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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遭報復 上海市李紅被綁架誣陷至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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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市法輪功學員李紅女士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被非法抓捕,目前警察方面已經把構陷她的「案件」已移送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目前李紅仍被非法關押在上海市靜安區看守所。

據李紅的律師了解,普陀區檢察院的領導已經和普陀公安分局開過會,要把這個案子當典型抓,而這次非法抓捕李紅的藉口是,李紅在二零二一年年底對二零一七年被抓後非法枉判向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了申訴,而在申訴文件中附有一些證明自己無罪的真相材料,因此而被報復構陷。

李紅一九七五年生,她在上海工作已數十年,是一家軟件公司的財務人員。她是一個誠實、善良、勤儉節約、潔身自好的好人,經常在生活上幫助家鄉的親人。年輕時,李紅就患有偏頭痛的老毛病,幾年前,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全好了,對身邊的人更是和顏悅色、關心有加。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清晨,徐匯分局國保、湖南路派出所闖入家中綁架了李紅女士,並對她非法關押構陷,藉口是她在微博、海外博客等上發表文章。李紅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被上海市徐匯區法院枉判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上訴後被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於二零一八年八月被劫持到上海女子監獄。李紅家屬曾依法委託北京律師申訴,受到阻撓。

李紅女士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出冤獄,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掛號信寄出申訴狀,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書。李紅請求依法撤銷對她的非法判決,宣告本人無罪,歸還法輪功書籍等等個人合法財產。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陳姓法官電話告之,李紅髮給全國人大的申訴信已經反饋回來,現在按照法律流程辦理。而該院收到李紅的申訴信後,已經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四日立案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上午十點,李紅被普陀區曹楊派出所綁架,被非法刑事拘留,被劫持到上海市靜安區看守所。她於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被普陀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當時家人想委託律師去會見,卻被看守所以防疫為由,14天內不准會見。

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金鼎路108號
總機:02152553688
郵編:200333
案管中心 電話:02152553780
檢察一部 梁方軍(主任)
承辦公訴人:吳曉軍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大渡河路1895號
郵編:200333
電話:(021)52809966
普陀分局督察18939770221
國保領導 電話021-22049419
承辦國保:翟立宏 住址:曹楊路303弄16號1902室 手機:13003279735 電話:02122049414 手機 13681911290

上海市靜安區看守所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余姚路587號
郵編:200041
電話:021-62588800*38901
電話:021-2217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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