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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曲桂英將結束四年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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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曲桂英,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因給民眾講真相,被通化市通化縣富江鄉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柳河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曲桂英女士將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二日結束冤刑,走出吉林省女子監獄。

曲桂英今年70歲,是新賓縣藥廠的下崗職工。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曲桂英有嚴重的腎炎病、全身浮腫。一九九六年,她參加李洪志老師的講法學習班,在學習班上嚴重的腎炎病全都好了。曲桂英感恩法輪大法,她把大法的美好告訴別人,讓更多的人受益。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迫害法輪功後,曲桂英女士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傳播法輪功真相,遭中共殘酷迫害,曾多次被綁架、關押、勒索,被非法勞教、判刑。

以下是曲桂英遭迫害經歷:

多次遭綁架,兩次被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大法中受益的曲桂英決定進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十月份去北京,她走到撫順火車站被警察抓捕,劫持到新賓縣看守所。她被非法關押在裏面四十多天,家屬拿了5000元錢保證金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曲桂英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警察抓捕,由新賓縣公安局駐京辦事處認領接回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她被非法關押七天後,被政法委、派出所劫持到撫順(五家堡子)教養院勞教三年。進了教養院強行「轉化」(放棄法輪功修煉),不「轉化」就不許睡覺,蹲著、飛著,還有包夾每天形影不離看著,上廁所都跟著。在那種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曲桂英全身浮腫,身體出現病狀四個月後保外就醫。

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曲桂英在客車上講真相,當時新賓縣木奇鎮派出所獄警劉洪生也在車上,她下車後被劉洪生跟蹤,後被劉洪生和木奇鎮派出所另一名獄警王海偉綁架。她被非法關押在新賓縣看守所十天,之後被新賓縣政法委,派出所劫持到瀋陽馬三家子教養院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六月份她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曲桂英在響水河子鄉發真相資料資料被惡人構陷,被響水河子鄉派出所綁架,當天新賓縣國保大隊把曲桂英押回新賓鎮派出所查底案,之後她被勒索兩千元放回。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新賓鎮派出所獄警又闖到曲桂英家中騷擾,曲桂英沒在家,獄警預謀迫害未得逞。

兩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中午,曲桂英在砬嘴村講真相時,被當地惡人李英才惡告,被綁架到新賓鎮派出所。當晚她被劫持到撫順市南溝看守所,後被新賓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關進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日中午,曲桂英在通化縣富江鄉講真相時遭人舉報,被富江鄉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通化市長流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份吉林省柳河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對曲桂英秘密開庭冤判四年。

(曲桂英更多被迫害事實請參考《遼寧曲桂英被吉林省柳河縣法院非法秘密開庭》《遼寧省曲桂英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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