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省揭陽市副市長吳毅青遭惡報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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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原廣東省揭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吳毅青(副廳級)嚴重違法,二零二二年五月被開除公職,被收繳其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由惠州市檢察院依法向惠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吳毅青,男,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出生,漢族,廣東省揭陽市人,中共邪黨黨員。歷任普寧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副市長、市委常委;揭陽市東山區委副書記;揭陽市揭東區區長、區委書記、揭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吳毅青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揭陽市揭東區委書記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犯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重罪。以下是吳毅青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份事實:

一、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徐瑞萍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廣東省雲浮市、韶慶市、佛山市的十八名外地法輪功學員到揭陽市揭東區(原揭東縣)雲路鎮法輪功學員楊壯楷家做客。

第二天,楊壯楷的女兒楊細潔(未修煉法輪功)陪同客人到揭東區曲溪鎮法輪功學員徐瑞萍家。客人剛進徐瑞萍家裏,就被揭陽市揭東區的幾十個持槍特警(一部份手提盾牌)四面包圍。徐瑞萍和二十名法輪功學員都被警察戴手銬綁架。徐瑞萍家裏還遭到翻箱倒櫃的搶劫,警察野蠻的搶走家裏做生意的三十幾萬現金。客人的四輛轎車也被搶去。

同時,揭東區公安分局還指使雲路鎮派出所警察竄到北洋村綁架了楊壯楷。楊壯楷家裏做生意的幾千元現金也被警察搶走。當天,楊壯楷、徐瑞萍等四人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徐瑞萍被非法判刑十年,被勒索罰金十萬元;楊壯楷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五萬元。

二、發庭審邀請函,黃燕芝、吳悅吟被綁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揭東縣法院計劃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徐瑞萍、楊壯楷,中共邪黨法院稱公開庭審。法輪功學員黃燕芝和吳悅吟為了讓更多百姓了解開庭信息,有機會參加旁聽,七月十三日上午在揭東縣發邀請函,請民眾到法院旁聽時,遭便衣綁架。吳悅吟被非法關押兩個月左右,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份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揭東區法院對揭陽市的黃燕芝非法開庭。法庭上,黃燕芝的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庭相關法官認為證據不足。三月十三日晚,被非法關押九個月的黃燕芝被無罪釋放回家。

三、揭東區法輪功學員謝慧亮遭綁架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多,揭東區公安局、雲路派出所一幫人突然闖進法輪功學員謝惠亮家非法抄家,並綁架了他。他們像土匪一樣搶走了一批私人物品。

同時另一批人對位於揭陽市榕城區東山的謝惠亮兒子的鞋店也非法抄家,並綁架了他兒子(未修煉法輪功)。謝惠亮被非法拘押在揭東拘留所,他兒子於當天晚上十一點左右被放回家,謝惠亮的妻子謝錫珠被迫流離失所。

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已死,可他迫害法輪功罪惡滔天,天地所不容,江澤民所欠下的血債不會因為他的死而一筆勾銷。那些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人,也在陸陸續續的落網,接受人間法律的制裁,承受迫害法輪功的痛苦,吳毅青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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