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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74歲老太劉志梅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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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河西區七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志梅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被非法開庭,四月二十六日,河西區法院給劉志梅一紙判決書,對劉志梅非法判刑一年,罰金八千元。現劉志梅已上訴。

劉志梅一家五口都修煉法輪功:她和丈夫王潤祥,兒子王海峰和兒媳婦,女兒王海燕,一家五口都遭中共不法人員的殘酷迫害。劉志梅因粘貼真相資料被綁架數十次,最長的一次四個多月,非法刑訊逼供。有一次,以檢查身體為名,抽了她五管血,不知道幹甚麼用。兒子王海峰曾經被非法勞教三年三個月。女兒王海燕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個月,在獄中被灌不明藥物,出獄後神情痴呆,現仍沒有完全康復。

酷刑演示:強行灌食不明藥物(繪畫)
酷刑演示:強行灌食不明藥物(繪畫)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劉志梅在銀河廣場講真相,被受謊言毒害的人舉報,遭廣場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搜身、抄家。後來警察又多次非法傳喚她。八月二十五日,劉志梅又遭檢察院傳喚、訊問。十二月五日,派出所又傳喚她並把她送到法院進行登記,並將檢察院的起訴書轉交給了劉志梅。

劉志梅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被非法開庭,她丈夫出庭為她辯護,法官只許公訴人講話,而限制她丈夫的發言,辯護不到一半,就不允許再繼續辯護。

四月二十日,劉志梅接到河西區銀河廣場派出所警察李光電話說,二十二日要帶劉志梅去檢查身體,說是天津市河西區法院要求他們做的。四月二十二日李光等警察帶劉志梅到天津醫院做CT、B超、驗血,做心電圖,測血壓,劉志梅血壓278。劉志梅拒絕抽血。然後警察把劉志梅送回家。

四月二十六日下午,李光等警察又將劉志梅帶到天津市河西區法院,法院給劉志梅一紙判決書,對劉志梅非法判刑一年,罰金八千元。現劉志梅已上訴。

非法庭審劉志梅的責任人:
審判長:時光
審判員:陳紅佑
陪審員:曹桂琴
法官助理於嬌
書記員楊夢萱
天津市河西區法院:
地址:河西區永安道19號 區號:
電話:022-23284665、12368
傳真:022-58133707
經濟庭022-23285229
辦公室022-23283728
政工科022-23282306
執行庭022-28270190
研究室022-23284267
行政庭022-23304196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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