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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陽泉市善良婦女張瑞萍被枉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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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獲悉,山西省陽泉市法輪功學員張瑞萍女士被陽泉市平定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已上訴。

張瑞萍一九六八年二月出生,今年55歲。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她脾氣暴躁,身體也不好,患有胃病、腸炎等疾病,而且兩側腋下、大腿根部疼痛,吃了很多中藥、西藥也不管用。一九九九年四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她脾氣變好了,無病一身輕,與後婆婆相處的非常融洽,二十多年,都沒紅過臉。

被蹲坑警察綁架 遭公檢法構陷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張瑞萍的孩子出門上班時,早已蹲守在她家門口的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國保大隊長吳國光等警察奪門而入,將張瑞萍綁架,並非法抄家。張瑞萍被劫持到陽泉市洗腦班,由邪悟者喬金花、高麗芳對她「轉化」迫害。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610」、夥同城區政法委及南山路派出所,將張瑞萍從陽泉市洗腦班劫入陽泉市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張瑞萍被陽泉市檢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二三年八月中旬,張瑞萍被陽泉市公、檢、法合謀迫害,構陷到陽泉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張瑞萍被陽泉市平定縣法院非法庭審。北京正義律師當庭為她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針對公訴人的誣陷證據,律師說:「就這些所謂的證據及所謂的犯罪事實,對我的當事人而言,根本就不成立,所以我想問公訴人,我的當事人究竟觸犯了哪條法律?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了?公訴人僅憑所謂在洗腦班的證人說的話,就給我的當事人定罪?簡直太荒唐了吧!」

律師說:「(你們)不懂法律,怎麼能辦案?!我的當事人張瑞萍在做好人,她是守法公民,沒有犯罪,應當無罪當庭釋放。」

家屬及民眾十幾人旁聽了律師的無罪辯護,全程一個多小時。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獲悉,張瑞萍被陽泉市平定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此前張瑞萍多次被中共騷擾和綁架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張瑞萍去農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當地「610」等抄家,並將她非法關押到當地看守所,她身上帶的二百元錢也被犯人掏走。

在看守所,張瑞萍被奴役、強迫做奴工等,她被迫害了二十一天。之後,張瑞萍被迫流離失所,期間單位、社區不法人員經常騷擾她的家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張瑞萍被非法闖入家中的警察綁架。所謂的綁架理由是:二零一五年七月初,她向高檢投遞了起訴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此控告書在太原被截留。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南山路派出所警察竄到張瑞萍家敲門、騷擾;八月二十九日晚,南山路派出所警察又竄到張瑞萍家敲門、騷擾。

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晚,南山派出所警察到張瑞萍家敲門、騷擾;七月二十七日早八點,南山路派出所副所長翟建彬、片警強棟、警察張某、史某,還有一女性身份不明,上門騷擾張瑞萍,並揚言不開門就要找開鎖公司。這幫人進門後,張姓警察對張瑞萍錄像、騷擾。從七月十七日至七月二十七日,警察上門騷擾張瑞萍至少五次。

從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三年間,張瑞萍和家人以及親戚也經常被不法人員騷擾,給他們造成很大傷害。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使張瑞萍成為一位健康的、善良的、樂於助人的好人,如今,卻被陽泉市公、檢、法人員司法陷害,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張瑞萍已經上訴至陽泉市中級法院。

相關信息:
陽泉市平定縣法院
地址: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東大街31號(郵編:045200)
電話:0353-6618302
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
地址:山西省陽泉市城區德勝東街346號(郵編045008)
電話:0353-2598400
國保大隊長吳國光13935351022
國保警察孫某19103532770
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南山路派出所(郵編:045000)
地址:山西省陽泉市南新華路6號
所長:電話0353-219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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