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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英俊被非法判四年上訴 濟南中院非法維持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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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六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亓英俊,遭到萊蕪區公、檢、法人員構陷。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他被萊蕪區法院枉判四年,罰款一萬元。亓英俊上訴到濟南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二審法院做出維持原判的非法裁定。

亓英俊一九六零年生,家住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他的妻子陳連梅,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生,她在萊蕪市官寺商場經營鞋帽服裝批發生意。亓英俊曾患有嚴重的頸椎病、慢性胃炎、鼻竇炎、咽炎,久治不癒,病痛的折磨使他疲憊不堪。一九九八年夏天,亓英俊開始修煉法輪功,僅二十多天,他的所有疾病無影無蹤,使他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喜悅,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家人、鄰里、同事之間的關係也變的和諧。陳連梅看到丈夫亓英俊身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就像換了一個人似的,也與一九九九年七月走入大法修煉。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亓英俊夫婦一家遭到殘酷迫害,他們多次被騷擾、綁架、非法關押、遭酷刑折磨,亓英俊於二零零零年因在公園煉功遭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他的女兒亓鑫因接受人權律師高智晟律師的採訪,於二零零五年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

亓英俊夫婦遭綁架、誣判經過

濟南鐵路公安處與萊蕪東站派出所相互勾結,對法輪功學員尹峰進行了長達半年的跟蹤,對尹峰去過的地方及人家進行長期蹲坑、盯梢。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起,濟南鐵路公安處、萊蕪區東站派出所、萊蕪區官寺派出所、花園派出所、張家窪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劉希修、程西江、亓英俊、陳連美(陳連梅)、尹峰、尹曉星、魏翠琴等七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尹曉星、魏翠琴當日回家,其他五位法輪功學員之後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濟南市萊蕪區鐵路派出所(或東站派出所)十幾個警察闖入亓英俊、陳連美夫婦家的商店非法抄家,並將兩人綁架到看守所。亓英俊因身體原因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取保候審回家。十月初,亓英俊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亓英俊回家時被惡人從監控中看到,他被圍困在家中。他在萬般無奈下,被迫從四樓的窗子裏爬出來,在半空中繩子斷了,腿摔得很難行動,幾經周折,在好心人幫助下脫離魔爪。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亓英俊在出租屋被張家窪派出所警察綁架,因他出現嚴重病態,濟南市第六看守所(萊蕪)拒收後,被監視居住。六月二十五日,萊蕪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將亓英俊構陷到萊蕪區檢察院,萊蕪區檢察院於六月二十九日將亓英俊構陷到萊蕪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下午,萊蕪區法院非法庭審亓英俊。亓英俊剛開始讀自己的辯護詞,審判長就下令收走辯護詞阻止他庭上自辯。法庭草草結束。九月二十五日,萊蕪區法院對亓英俊宣判非法刑期四年,罰一萬元。亓英俊提起上訴,十一月九日遭濟南市中級法院非法駁回。

亓英俊的妻子陳連美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萊蕪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款五千元。同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尹峰(六年,罰款一萬元)、程西江(三年,罰款六千元)、希修(兩年半緩刑三年,罰款五千元)。陳連美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結束冤獄回家。

(亓英俊、陳連美夫婦遭迫害詳情請參看明慧網報導《山東亓英俊被非法庭審 審判長阻止庭上自辯》《屢遭中共迫害 濟南市亓英俊面臨非法庭審》《濟南市尹峰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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