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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英:我們是修煉真善忍的,是好人,沒有罪

——遼寧省瀋陽市王秀英被枉判四年 已上訴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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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輪功學員王秀英女士,因善心告訴一位年輕人保平安的方法,遭到於洪區公、檢、法人員綁架和構陷,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被於洪區法院枉判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王秀英本人已提起上訴,她說:「我們是修煉真善忍的,是好人,沒有罪。」

這是王秀英第二次遭到中共枉判。此前,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王秀英被於洪區公檢法人員冤判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王秀英結束冤獄回家。

王秀英女士

王秀英現年58歲,家住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修煉以前,她性格內向,愛生悶氣,且患有婦科病、貧血,心臟也不好。一九九八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僅幾個月,她無病一身輕。王秀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學會了為別人著想,與人為善,性格也變的樂觀開朗。誰有困難時,她都會熱心主動的幫助。她的家庭溫馨和睦了,同時也福益了他人與社會。

慈善的告訴年輕人真相 遭警察綁架構陷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多,王秀英在於洪區大通湖街附近的廣鑫順果蔬超市門前,給一個送外賣的小伙子講真相,告訴他大疫當前的避難良方。沒想到小伙子受中共邪黨的欺騙與毒害很深,不但當時不聽不信,過後還陷害好人、惡意舉報。

當王秀英從果蔬超市出來時,被警察連拽帶架的綁架上警車,被劫持到於洪區城東湖派出所,王秀英隨身攜帶的包被搶走。果蔬超市現場還留下幾個警察調取監控的錄像,準備搜集構陷王秀英的所謂證據。

在城東湖派出所裏,王秀英拒絕坐鐵椅子,並善心勸告警察:我沒做壞事,沒犯法。人類正面臨著災難,我為他人著想,告訴人的是真相,是如何躲過災難的救命福音。

王秀英在派出所和於洪區公安分局被迫做了兩次筆錄,轄區警察王連波說:「你被逮捕了。」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城東湖派出所辦案警察張石鋮、李虹達、王連波再次對王秀英非法訊問、做筆錄。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將王秀英家中的幾本法輪功書籍和大法真相護身符搶走。辦案警察脅迫王秀英到區所醫院、醫大醫院體檢,多次測量血壓都是210,警察買來降壓藥,讓王秀英吃下。王秀英被迫吃完降壓藥後,迷糊的不行。

當天晚上八點多鐘,城東湖派出所警察將王秀英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測量血壓時,兩次都是240。看守所工作人員說血壓太高了,拒絕接收;又說拘留單上寫七天,又延續七天,不符合要求。大夫也說:快吃藥吧,別在這兒出事了。

離開看守所後,辦案警察張石鋮不甘心,又將王秀英拉到其它醫院再次做檢查,一測血壓210。因在去看守所之前,張石鋮就放話說:「高低得給她送進去。」但計劃落空了,張石鋮和派出所副所長都垂頭喪氣。

回到派出所後,警察又繼續非法審問。半夜十一點,王秀英被丈夫接回家,警察告知是「監視居住」,王秀英的身份證被非法扣押。

第二天,因為需要用身份證,王秀英的丈夫到派出所去取時,辦案警察說:「檢查身體的錢還沒處報銷呢!」王秀英的丈夫被勒索了二百元體檢費。警察還威脅說:「再抓住,就判刑,和殺人犯同罪。」

警察和檢察院合污 執法犯法

在王秀英被非法「監視居住」期間,張石鋮等警察將王秀英構陷到於洪區檢察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初,檢察官樸雲晶給王秀英丈夫打電話,要求王秀英去做筆錄,王秀英拒絕配合。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王秀英與辦案警察張石鋮電話溝通,表明自己沒有犯罪,信仰合法,國家《憲法》規定言論自由、信仰自由,要求解除對她的非法監視居住。張石鋮根本不聽這些,電話中只是一再要求王秀英配合檢察院做筆錄,稱之後還要繼續走法律流程。張石鋮態度極其強硬,還威脅王秀英如不配合,就先行關押。王秀英指出他們辦案違法,張石鋮卻說他們執法是公檢法多個部門,是不是知法犯法,有專門的監督部門,不用她監督。

當天,王秀英又與辦案檢察官樸雲晶通話,向其表明自己沒有犯罪。樸雲晶則說:「你對這個的理解是你個人的理解問題,國家規定是國家規定問題。」王秀英強調說,對自己的構陷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樸雲晶卻說:「甚麼叫法律依據?你要說法律依據的問題,我就不跟你解說了。我現在也沒有必要再接受你,再給你解答了。」

王秀英說:「你身為檢察官不依法辦案嗎?……」話還未說完,就被樸雲晶強行打斷:「行了,行了,你還要說啥?」王秀英指出,公安辦案程序違法,抓捕時沒有抓捕證,抄家時沒有搜查證,同時要求解除對自己的非法監視居住。樸雲晶卻對王秀英說:「王秀英,我提示你一下,你現在唯一的出路就是認罪認罰,爭取好的態度,能夠跟法輪功組織進行割裂,否則的話,你就只有一條路。」

王秀英說:「我也沒犯法呀!」樸雲晶卻說:「那是你的理解。法輪功已經很多很多年就被定性為『邪教』,你仍然還要宣傳。」王秀英問:「哪個法律定的?」樸雲晶當然答不上來(因為根本就沒有這條法律),反而高聲地說:「你別跟我說這個,你別跟我說這個,這是你們自己的一個魔咒,你們自己就非不承認,那我沒有辦法。我現在正式的告訴你,法輪功早就被認定為是『邪教』了,你仍然不認為是『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還要這麼做的話,那是你個人的問題。你非要堅持這樣,我也知道該怎麼繼續處理這個案件了,我也沒有必要再跟你說別的。」說話態度囂張、惡劣。

根據法律規定,檢察官有義務聽取當事人的法律意見,因此王秀英主動與檢察官溝通,表明自己無罪,卻被陷害的事實。然而樸雲晶不但對當事人提出的意見強行打斷、不予採納,甚至還採取威脅恐嚇的方式,尚未定罪,就讓當事人認罪,嚴重地損害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樸雲晶作為案件負責審核批捕的承辦人,未行使自己的法律監督職能,不嚴格審查案情,無視當事人提供的無罪證據,無視公安偵查人員在偵查活動中的重大違法犯罪行為,包庇公安辦案人員,不僅沒有對非法證據依法予以排除,反而採納。

通過與辦案警察張石鋮和檢察官樸雲晶的對話,王秀英已經明顯感到他們不是在依法辦案,也根本不講甚麼法律,更不會做出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正義的決定,就是要進一步構陷自己,故意製造這起冤假錯案。鑑於不法人員知法犯法的惡劣性質,為制止他們繼續犯罪、避免這起冤假錯案,王秀英開始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對辦案警察和辦案檢察官提出了控告和迴避,並向相關單位遞交了各種法律文書、無罪證明文件等。

可是讓王秀英沒想到的是,張石鋮、樸雲晶等人受邪黨謊言毒害甚深,抑或是被權錢利慾迷住了心竅,無視法律,無視當事人完全是合法公民的事實,非要一意孤行參與迫害。不法人員一直在謀劃對王秀英實施綁架並想盡辦法將她關進看守所。在王秀英被非法監視居住期間,從五月至七月遭到三次騷擾、綁架。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早上八點半左右,張石鋮等一夥警察讓小區保安和保潔人員以鄰居為名,謊稱樓下漏水,騙王秀英開門,王秀英識破。張石鋮及派出所所長還給王秀英的丈夫打電話,口氣強硬的要求他回家開門,王秀英的丈夫拒絕,當天綁架王秀英的陰謀落空。

不出一個月,城東湖派出警察警對王秀英再次實施綁架。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一大早,以張石鋮為首的五、六個警察就在王秀英家所在的樓層蹲坑埋伏,待到早上六點半左右,王秀英的丈夫開門時,他們用事先準備好的一根大棒子一下子把門別上,然後,就像劫匪一樣闖入室內,將王秀英綁架。當時王秀英還沒有梳頭、也沒有穿鞋。王秀英的婆婆和丈夫都被這突如其來的情形嚇得不知所措。

為了綁架王秀英,張石鋮等不法人員真是費盡心機、大動干戈,出動三輛私家車,將王秀英綁架到城東湖派出所。回到派出所,張石鋮暴跳如雷,氣急敗壞地罵王秀英;「你這死老太太,你咋不下地獄呢?咋不遭報應呢?還活的勁兒勁兒的呢?」同時還口出狂言:「你們師父在哪兒呢?……」這一次王秀英沒有配合做非法訊問筆錄,她面對被謊言毒害至深、失去理智的張石鋮,無怨無恨,始終保持著平和的心態。她對張石鋮說:「我為你的生命而惋惜,因為你破壞法輪大法,沒有好結果,希望你們公檢法所有人都不要再參與迫害了,有個好的未來。」

即使王秀英如此勸善,張石鋮仍不思悔改,他和辦案警察王帥男做完非法訊問後,將王秀英劫持到於洪分局體檢中心,因王秀英不配合對自己的非法體檢迫害,張石鋮和王帥男就對王秀英採取掰脖子、摳肩膀、摁壓等暴力方式進行強制體檢,致使王秀英脖子和肩膀處受傷,青紫和出血,疼痛好幾天。

六月十四日下午,王秀英再次被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測量血壓高達194,看守所拒收。張石鋮不甘心,為了達到迫害目的,竟然無視法律,對看守所工作人員說:「沒事兒,你們先給收著,先送進去,有事兒再打電話。」對方則說:「不行,真有事兒,不趕趟兒。」張石鋮又說:「那就直接送監獄吧。」對方說:「血壓這麼高,監獄也不收。」

張石鋮還不死心,又把王秀英劫持到距看守所十三公里的瀋陽四院掛點滴、吃藥,長達三個多小時後,當晚八、九點鐘,再一次將王秀英劫持到看守所。可是因她身體不合格,再遭拒收。

張石鋮仍不放棄,又聯繫派出所所長,讓所長給看守所所長打電話「走後門」往裏送,但最終失敗。張石鋮為了把王秀英關進看守所,真是煞費苦心,從下午一直折騰到晚上十一點多鐘。

從看守所回來的路上從,張石鋮口出抱怨說:當初檢察院壓力挺大的讓我們趕快抓人往裏送,檢察院給咱們施壓,現在沒送進去,(檢察院)不管了,咋沒動靜了呢?折騰咱們!而且一路上,張石鋮和王帥男兩人都說身體不舒服,腦袋脹的不行、心難受。

六月十五日中午,張石鋮再次給王秀英做宣布非法監視居住的訊問筆錄。王秀英拒絕配合,拒絕簽字,最後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我沒犯罪。」

下午三、四點鐘,於洪區檢察院檢察官樸雲晶和書記員直接來到派出所,強行給王秀英做非法審訊筆錄。樸雲晶說:「你可真難見啊!」王秀英當即提出:「我已經控告你、要求你迴避了。請你把辦案的法律依據拿出來。」而身為辦案檢察官的樸雲晶無視法律、無視當事人提出的合法訴求,像甚麼也沒聽到一樣,毫無顧忌地強行對王秀英非法審訊、做筆錄。

在王秀英離開派出所前,張石鋮還偽善地說:「哪天要給你打電話,你就來,做完筆錄就回家,誰也不知道,就你這情況,哪也不收,監獄也不收,看守所也不收。」張石鋮雖然嘴上是這樣說,但卻與公檢法人員沆瀣一氣,從來沒有放棄對王秀英實施非法關押、並迫害至冤獄的圖謀。

檢察官、法官合謀枉判

二零二三年六月末,王秀英得知,檢察官樸雲晶已將構陷自己的起訴狀於六月二十六日遞交到於洪區法院,王秀英又及時地向於洪區檢察院和於洪區法院辦案法官葛莉丹遞交了《撤回起訴申請書》、《以案釋法、說理申請書》、《調取無罪證據申請書》等法律文書,真心希望相關辦案人員及時了解真相,依法辦案,並立即懸崖勒馬,不要一錯再錯。

然而王秀英的真心勸善沒能喚醒張石鋮、樸雲晶、葛莉丹等不法人員的良知本性。二零二三年七月七日,張石鋮等警察最終將王秀英從家中綁架,並劫持進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關押至今。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六日,於洪區法院對王秀英非法庭審,整個庭審過程不到半個小時,只是走個形式,法官、公訴人掌控法庭,剝奪了當事人及家屬的諸多訴訟權利,可詳見《信守真善忍 瀋陽善良婦女王秀英被非法庭審》

善良的王秀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已上訴

非法庭審後僅一週,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於洪區法院就非法下了判決書,枉判王秀英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經歷多次綁架迫害的王秀英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身體出現嚴重病症:高血壓、心臟肥大、經常迷糊。

目前,王秀英本人已提起上訴,上訴理由是:法輪功沒有組織、更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沒有破壞法律實施,我們是修煉真善忍的,是好人,沒有罪。

二審法院信息:
瀋陽市中級法院
地址:瀋陽市沈河區市府大路268號
郵編:110013
電話:024-12368
二審法官:劉大勇
辦公電話:024-22763664 手機:15940569366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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