。」最後他離開時,我說:「你一定要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祝你平安!」
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張澤昆在我家守候。十一點左右,我從菜市場買菜回到小區,張澤昆夥同另一警察將我銬上警車。我說:「你們無任何法律手續,在光天化日之下強行抓人,這是犯法;我要告你們!」他們將我綁架到長生橋派出所,搜去身上所有的東西,連衛生紙都拿走。
他們將我銬在訊問室的鐵管上。中途有人進來問我叫甚麼,家裏有啥人,我拒絕回答。我說:「你們將我弄到這來,我都快八十歲的人了,你們這樣對待我完全是違法犯罪!」他們就走了。
酷刑演示:鐵椅子 |
過後又來人強行將我銬在鐵椅子上非法提審,我說:「我不是犯人,你們在犯法!」他們說我二十四日早上六點十分至七點三十分在某地發資料,其實那個時段我門都沒有出。他們又拿出兩本《金種子》說是我發的,我說:「現在到處都有真相資料。不管是誰發的,他們都在救人。你們可以看看到底上面寫的甚麼?你們都應該明白真相,得到救度。」他們說:「煉法輪功是違法的。」我說:「煉法輪功在中國、在全世界都合法。你們說違法,你們把文件拿來看,在中國法律中有哪一條說法輪功違法。」
我又說:「江澤民說的和兩高的通知,那個不是法,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才是法。中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他們說:「我們不是和你辯論,這是我們的工作。」我說:「這不是辯論,是講事實。你們是執法部門,要講法律依據。你們也有問責制,今後倒查三十年,你們應該清楚。」我一直給他們講真相,希望他們善待大法和法輪功學員;善惡有報是天理,希望他們為自己和家人著想,有一個好的未來。
在被非法關押中,我請求師父保護我,一切由師父安排,邪惡說的無效。警察做好材料,讓我簽字,我說:「我不能簽,對你對我都不好。」他們又念給我聽,讓我看,我說:「我今年七十七歲高齡了,眼睛看不清,耳朵聽不到。」
晚上九點左右,我被釋放回家。我問家人:「警察抄家沒有?」女兒說:「象徵性的看了一下,沒抄東西。」我又問老伴:「警察讓你們簽甚麼字沒有?」老伴說:「為了讓你早點回來,我們簽了字。」我說:「為甚麼要簽字?我們是最正的,他們是邪的。」告訴她們以後不要簽字。在此鄭重聲明:女兒所簽的字一律作廢,無效。
南岸區長生橋派出所
地址:重慶市南岸區河街57號
郵編:401336
警察張澤昆:15178778303(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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