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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相被監視居住 都江堰芶佳文持續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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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都江堰市法輪功學員芶佳文,因給民眾講真相時遭人惡告,二零二三年二月被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遭非法扣留、審問、採集指紋等騷擾。以下是芶佳文遭迫害經歷:

二月五日下午,芶佳文和往常一樣帶著真相資料出去講真相,看見有三個人在聊天,他上前善意地告訴他們:法輪功創始人告訴世人如何才能躲過人類大劫,在給人得救的機緣。講完後他將印有李大師發表的《為甚麼會有人類》的《明慧週報》送給他們,希望他們的家人都有幸看到得平安。其中兩人收下了,另一人不但不要,還立即打手機報了警,並出言不遜,還動手打人。

不一會兒來了兩輛警車,一輛是芶佳文所在社區的民警張瑞恆開的。芶佳文被綁架到胥家派出所。一會兒,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吳厚武來了。這個吳厚武是國保大隊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都江堰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幾乎都是他經手,芶佳文幾次被綁架他也是所謂辦案人。

警察做訊問筆錄時,芶佳文對警察們說:「法無明文不為罪,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通過的『反邪教決定』只是對邪教的認定標準,並沒有提到法輪功;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文件中列出的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字樣,法輪功在中國一直都是合法的,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合法的。」芶佳文問警察:「你們依照哪個法律辦案?」警察吳厚武說依據的是刑法300條。苘佳文對他說:「刑法300條與法輪功無關,這是錯用法律,這是套用法律違法。」

做完筆錄後,警察讓芶佳文在作出的處罰決定上簽字,他沒簽。他被扣押在派出所看管室內一直到晚上十一點過,警察拿出「監視居住」的告知書,再要他簽字,他不簽,警察說不簽字也要執行。然後就把他送回家中。他九十多歲的老母親還一個人躺在床上。

二月六日上午約十點左右,五、六個社區人員到芶佳文家中,其中一中年男子謊稱自己是社區工作人員(但芶佳文記得自己前次被非法拘留,就是該人操控國保警察幹的),此人說了些軟硬兼施的話後離去了。

二月八日上午,芶佳文接到一個座機電話,說是派出所的,要他去做指紋採集。芶佳文沒去。

二月九日上午,警察又打電話(02887257110),經查是都江堰市公安局經開區辦案隊電話,讓芶佳文去做指紋採集,打電話的人還兇巴巴地說要是他不去,他們就要到家裏來,那樣會把他九十多歲的老母親嚇著了。接下來,芶佳文又接到經開區辦案隊辦案警察董宣成的電話,他聲音挺客氣,說去做一個指紋採集,只需半小時就可以了。為避免老母親又擔心受怕,芶佳文答應下午去。下午他到胥家派出所,警察給他做了指紋採集。

二月十五日約十點,國保大隊辦案警察吳厚武又打電話說要到他家了解情況。和吳厚武一起來的是經開區辦案隊警察董宣成。吳厚武來後和他核實監控到的他發送資料的情況,還到他的臥室去看了一下。芶佳文對他說憲法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

三月八日上午九點多,公安局經開區辦案隊辦案警察董宣成打電話讓芶佳文去他那兒結案。他去後,董宣成說是要補充修改一下之前的筆錄,又對他做了新的詢問筆錄,並讓他簽字。同時還拿出 「監視居住告知書」再次讓他簽。芶佳文說自己絕對不能簽,因為迫害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簽了就成了警察迫害法輪功的證據。對法輪功的迫害總有結束的那一天,到時候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會成為替罪羊。芶佳文說:「我對你們負責、對我自己負責都不能簽這個字。」他還對董宣成說:「二零二一年七月在幸福派出所作出的對他拘留五天的處罰,至今沒有給他傳喚證、拘留證,也就是說,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直接把他關進拘留所去了。這些都是違法的。」(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吳厚武帶著兩個國保警察將芶佳文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他們把他帶到訊問室,在芶佳文告知了吳厚武《憲法》37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搜身是違法的後,吳厚武還是搜了他的身,搜走了十多張真相幣。)

目前,公安局警察對芶佳文采取監視居住,但他們還在不斷找所謂補充材料等,不知是何用意?

正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迫害法輪功是違憲違法的,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善良無辜的修煉人,將來一定逃不脫天懲,更逃不脫法律的制裁。真心希望接觸法輪功學員的警察能早日明白真相,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給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都江堰市國保大隊:
大隊長唐元林13880515623
副大隊長馬鈺13518121658
副大隊長陳曉彤13688080466
辦案警察吳厚武1398000176

經開區辦案隊:
辦案警察董宣成13668296325

翔鳳橋社區:
電話:028-87268850
黨委書記兼主任張華偉15882212789
副主任廖娜 13548015101
紀委書記鐘培根13648010457
副主任吳少吉13684062422
紀委委員李靜13708073786
居委委員蔣僑18048570771、13648050218
居委委員周浩18200269029
居委委員鄭婷18200214530
居委委員楊家會13679002645(負責網格、綜治)

幸福街道辦事處:
政法委董書記13540127146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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