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華,男,一九九九年時任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所長,之後任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二零一七年退休,鄧華在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領導責任。
鄧華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遭到了法律和上天的懲罰。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六十一歲的鄧華被查出利用工作之便,在核銷差旅費時採用虛列人員、虛報天數、虛開燃油發票的手段套取鉅款用於個人消費,以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處罰金十萬元,所貪污的鉅款被上繳。
鄧華的兒媳婦提出離婚,法院把他家的房子、存款、現金、家裏所有值錢的東西都判給了兒媳婦。鄧華有個十來歲的孫子,鄧華特別的喜歡,一心想讓兒子要孫子的撫養權,想讓孫子留在自己身邊,可是法庭上孩子選擇跟著媽媽,孫子被兒媳婦帶走。辛苦了大半輩子貪污的錢,罰的罰、花的花,攢的家底也讓兒媳婦帶走。兒子也不跟他一條心,往日的親朋好友也都離他而去,眾叛親離,鄧華非常鬱悶憋屈,大概在二零二二年鄧華死於異鄉。
以下是鄧華任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案例:
一、鄧華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法輪功學員楊宗海、陳天傑、楊宗英、楊雲傑、楊宗波、卜繁偉、董春生、孫躍森、沙兆金等去北京上訪,鄧華到大興安嶺駐京辦事處非法審訊後,又把他們劫持到塔河縣公安局,之後把他們綁架到塔河看守所非法關押,致使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勒索、開除公職、被離婚、被殘酷灌食折磨等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鄧華參與對法輪功學員馬青玉抄家、綁架,使馬青玉被非法拘留三個月,導致鄧華被迫交四千元保釋金,單位強制扣罰款約五百元。
二、鄧華在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部份案例
1、辦邪惡的洗腦班 逼迫法輪功學員簽字、寫保證
一九九九年八月,塔河建設派出所辦洗腦班,逼迫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參加,不讓法輪功學員去上班,警察在台上講話後,弄來一摞子邪黨報紙,每天逼迫法輪功學員學習,都是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的污衊造謠之詞。強行法輪功學員們簽字、寫保證書。
2、長期騷擾、監視、逼迫 非法勞教 法輪功學員楊雲傑二年
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經常上家騷擾楊雲傑等法輪功學員,每天早晨警察8點鐘開警車上楊雲傑家簽字,怕去北京上訪,每天早晨必去一趟。一九九九年秋天的一個晚上,塔河縣建設派出所三個警察闖入楊雲傑家,逼迫去派出所一趟,他們開警車把楊雲傑和張鳳珍(法輪功學員)騙進警車,拉到派出所,叫來電視台的人給楊雲傑和張鳳珍錄像,逼迫說污衊大法和師父的話,她倆堅決不說,幾個警察連拉帶扯,那架勢不說不行,不說不讓走。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楊雲傑再次去北京上訪,在火車站塔河建設派出所一群警察像瘋了一樣連推帶拽把楊雲傑綁架,推上警車。楊雲傑被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關押三個多月,勒索三千元。楊雲傑回家後,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居委會,經常到家中騷擾監視。從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二年,塔河建設派出所警察經常去楊雲傑家騷擾、監視,有時候來五、六個警察上家騷擾逼迫。二零零六年五月,楊雲傑被綁架、抄家,被非法勞教二年。
3、袁延明被非法勞教二年,田金鈴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半個月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塔河公安局與塔南派出所一幫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袁延明、田金鈴、劉大娘家,非法抄家,劫走大法書等個人物品,審訊逼供。劉大娘被當天放回,田金鈴被非法關押十五天,罰款七百元,袁延明被塔河公安局以欺騙的手段騙到綏化勞教所,勞教二年。袁延明的低保被拿下,單位工資等待遇被撤銷,家庭經濟生活陷入困境。
4、楊宗英被迫流離失所 遭二次勞教迫害離世
二零零六年五月,塔河公安局等部門對楊宗英監視、跟蹤,在交通要道蹲坑、堵截迫害,楊宗英被迫帶著年幼的孩子流離失所。塔河公安局到處查找、打聽楊宗英下落,對家人和親戚跟蹤、騷擾、蹲坑監視、打探,跟蹤楊宗英的大姐到工作單位,導致楊宗英大姐失去工作。他們通知楊宗英在台州市的公婆所住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到楊宗英公婆家騷擾、翻查。二零零七年楊宗英回婆家過年時,被劫持到塔河看守所,被非法勞教迫害。二零一一年,楊宗英父親病重,她趕回塔河,塔河警察幾次開著警車到楊宗英父母家騷擾,催楊宗英趕快離開塔河。一次次的迫害對楊宗英身心巨大摧殘,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楊宗英含冤離世。
5、孟昭紅被冤判四年劫持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塔河縣公安局一幫警察非法闖進孟昭紅家,搶走家中的大法書、真相資料等,連當時在場串門的外人(沒學法輪功)身上的一千多元現金也被搜走。強行把孟昭紅綁架到塔河看守所,孟昭紅被非法判四年,受盡摧殘折磨。
6、高淑英被綁架關押,夜間提外審恐嚇逼問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高淑英去瓦拉幹發放真相資料,被綁架到瓦拉幹派出所,連夜罰站審訊,第二天被塔河公安局劫持到塔河看守所關押,在高淑英身體虛弱的情況下,塔河公安局幾個男警察深夜提外審,把高淑英拉到一個空樓裏恐嚇逼問。
7、塔河公安局二次上報 宋春媛被冤判四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晚,塔河縣公安局和派出所一群警察開著警車非法闖進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家,抄家,將宋春媛劫持至塔河看守所。塔河公安局上報宋春媛的案子到法院檢察院時,法院檢察院沒有上報,打回塔河公安局。可是公安局堅持給宋春媛判刑,第二次上報,宋春媛被冤判四年,被塔河縣公安局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了四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晚十點多,塔河公安局警察闖進宋春媛家,將穿著睡衣的吳丹(宋春媛的女兒)綁架到塔河縣公安局,審訊,直到七月九日下午,吳丹才被釋放。
8、楊宗海流離失所多年 綁架關押塔河看守所
法輪功學員楊宗海由於塔河公安局等部門的蹲坑、監視、騷擾,被迫流離失所多年。二零零六年七月末,塔河公安局警察又來楊宗海父母家騷擾,帶來二零零二年從家裏抄走的資料等,按照以前抄家順序又從新拍照一遍,製造偽證,恐嚇家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塔河縣公安局三個警察闖進長春市楊宗海家,把楊宗海綁架至長春市第一看守所,十一月十號晚楊宗海被綁架到塔河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9、騷擾、逼迫依法訴江公民,董元波在迫害中離世
二零一五年,塔河縣公安警察非法闖入訴江公民董元波家和馬青玉的單位,把法輪功學員合法的起訴江澤民說成是擾亂社會治安,不寫保證書,就要綁架拘留。法輪功學員董元波已經是七十三歲的老人了,被勒索了一千元錢。馬青玉不寫保證,就要拘留,還給馬青玉的單位下令:不許馬青玉請假。沒過幾天,他們開著警車到馬青玉單位,要綁架關押。警察們還到袁延明、王秀珍等法輪功學員家騷擾逼問。
二零一六年,塔河縣公安局又非法闖入袁延明家,把袁延明劫持到公安局,欲關押到看守所,因袁延明身體不好,看守所拒收,才放人。
董元波老人就因為依法起訴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頭子,被塔河公安局、縣政府等部門一次次的騷擾、逼迫,強迫交保證書,又要綁架關押、又要辦班學習,還給家人施壓,董元波老人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10、綁架法輪功學員家人,楊宗波被冤判一年,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下午,塔河縣公安局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楊宗波家,當時楊宗波沒在家,警察們進屋就抄家,搶走大法書、電腦、現金等物品,還把楊宗波的大姐(未修煉法輪功)劫持到塔河縣公安局關押,楊宗波的大姐被關押在塔河縣公安局一天一宿,直到三號下午四點多才被釋放。
二零一六年一月楊宗波去塔河公安局講真相,想要回被抄家搶走的身份證等個人物品,結果東西沒給還被綁架到塔河看守所,冤判一年。
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功學員都是修佛的好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都是犯罪,一旦製造對法輪功的冤案,所有的參與者都要擔責──道德的懲罰、法律的懲罰、上天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