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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孫錦輝被誣為吸毒犯 非法「居家監視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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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泰安市法輪功學員孫錦輝被泰安市公安局張清民和泰山區公安分局劉志新、田琳等人綁架、強行體檢、暴力採血,她被污衊為吸毒犯送往看守所。看守所因她身體原因拒收,她被泰山區公安分局非法「居家監視半年」回家。

孫錦輝今年49歲,泰安市泰山區上高街道辦事處寧家結莊村居民。她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講真相救人,曾多次被綁架、抄家、拘留、冤判。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發送真相台曆,被泰山區公安分局綁架,遭泰山區檢察院構陷,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被泰山區法院非法開庭,誣判五年兩個月,勒索罰金兩萬元。孫錦輝上訴後,被泰安市中級法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因身體情況,孫錦輝被監視居住。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多,泰安市公安局張清民(警號062225),泰山區公安局張訓釗(警號:063071),男輔警1276,還有一個女警闖入孫錦輝家中,把她強行綁架到市中醫二院做核酸。做完後又把她帶進南關派出所。孫錦輝因為給所裏的人講真相,被派出所不法人員強行反銬,幾個警察對她暴力擰拽、捏臉,往她嘴裏塞抹布。下午一點多,孫錦輝被張清民等四人綁架到新泰職工醫院查體,之後又把她帶到新泰市看守所門口,後來送回家。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多,孫錦輝站在泰城溫泉路五馬新時代超市站牌前,突然被警號為fj1259的輔警從後面抱住,然後他打電話叫來兩輛警車。隨車而來的泰安市公安局張清民(警號:062225)、泰山區公安分局劉志新(066244)、610中隊長田琳(065266)等一幫人,把孫錦輝綁架到泰山區公安分局岱廟派出所。很顯然,這是一次有預謀的綁架。他們很囂張,過程中把孫錦輝右手食指都弄傷了。

下午一點多,張清民、劉志新、李曉斌,還有一個女便衣,強行把孫錦輝拉到泰安市中醫院體檢。張清民不讓孫錦輝講真相,打了她一個嘴巴,致使她嘴角流血。他們還拿抹布嚇唬說,再講就塞住她的嘴。三個大男人扯拉撕拽把她往醫院裏弄。在醫院大廳,孫錦輝體力不支倒在地上,他們像拖麻袋一樣拖拽她,把她整得直喘粗氣,以至窒息。孫錦輝譴責他們並給周圍的人講真相。期間他們又叫來四個警察合夥折騰孫錦輝。很多人目睹了這一過程。

體檢時,他們又想使用暴力,孫錦輝對他們說:你們都靠後一步站著,聽我說,別用暴力,這些醫護人員是無辜的,我會讓他們體檢的。如果你們強行體檢,我一點也不配合。孫錦輝先給那些醫護人員講真相,然後體檢。最後她對醫護說:今天檢查出來甚麼三長兩短,都是這些警察迫害造成的,你們都是見證人。

回到派出所,孫錦輝發現桌子上有一份文件寫著她的名字,罪名竟然是吸毒犯,還有甚麼現場見證人李曉斌(063031)、王猛二人的簽字。她一把拿過來撕掉了。他們把她強行關進候問室。

下午四點多,劉志新和張清民非法審問孫錦輝,她沒有配合,只是給他們講真相。他們從她車筐裏搜走一個護身符,三張真相單頁。孫錦輝問張清民:為甚麼要污衊我是吸毒犯?張清民強詞奪理說:哪裏污衊你了,你看這記錄問話哪裏有?

六點左右,田琳來了,拿著一摞紙告訴孫錦輝,說她已被拘留,要送去泰安市看守所。沒寫拘留多少天。田琳問孫錦輝簽不簽字?她說不簽。孫錦輝還看到了「傳喚書」,都是無端捏造的。李曉斌忙著在那些東西上簽字,孫錦輝隨手拿起一張撕了,正好是污衊她是吸毒犯的那張。他們又補了一張,孫錦輝以被污衊為吸毒犯的名義非法拘留。他們強行把孫錦輝拉上警車,送往市看守所。兩輛警車裏大概有十個人,張清民、劉志新、田琳等都一同去了。看那陣勢,頗有不把她送進去不罷休的邪勁兒。

在車上,孫錦輝問李曉斌和王猛:咱們無冤無仇的,你們為甚麼要污衊我是吸毒犯?他們不說話。她又問:誰是王猛?輔警1259、1264你倆誰是?他們都不敢承認。孫錦輝一路給他們講真相。到了看守所門口,男輔警1259、1264和一個女輔警1250對孫錦輝暴力採集指尖血,又強行拽下她的幾根頭髮。到了晚上八時許,看守所拒收。他們只好把孫錦輝拉回來,但不放她回家,反銬著她的雙手又去醫院抽血化驗。然後把她非法關了一夜,過程中她被強行搜身兩次。

三月一日上午九點半,不法警察又把孫錦輝拉去泰安市看守所,結果還是拒收。他們無奈,只好又把她拉回來。十一點,孫錦輝被泰山區公安分局「居家監視半年」,她沒有簽字,於十一點半回到家中。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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