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彬,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八月出生,瀋陽市法庫縣人,中共惡黨黨員。歷任鐵法市檢察院科員、副科長、科長、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三月曆任昌圖縣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兼反貪局局長,二零零九年一月曆任銀州區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檢察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曆任昌圖縣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檢察長,二零二一年四月任鐵嶺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洪彬在任院長期間,為了升官發財向上爬,執行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命令,為撈取「政績」,他的親屬說他只認權和錢,不認親情,非法構陷多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並判刑入獄。因為給公檢法部門郵寄「明真相 保平安」勸善信,法輪功學員劉玉華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被綁架,被鐵嶺市昌圖縣檢察院構陷,被非法判刑四年;她丈夫靳利國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身體十分虛弱的劉玉華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下面僅舉王洪彬在任銀州區檢察院院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
鐵嶺市法輪功學員白玉甫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在龍首山上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鐵嶺市看守所。在鐵嶺看守所絕食反迫害,被鎖在地環上不能動,被銬起來「定位」折磨、虐待,被檢察院非法構陷,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法輪功學員李忠淵(當年六十多歲)郵寄對江澤民的控告狀,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被非法抄家、綁架,被檢察院非法構陷,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東陵監獄,被迫害的骨瘦如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武玉萍、王英、孫月蘭(因為身體出現高血壓250,法院要求看守所收監,看守所拒收,被監視居住),因掛條幅,被檢察院構陷,武玉萍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王英被非法判刑三年、孫月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監外執行。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雙腿有殘疾的法輪功學員辛恕仁在發放兩本免費的有法輪功真相簡介的台曆時被抓走,當時目睹抓人現場的善良百姓們氣憤地說:「這警察太壞了,不抓壞人抓好人!」辛恕仁被鐵嶺市銀州區檢察院構陷,被非法判刑八個月。他二零一五年因起訴江澤民向兩高郵遞了起訴書,本是行使公民的權利,卻被非法拘留七天,這個冤情也被檢察院當作構陷他的「依據」。
善惡有報是天理。歷來作惡之人都不得善終,更何況他們是在迫害一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呢。邪不勝正,作惡者都是沒有好下場的。希望那些參與迫害的人洗心革面,站在正義一邊,遠離中共,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