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發生在浙江省、安徽省、貴州省、湖北省、雲南省五省和內蒙古、寧夏、廣西三自治區的書記、縣長、市長、區長、州長等官員被查落馬的消息和他們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原廣西大新縣縣委書記趙麗被判刑
趙麗,女,壯族,一九六九年三月出生,廣西鐘山人,曾經擔任廣西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廣西南寧市中級法院對趙麗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趙麗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從官方履歷看,趙麗一九九五年三月加入中共邪黨,一九九零年十月開始工作。二零零二年起,曾任廣西龍州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黨組書記、廣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縣委書記等職。
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中午十二點,大新縣公安局、610辦、動用三部車,綁架法輪功學員農惠蘭、農惠陽,此前三月六日,農惠蘭、農惠陽被大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拘留,是閉錦芳帶一夥協警綁架的。
作為廣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縣委書記的趙麗,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浙江寧波市鄞州區委原書記褚銀良被查落馬
褚銀良,男,生於一九六五年六月。一九八七年三月開始工作,一九八六年一月加入中共,曾任浙江寧波市鄞州區委原書記。二零二二年五月七日,據浙江省消息,褚銀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被查。
從官方履歷看,褚銀良於二零零八年起,相繼擔任浙江省寧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南部(寧海)濱海新區黨工委書記(兼)、寧波市委副秘書長、寧波市政府副市長、寧波市委常委、鄞州區委書記等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寧海縣六十四歲的李孔祥老人,被寧海縣610和三門縣610合夥非法拘禁,遭受野蠻的毒打、電擊、剝奪睡眠等極其惡毒的迫害,被迫吃摻了毒性藥物的食物,折磨三天致死。為掩蓋事實真相,寧海610以七萬元封口費,逼迫家屬低調辦喪事,迅速火化遺體以消屍滅跡來掩蓋其罪惡行徑。
作為寧波市鄞州區委原書記的褚銀良,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內蒙古通遼市市委書記宋亮被審判
宋亮,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十二月生,河北辛集人,一九八五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零年十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四川省樂山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宋亮案。
從官方履歷看,二零一一年起,宋亮陸續擔任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委副書記(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等職。
在赤峰任職期間主管迫害法輪功,涉及迫害赤峰市法輪功學員齊洪樹、魏國玉、王金蓉、張春豔等人。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凌晨兩點,赤峰市紅花溝金礦教師齊洪樹等五人開車行走在高速路口,被赤峰市翁牛特旗警察攔截、綁架,搜身搜車沒有得到任何違法物品,之後,齊洪樹等人被赤峰市松山區國保大隊徐國峰等人挾持到松山區國保大隊,還扣押了汽車。
齊洪樹及屈亞忠、魏國玉、王金榮、張春豔等五人被強行綁架至松山區國保大隊,不法警察對屈亞忠野蠻暴打,造成流血與可見傷。到看守所時因有生命危險,看守所人員怕擔責任而拒收。警察又給屈亞忠做體檢後才收下。
作為內蒙古通遼市市委書記的宋亮,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1:宋亮 |
▼原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委書記王素毅被判刑
王素毅,男,蒙古族,一九六一年六月生,內蒙古土左旗人,一九八六年六月加入中共邪黨,一九八二年八月開始工作。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王素毅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北京高院因此裁定將罪犯王素毅無期徒刑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一個月。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零三年起,王素毅陸續擔任過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盟長、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委副書記、市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等職。
王素毅任巴彥淖爾市委書記時,曾在媒體上詆毀法輪功,作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2:王素毅 |
原安徽太和縣縣長劉牧愚被查落馬
劉牧愚,男,漢族,一九七二年一月生,安徽渦陽人,一九九五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九年八月加入中共邪黨。任安徽省阜陽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二零二二年八月,劉牧愚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一四年起,劉牧愚陸續擔任阜陽市太和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黨組副書記、阜陽市太和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代理縣長、阜陽市太和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等職。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九日,太和縣國保大隊、610和轄區警察綁架至少十五位法輪功學員,太和縣國保大隊隊長劉祥洲和副隊長薛某、610,夥同各法輪功學員所在轄區的派出所警察,包括城南派出所、城東派出所、關集派出所、二郎派出所、三塔派出所,對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抄家。其中楊士巨、季邦俠、宮亮、劉麗英、趙樹旗等六人已被檢察院非法批捕,部份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釋放。這是劉祥州等人有預謀的綁架,事先他們已非法跟蹤法輪功學員四個月。
作為原安徽太和縣縣長的劉牧愚,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3:劉牧愚 |
▼原安徽霍邱縣縣委書記劉勝被捕
劉勝,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出生,安徽六安人,一九八二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八四年七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安徽省六安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二零二二年八月,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勝逮捕。
從官方履歷看,二零零九年四月起,劉勝曾任霍邱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任霍邱縣委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等職。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安徽省霍邱縣法輪功學員解永蘭和小琴幫助其他同修時,被惡人舉報後遭霍邱縣警察綁架。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安徽霍邱縣法輪功學員陳述勤在縣城街上被綁架,後又到家中抄家,家人去派出所要人,卻推脫說不知道,後來打聽到陳述勤被非法關押在六安市三十里鋪看守所。
作為原安徽霍邱縣縣委書記的劉勝,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4:劉勝 |
▼原遵義紅花崗區區委書記王進江被捕
王進江,男,漢族,一九六六年三月出生,貴州遵義人,貴州省委黨校研究生,一九八七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八七年三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貴州省政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機關黨組成員。二零二二年八月,安順市人民檢察院逮捕王進江。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零二年起,王進江曾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副書記、區長、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貴州省遵義市政協副主席等職。
貴州省遵義市潘一榮女士,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上班的途中,被中共綁架、抄家搶劫,與母親趙正書一起被劫持到貴州「法制教育中心」強迫洗腦,母女倆被中共惡徒當眾吊銬折磨。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潘一榮被非法判刑三年,其母親被洗腦班迫害的身體出現嚴重疾病,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離世。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三),當時三十八歲貴州遵義市紅花崗區(老城區)法輪功學員張淨霞(女),是遵義安定醫院的副院長,當天下午醫院上班時,遵義市紅花崗區綜治辦的羅姓主任等數人,把張淨霞叫出醫院去談點事,上車後,就把張淨霞送到洗腦班進行迫害。
圖5:王進江 |
作為原遵義紅花崗區區委書記王進江參與迫害法輪功,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當地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河池市金城江區區委書記覃生賢被判十二年半落馬
覃生賢,男,一九六九年五月生,壯族,廣西大化人,中共黨員,一九九零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三年一月加入中共邪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廣西河池市農業機械化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金城江區委書記。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覃生賢一審被判十二年半。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一零年起,覃生賢曾任天峨縣委副書記、縣委黨校校長、池市金城江區委副書記、河池城區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委副書記、河池市金城江區政府區長、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委書記等職。
作為原河池市金城江區區委書記,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湖北襄陽市市長秦軍被查落馬
秦軍,男,漢族,一九六五年七月生,湖北紅安人,一九八七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三年八月加入中共邪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湖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二零二二年八月,秦軍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零七年起,秦軍擔任武漢市青山區委副書記,區政府代區長、黨組書記、青山區委書記、武漢市委委員、市政府副市長、襄陽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黨組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
湖北襄陽市谷城縣法輪功學員朱定敏二度遭綁架,共被冤判十二年冤獄。二零一六年時,朱定敏六十歲。他曾於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被綁架,二零零二年曾被冤判七年。二零零八年出獄回家後,因公職被開除,生活無著,其妻提出離了婚。朱定敏常年靠蹬三輪車生活。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午被綁架,又被國保大隊非法抄家,搶劫走近五千元,二零一七年八月被冤判五年。
圖6:秦軍 |
作為原湖北襄陽市市長的秦軍,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寧夏同心縣縣委書記房全忠被查
房全忠,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一月生,寧夏中衛人,中共黨員,一九八二年七月開始工作,寧夏黨校研究生學歷。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參事。二零二二年八月,房全忠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零二年起,房全忠曾任寧夏同心縣委書記、吳忠市委常委、同心縣委書記、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等職。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銀川市法輪功學員王建國、司玉蓉夫婦,陳雪英、韓瑞仙夫婦四人外出講真相,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國保大隊綁架。惡警使用了鐵椅子、長時間不准睡覺等酷刑進行逼供。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尚某某及銀川市興慶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孟長義,帶領一夥不法人員,對以上兩家法輪功學員的住宅入室搶劫,劫走台式電腦、打印機、電子書、mp3等物。後寧夏「610」、寧夏公安廳及銀川市公安局惡警又將四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回寧夏,分別秘密關押,並使用連續數日不准睡覺等酷刑進行折磨,極其卑鄙的進行刑訊逼供、誘供、騙供。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寧夏同心縣法院非法庭審四名法輪功學員。法院踐踏法律、歪曲事實,非法給法輪功學員重判冤獄,王建國八年、陳學英八年、韓瑞仙五年、司玉蓉判三年緩五年。
作為原寧夏同心縣縣委書記的房全忠,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7:房全忠 |
▼原遵義市紅花崗區區委書記姜靈春被公訴
姜靈春,男,漢族,一九六四年二月出生,籍貫江蘇如東,出生地貴州綏陽,一九八七年六月加入中共邪黨,一九八四年一月開始工作,貴州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項目管理碩士。曾任貴州省遵義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二零二二年八月,貴州檢察機關對姜靈春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一四年起,姜靈春曾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貴州省遵義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等職。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晚八點左右,有一個女警和三個男警察敲開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法輪功學員雷志芬家的門進行騷擾。雷志芬的公婆住在樓上,她的婆婆說警察曾上到他們家詢問過她的情況。警察的違法行為,給年近九旬體弱多病的老人及其本人和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干擾了法輪功學員的正常家庭生活。
作為原遵義市紅花崗區區委書記的姜靈春,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8:姜靈春 |
▼原雲南文山州州長張秀蘭被公訴
張秀蘭,女,苗族,一九六六年十月生,雲南麻栗坡人,在職研究生學歷,一九八四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二年四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副書記、州長。二零二二年二月,張秀蘭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楚雄州檢察院向楚雄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從官方履歷看,自二零零二年起,張秀蘭曾任西疇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任西疇縣委書記、縣長、文山州政府副州長、西疇縣委書記等職。
雲南省文山州法輪功學員方世梅女士,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因在文山州西疇縣馬街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抄家、關押在西疇縣看守所,並且被構陷到法院。方世梅女士,五十六歲,原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自幼體弱多病,一九九七年,方世梅經朋友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三個月左右時間,困擾她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自中共邪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方世梅多次遭迫害,曾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她多次被關禁閉室計一年之久,還曾被偷偷下藥,幾致她生命垂危。
作為原雲南文山州州長的張秀蘭,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9:張秀蘭 |
結語
善惡有報,蒼天有眼,叩問良知,那些參與了迫害善良修煉者的落馬的政法委、檢察院、法院、書記、公安等官員,在面對善與惡,你的選擇是甚麼呢?
法網在收,人在做,天在看,生命可貴,希望世人珍惜自己,把握機緣,擺脫中共魔爪。也希望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大法,或還在迫害大法修煉者的各地官員,立即停止迫害,在這一個個警世的報應面前,誠心反省自己。都知道法輪功是在做好人,卻仍昧著良知,助紂為虐,迫害好人。歷史的教訓猶然在耳,誰做了甚麼都得自己去償還。覺醒吧!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選擇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