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後期,出現氣功熱,我開始接觸氣功,有點手感、體感小功能,誰有病,我用手一劃拉,就能感覺到,開門診,給人看病掙錢。折騰了一段時間,也沒人信了。
一、得法修煉
一九九七年那一年,有個人說:現在的法輪功還講甚麼是附體。我立刻感興趣了,馬上找來了法輪功的書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就放不下了,師父給我展現了很多神奇的景象。
在看《轉法輪 卷二》的時候,有一天,推開家門,自己一下子變的高大無比,頂天立地的那種感覺,家裏的一切都變的很小很小,看到我父母在那吃飯,非常小、非常小,我彷彿在看電影一樣,就覺的很有趣,呵,還有人在吃飯;那是師父讓我到了另外空間。
師父給我灌頂,從腦袋中進來一股熱流,在體內左右晃,通透全身,最後彙集到一起,到了腳底,非常舒服;
師父還讓我看到了萬字符,金黃色的大萬字符,後面都是小的萬字符,金光閃閃,光芒萬丈,但不刺眼,不像我們看太陽那樣刺眼,非常柔和的光芒,睜著眼、閉著眼,都很清楚;
師父說:「大周天一通這個人就可以起空的,就這麼簡單。」[1]
師父也讓我體驗到了,我真的飄了起來。那天躺在床上,不知不覺就起來了,然後,「嘭」一下又落下來;
過去的我人人嫌棄,媳婦也離開了我,好多人都躲著我,有勁不用在正道上,現在的我遠離了那幫「哥們」。修大法使我變的慈眉善目,親戚朋友願和我交往,父母也很欣慰。前妻和別人說:「要知道他變的這麼好就不和他離了。」前妻和我母親、兒子的關係很溶洽,我被非法關押在黑窩時,她也奔走營救。
是偉大的法輪大法、偉大的師父改變了我,使我寬容大度。有時走在路上,有的人使勁盯著我看,特別是有的小孩,目不轉睛地盯著我看,大人叫走也不走。人家說小孩的天眼是開著的,我想,他可能能看到師父給我身上下的法輪、光柱等等好東西吧。
大法徹底破除了我的無神論思想,打開了我心底中對神的敬仰和追求,我深深的體會到法輪功真好,從此走上了學法、洪法之路。
二、打不還手
我知道自己以前打架鬥毆,給自己造了很大的業力,是非常愚蠢的行為。剛得法不久,我就被人暴打了一頓。
那天我開著車正常行駛,被後面的車撞了。我下車就去找那位司機,他們車裏有好幾個人,下來連罵帶打,拳頭在我腦袋上左一拳、右一拳的。有個人穿著皮鞋,一腳踢在了我的胸口處,感覺「嘭」一聲,像爆炸一樣,我心裏想的是誰放爆竹了?震得耳朵嗡嗡的。我既沒還手,也沒生氣。我車上的朋友勸停下來,這是一群喝了酒的小流氓。朋友問我打壞沒有?我說:「沒甚麼,我以前打過人,這是還債呢。」
師父給我下了一層防護罩,有師父保護,我甚麼事也沒有,也不疼。如果不修煉,我是不能吃這虧的,別人沒惹我,我還找茬呢,更何況欺負到我頭上了。可如果真的那樣,也許悲劇就在眼前,一人難抵四手,惡虎還怕群狼。
我牢記師父的教導,把自己當作修煉的人,回家打坐,明顯感覺功在長。我就聽師父的話,一修到底。
還有一件事,我騎摩托車,因路況不好,車速快,我摔了出去,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旁邊的人嚇壞了。過了有十分鐘,我吐了一口氣,睜眼一看:我怎麼在這?感覺睡了一覺,我馬上說:我沒事。站起來走走跳跳,真的甚麼事也沒有。謝謝師父的保護!
三、看淡名利
我接管了父母的小本專營店,我按照真、善、忍做人的標準,不坑人,不騙人,價錢公道,安裝維修時為顧客著想,質量好,價錢低;另外我經歷這麼多年,從來沒有與顧客發生矛盾,再挑剔的顧客也會滿足他的要求,無非是掙錢多少的問題,我不在意;而鄰家的店鋪與顧客吵架是經常的事。
善和忍使我受益良多,和氣生財,雖然我的店鋪位置很偏僻,但來店裏買東西的人很多,訂貨單也不少,盈利自然也多。
其實我對賣貨掙錢並不上心,錢是身外之物,能掙不能掙,錢多錢少,那是上天的賜予,是用德交換來的,也在人間體現著善惡有報的天理。
我把修煉放在第一位,時時處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有兩客戶,每人欠我三千多元錢,催款也不交,十幾年過去了,我沒有再催,也沒有生氣。有的顧客確實生活困難,我就免費贈送。同修來買東西,我不掙大法弟子的錢,按進貨價賣。
我把店鋪當作是在常人中修煉的一種形式,放下執著錢財的心,錢反倒增加了。擺脫名利的束縛,生活逍遙自在。
四、我的榮耀
來我店裏的不僅有普通民眾,派出所的警察也來買東西,還有來騷擾的警察。邪黨搞所謂的「清零」,三個警察一進門就給我錄像,讓我在紙上簽字,說是簽了字,就給我抹去了,今後幹甚麼都不影響。
我拿起手機,就給他們錄像,我說:「(修煉大法)這麼大的榮耀,你給我抹去?不要!不要!你看我這裏錄像錄音甚麼設備都有,你們的一切都有記載。」警察趕快停下來,轉身就走,邊走邊說:「別給我們發網上去啊。」我很榮幸能成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隨師法正人間。
修煉大法二十多年了,慈悲的師父重塑了一個新我,給予我太多了,無法用語言表達,弟子叩拜恩師!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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