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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應城市前610主任萬友明的罪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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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九日】湖北省應城市前610主任萬友明(Wan Youming),男,63歲左右,後來任湖北省應城市衛生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萬友明長時間(至少六年)任應城市610主任,由於他賣力迫害法輪功,導致應城市眾多法輪功學員遭迫害。

僅按萬友明任610辦公室主任五年半時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五年一月)的不完全統計,應城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6人,被綁架234人次(含綁架未成),被非法拘留151人次,被非法勞教37人次(含勞教未成),被酷刑折磨53人次,被非法判刑8人,被劫持到精神病院迫害1人,被非法抄家45人次,被非法拘禁(不含拘留)50多人次,被非法扣除工資或退休金35人次,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56人次,被非法開除公職9人,被非法勒索「押金」或「擔保金」39人次,被迫流離失所11人,受到非法跟蹤、監視居住、限制人身自由、強行照相、強令交大法書籍、強迫寫保證不煉功、逼交身份證和房產證、工資降級、子女考上大學不讓上大學、子女徵兵合格不讓當兵、警察不分白天黑夜的敲門、警察唆使家人毒打、頻繁打電話騷擾、打毒針等迫害的人次無法統計。

一、頻繁綁架

萬友明在這五年半時間裏,操控國保大隊和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達234人次(含綁架未成),平均每年綁架約42.5人次;被綁架三次及三次以上的有41人:萬超(7次)、褚四春(4次)、程想苟、艾慧新、陳運華、熊敏華(4次)、陳志國、陳俊蘭、熊繼偉(5次)、詹利平(7次)、向洪新(7次)、黃紅英、陳青枝(8次)、熊小德、張祥發(4次)、楊曉明、徐軒志、田東林(4次)、黃繼華、胡素萍(5次)、萬繼祥(6次)、楊豔紅(5次)、周玉喜、艾想斌、汪長平、褚觀元、許玉玲(5次)、杜足英、汪珍榮、操俊(5次)、方秋萍(5次)、黃鷹翔、陳江勇(4次)、陳德生(6次)、劉新英、詹煒(4次)、彭菊梅、黎國平、汪會元、陳建國(6次)、宋華平(5次)
(註﹕以上沒有標注數字的就是3次。)

以下是萬友明下令和操縱的四次大綁架事件:

(一)為防止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而進行大綁架

萬友明因害怕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影響他的政績和影響他過安穩年,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最猖獗時,順著中共的邪勁走,在自焚偽案出籠前兩個月大肆綁架和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僅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的兩個月的時間內,綁架進第一看守所的法輪功學員就達十九人以上。

應城市第一看守所(以下簡稱一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一直積極追隨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當時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成員有:湯竹清(所長)、宋江(指導員)、何麼年(副所長)、陳××、高××、程兆貴等。

(二)七位法輪功學員因發放揭露惡首江澤民的資料而被綁架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二日至十七日,在周尚志的操縱下,應城市東馬坊鎮七位法輪功學員高文霞、黃紅英、艾慧新、王平、嚴三明、張祥發、左榮子,因印製和散發揭露惡首江澤民的資料,被派出所警察相繼綁架到雙環賓館、東馬坊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刑訊逼供後,又被劫持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五個多月至一年多不等,拘留後又都被非法判刑或勞教。其中,嚴三明、張祥發都被非法判刑三年,高文霞、王平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七年,其餘三人被劫持到沙洋勞教迫害未成(體檢不合格)。

直接參與迫害的惡人主要有:應城市政保科警察聶麼山(科長)、周濤、何建設,東馬坊派出所警察徐國華(指導員)、祝繼東、景斌等,新集派出所何忠平、許自斌、肖海波等,七二八鹽廠保衛處張建軍等。

(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綁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上旬和中旬,在周尚志的操縱下,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聶麼山、周濤、楊應威、詹華學、何建設)、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肖海波、丘賢波、張三平等)、東馬坊派出所,對東馬坊地區參加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修煉心得交流會的十六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大抓捕和刑訊逼供。惡人把此事當作大案要案來抓,企圖製造事端,邀功請賞。

據不完全統計,因修煉心得交流會之事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向洪新、褚四春、陳明、汪珍榮、劉新英、熊繼偉、詹利平、許玉玲、張靜玉、陳青枝、熊小德、陳明的父親、陳運華、楊文明、黎國平、曾菊香(雲夢人)等十六人。其中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雙環賓館刑訊逼供,褚四春、汪珍榮二位被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刑訊逼供。張靜玉、陳青枝、劉新英、曾菊香、汪珍榮五位法輪功學員被刑訊逼供後,又被綁架到應城拘留所非法關押十至十五天不等;熊繼偉、許玉玲、向洪新被刑訊逼供後,又被綁架到應城一看非法關押。熊繼偉被冤判四年。

(四)六位法輪功學員因製作和懸掛講真相的小喇叭遭綁架

二零零二年三月至四月,在周尚志的操縱下,應城市「六一零」夥同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郎君派出所、新集派出所、城中派出所、郎君「六一零」和郎君鎮鎮政府,對用小喇叭講真相的六位應城市法輪功學員(宋華平、褚四春、陳建國、詹利平、張軍安、李連波) 進行瘋狂迫害。其中,五位學員遭綁架和刑訊逼供,一人被逼流離失所。三人被非法判勞教,宋華平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二、劫持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逼迫放棄信仰

萬友明操控檢察院、法院、司法、教育等機構利用洗腦班迫害法輪功,目的是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功。「洗腦班'名義上說是「學習班」,實際是變相非法關押、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殘的黑監獄。應城市政法委和「六一零」勞民傷財搞了打靶場洗腦班和短港洗腦班兩期犯罪洗腦班。

1、2001年3月中旬應城打靶場洗腦班

應城打靶場洗腦班主要頭目是「六一零」頭目馮迎春和陳朝陽,「工作人員」有應城市公安局的宋江、滕又山、徐某某、尹躍平、張亞麗、楊斌、聶麼山、周濤,還有檢察院的閔小波,司法局的丁先進,市政府的李兆美。每天由陳朝陽、應城師範的老師徐波、應城市黨校王宏雄向法輪功學員散布歪理邪說,逼法輪功學員看誹謗大法、攻擊大法師父的錄像。對於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由國保大隊的聶麼山等劫持到看守所迫害。

在應城市打靶場洗腦班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二十九人:艾想斌、黎國平、汪會元、張祥發、陳運華、陳俊蘭、楊文明、黃紀剛、褚四春、萬超、楊煥生、汪剛強、段奇、黃鷹翔、劉洪發、唐必信、黃繼華、方秋萍、汪東華、吳平民、楊曉明、吳振桂、沈慶榮、趙想珍、鄒金霞、宋華平、操芙蓉、(二人姓名不詳)

2、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應城市短港洗腦班

這個洗腦班的「工作人員」有:應城市信訪辦的李兆美、政法委和「六一零」的馮迎春及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政法委副書記雷某、「六一零辦公室」的楊斌、法輪功學員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法輪功學員單位的人等。短港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迫害的手段是:暴力灌食、打罵、強制看誣陷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利用包夾監管和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利用包夾毒打、利用洗腦課灌輸歪理邪說、不准法輪功學員學法煉功和講話、「掛胸牌」歧視、打毒針等。每天上午逼迫法輪功學員看誣蔑大法的錄像,下午逼法輪功學員上洗腦課灌輸歪理邪說,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

在短港洗腦班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十六人:張靜玉、黃紅英、黎國平、熊四銀、周玉喜、李連波、段奇、熊建軍、褚四春、陳德生、胡素萍、黃繼華、陳運華、陳新陽、陳華英、田東林

三、將六人迫害致死(詹煒、宋華平、楊豔紅、萬繼祥、劉洪發,陳江紅)

1、詹煒:男,一九七零年出生,海軍工程學院畢業,生前是湖北省應城市郵電職工。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被湖北省應城市第一看守所迫害致死。他在看守所裏關押的三個多月時間裏三次絕食絕水抗議。最後一次他絕食八天,在他身體已經很虛弱時,警察強行將他按在木板上灌食,致使他的內臟受到損傷。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日晚上八點,看守所突然通知他家人去接他。他被接回家後,已經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拉的尿裏帶血塊,兩手指甲瘀紫,兩眼深陷,渾身是傷,人瘦的只剩一副骨架。他對家人說胃痛的厲害。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三日,他含冤離開人世。

2、宋華平:男,一九六零年出生,應城市房地產開發公司職工,單位的技術骨幹,家住汪家台二路。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被迫害致死,終年四十三歲。宋華平因修煉法輪功,曾先後六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他因掛小喇叭講真相,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遭周濤等人的刑訊逼供。他絕食抗議,生命垂危時才被釋放。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他被國保大隊惡警劫持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他遭受了野蠻灌食、打毒針等迫害,身體出現全身浮腫、雙腿不能並攏、經常暈倒、體弱不能行走的症狀。在他生命垂危時,看守所怕承擔責任才將他送回家。宋華平在回家一個多月後去世。應城市政法委人員承認宋華平僅僅是因為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而被關押。他死後,公安人員恐嚇他家人不得走漏他的死訊,否則就不讓他兒子上大學。

3、劉洪發:男,出生於一九五七年,應城市鹽礦法輪功學員,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邪惡流氓集團開始對法輪功鎮壓後,劉洪發的家人在高壓下經常干擾他修煉,二零零一年四月劉洪發被單位強行綁架到洗腦班迫害達三個月之久,被強迫寫三書。從洗腦班回來後,他的家人壓力更大了,對他的干擾也更厲害了,根本不讓他學法煉功,不准他跟任何大法學員接觸,他上班回家後(上夜班也一樣)不讓他休息,不准他學法煉功,最後導致他高血壓復發。二零零二年十月三日被家人送入醫院,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含冤去世。

4、萬繼祥:男,一九六八年生,曾用名周成健,應城市工商局東馬坊分局稅務員。萬繼祥在最後一次被非法拘留和判刑之前,曾被非法拘留過六次,六次拘留的時間累積長達十個多月,最後一次被非法拘留和非法勞改及被迫流離失所時間長達三年零四個月,期間的工資單位一分不給;他被東馬坊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以「擔保金」、「生活費」、「差旅費和車費」、「罰款」等的名義非法勒索二萬零八百五十六元,令家庭經濟十分拮据的他雪上加霜;他被監獄迫害致鼻癌、生命垂危時,被保外就醫回來,應城市政法委、市「六一零」、應城市工商局、東馬坊派出所不僅不幫他解決生活危機,還落井下石合謀非法開除他的公職,令他生活無著落。在巨大的肉體病痛和精神壓力下,頭髮花白的他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四日清晨含冤去世,時年三十七歲。

5、楊豔紅:一九七二年出生,家住應城市水產公司職工宿舍院,是應城法輪功學員詹煒(被迫害致死)的未婚妻。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和講真相的權利,屢遭中共邪黨迫害:被非法拘留五次;被非法勞教一次(二年);被非法關押時間累計長達一千零四十六天;被以各種名義勒索一萬零一百元錢;電話長期被監控。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晚八時四十分在應城市漢宜公路三結路段被「車禍」身亡。楊豔紅父母後去現場查看,並詢問當地老百姓,但當地老百姓都吞吞吐吐不願說。後經多方查問當地老百姓,其中有人說:「是公安局交代過的,不讓我們說。」

6、陳江紅:女,一九六三年生。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被三次非法勞教。每次勞教,她都被勞教所強制注射一種毒針,致使陳江紅渾身長滿包瘡,流血流膿,渾身鑽心的疼癢,真是度日如年的難熬。三次非法勞教使陳江紅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摧殘。在中共邪黨長期對法輪功迫害的恐怖中,她這樣一個賢妻良母,一個同事中人人都稱讚的好人,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終年四十六歲。

四、非法勞教、判刑

1、超過三十七人次被非法勞教:

陳建國(2次,1次未成)、張軍安、艾慧新*、汪珍榮*、萬超*、褚四春*、程想苟、左容子*、李小鳳*、詹利平*、滕銀髮、向洪新、杜足英*、黃紅英*、張靜玉、陳青枝、張輝、吳振桂、楊曉明、呂異想、田東林、胡素萍、陳德生*、操俊(2次)、陳江勇(2次) 楊豔紅、陳江紅(3次)、韓豔紅、戴希勇、熊繼偉、詹煒、汪長平
(註﹕*為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被迫害得身體虛弱,被勞教所拒收,而後又長期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人。)

2、被非法判刑八人

◎駱國柱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熊繼偉:男,湖北醫科大學畢業,被惡警綁架到范家台監獄迫害四年,遭野蠻灌食、酷刑折磨。冤獄期滿又遭洗腦迫害。

◎嚴三明:男,冤獄三年,湖北省應城市東馬坊九零四七廠(也稱七二八廠)職工,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被綁架至東馬坊派出所,不久法庭對他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張祥發:男,冤獄三年,湖北省應城市東馬坊九零四七廠(也稱七二八廠)退休工人,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被綁架,後被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高文霞:女,冤獄四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前後被送往武漢女子監獄迫害。

◎王平:女,冤獄七年,腿有殘疾,以前是湖北化工雙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軌道衡職工。二零零二年六月被秘密判刑七年。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前後被送往武漢女子監獄迫害。

◎萬繼祥:男,冤獄三年,湖北省應城市工商局東馬坊分局稅務員。被綁架拘留七次近二十一個月;最後被劫持到湖北省琴斷口監獄迫害致死。

◎熊文志: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他到北京上訪,回來後被非法拘留三個月,被冤判三年。

五、其它迫害

1、非法開除公職、剋扣工資或退休金

被非法開除公職的有九人:向洪新、陳青枝、滕銀髮、汪長平、萬繼祥、王平、張靜玉、饒旭明、熊繼偉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期間的當月工資被停發或只發一百多元的生活費,雙環公司的法輪功學員還被扣發當月獎金及年終獎,企業改制時的轉換身份的錢、房改補貼費等都不給。被剋扣工資或退休金的有17人:劉新英、伍業軍、許繼文、詹利平(剋扣一年的退休工資)、許玉玲、黃紀剛、黃紅英、滕銀髮、張靜玉、陳青枝、熊小德、汪長平、楊煥生、雷豔霞、胡素萍(剋扣4個月的退休工資)、陳江勇(剋扣一年的工資)、萬繼祥。

許多法輪功學員不但被非法拘留和勞教期間的月工資被扣留,而且回來上班後的工資被降低。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大都被逼交了「生活費」。

2、送精神病院迫害

杜足英,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原新集派出所惡警何忠平、劉強綁架到孝感市精神病院囚禁一個月。她被逼迫吃大量的精神病人吃的藥物,與瘋瘋癲癲的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3、非法拘留

被非法拘留的法輪功學員達151人次,平均每年拘留約27.5人次。近五年中被非法拘留達三次及三次以上的法輪功學員有20人:萬超(4次)、程想苟(3次)、熊敏華(4次)、黎國平(3次)、熊繼偉(4次)、陳青枝(7次)、張靜玉(3次)、田東林(3次)、胡素萍(3次)、陳德生(5次)、陳建國(3次)、楊豔紅(4次)宋華平(4次)、詹煒(4次)、汪珍榮(3次)、詹利平(3次)、汪長平(4次)、操俊(3次)、許玉玲(4次)、向洪新(6次)

4、迫害法輪功學員,導致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

被迫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有11人:萬繼祥(八個月)、陳華英(一個月)、艾慧新(半月)、楊曉明、吳振桂(三年)、方秋萍、陳德生(一年)、陳建國(一年半)、陳明、詹利平、萬超(多年)

5、酷刑折磨

公安人員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或為了從法輪功學員口中得到所需要的信息,不擇手段的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的手段主要有:長時間用手腳或工具暴打、鐵釘釘指甲、酒瓶砍腳踝骨、打火機或煙頭燒身體、野蠻灌食、撞釘、長時間不准睡覺等。受到酷刑折磨的法輪功學員達50人次以上。

6、勒索「押金」和「生活費」

被勒索「押金」的法輪功學員有39人:艾想斌(3千元)、黎國平(4千元)、許繼文(8千元)、黃紅英(3千元)、張靜玉(2千元)、崔昌玉(5千元*)、熊小德(5千元)、張祥發(2500元)、周煥珍(3千元)、萬繼祥(7千元)、吳振桂(5千元)、殷友紅(1萬元)、艾小平(5千元)、陳江勇(7千元)、黃鷹翔(1萬元**)、陳明(3千元)、晏四明(5千元)、陳德生(2千元)、楊曉明(3千元)、陳華英(5千元)、劉新英(5千元)、方秋萍(1萬元**)、詹利平(1萬元)、汪長平(5千元)、周玉喜(2千元)、汪會元(5千元)、許玉玲(1萬元)、向洪新(1萬元)、王俊平(5千元*)、周新(3千元*)、熊繼偉(1千5百元)、彭菊梅(3千元)、程想苟(5千元*)、陳運鳳(5千元)、操俊(5千元**)、陳建國(5千元)、楊豔紅(1萬零1百元)、張軍安(5千元)、徐建宏(3千元)
(註﹕打*的是後來要回來的,打**的是不確定是否要回來了的,其餘的至今沒有歸還。)
幾乎所有被非法拘留過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勒索過「生活費」,總計勒索生活費32690元。

7、唆使法輪功學員的家人迫害

惡人以法輪功學員家人的前程和利益來威逼家人迫害法輪功學員:不准學法煉功、不准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把法輪功學員往死裏打、不准講真相等。如吳振桂的丈夫本是個很愛家,對家庭負責的人。惡人以吳振桂煉法輪功會影響兒子上大學來唆使他丈夫把她往死裏打,打得吳振桂渾身黏糊糊的,手、胳膊都是血,她來不及細看自己身上的傷,就隨手拿了幾件換洗衣服,一走一瘸的出了家門,開始了長達三年的流離失所的生活。

8、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

法輪功學員陳建華、魏任香、嚴三明的兒子徵兵合格,但因為他們煉法輪功就不讓他們的孩子當兵。如法輪功學員嚴三明表示,他被非法判刑、勞教及拘留,給家裏經濟上帶來巨大損失:2010年單位改制算斷工齡,以他被判刑為由兩次少算三萬多元。這些年妻子為了照顧兒子不能出去打工,作為主勞力的嚴三明又多次被非法關押,家中早已花光了省吃儉用的積蓄。初步估算經濟損失達二十二萬餘元,妻子為了照顧兒子不能出去打工及兒子不能正常工作的損失更是無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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