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用法律反迫害 走向修煉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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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四年前,我被當地國保警察綁架。在看守所裏,我不穿號服,不簽字,堅持煉功、發正念、背《論語》。第二天早上,國保警察來告訴,這裏女監號不夠,要把我們轉移到B縣。警車上有二十多人,在三個多小時的路上,我一直給國保警察講真相。我們被帶到了B縣醫院。體檢時,我高血壓280,因此看守所拒收,國保警察不得不給我辦理「取保候審」。我悟到我應該利用法律反迫害,助師正法,救眾生。

控告國保隊長

等我到家已經晚上十點多,我難以入眠,想到師父的法:「如果這件事情對大法造成了影響或傷害,你們也要嚴肅的利用常人的法律解決。」[1]第二天一早,我在明慧網下載控告書模板,寫了控告書控告非法關押我們的國保隊長,並以真名實姓郵寄給中央、省、市等近四十個部門,對國保警察的徇私枉法、濫用職權、謊言欺騙、荒唐構陷、非法抄家等非法行為一一揭露、曝光,並要求追責。

一個月後,那個國保警察再來企圖非法關押我時,我沒配合他,警察白跑一趟。第二天,我帶律師去國保大隊,揭露了他們給我親屬、鄰居、律師說謊的事(他們說我們到國保大隊貼不乾膠)。他沒想到我能帶律師出現在他們面前,更沒想到我沒有被他們嚇倒,反而能把他告了。我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不聽真相,不讓講法律,我只能控告你們了。當天他們再次把我拉到醫院體檢,我的血壓還是280,看守所再次拒收,國保警察不得不再次把我放回家。

又一個月後,檢察院公訴科企圖非法起訴我。我一邊繼續控告、撥打12389號控告地方警察隨便抓人,一邊在公義論壇法律專家們的具體指導下,到檢察院遞交了一系列法律文書,包括:1、不起訴申請書;2、控告檢察官楊光逼供的控告書;3、控告國保警察張濤非法抓捕的控告書;4、公通字39號;5、國家新聞出版署50號令;6、「修煉法輪功合法 迫害法輪功有罪」的辯護詞(公義論壇法律專家幫助寫的);7、控告檢察院負責人對公安違法行為不監督的瀆職行為。

交完相關法律文書,檢察院人員讓我在她們指定的請律師表裏簽字,我拒絕,說:我有我的律師,不用你們給我指定。接著我問她們的名字,她們說怕被我們曝光不告訴。我說:「天安門自焚」是假的,是偽案,聯合國教育機構把它定性為政府帶頭造假案的特例。公通字39號公安部認定的14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國家新聞出版署50號令已經解禁了法輪功書籍。我讓工作人員用手機查看,她查到了,但她看不懂。我勸說:「你們要慎重的對待啊,辦案終身負責制你們應該知道吧。不要因沒站好隊傷害無辜的我們,也傷害你們自己呀。願你們有美好的未來。」說完我就轉身走了,聽到她倆說:這法輪功看起來挺厲害呀。

又過了一個月,檢察院來電話讓我到檢察院管控科。聽說煉法輪功的來了,其他科室的好多人都從辦公室出來看我。管控科的人說:這煉法輪功的這麼年輕啊,哪像六十多歲,像四十多歲啊。我說:「不是我一個人這樣,煉法輪功都這樣。」一個像是科長的人說:「我們不留了,趕緊送法院吧。」叫科員把我和我們七個人的卷宗一起送到法院。

我跟法院法官微笑著打招呼,然後就講真相。法官說:您在這裏也敢講啊?我說:「真相不怕別人知道啊!特別是你們更有必要知道真相了。知道的人越多越好啊。有福的人才能聽到真相呢。法輪功不是×教,是正法,是信仰。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偽造的。我們是冤枉的。」過十分鐘後,法官到院長那裏去,回來法官告訴檢察院的人說:「院長說(法輪功的案子)不收了,拿回去吧。」檢察院來的人著急的給單位領導打電話,讓領導出面交涉。過半個小時,法院還是不同意接收(法輪功的案子),最後法院將案件退回檢察院,由檢察院補充偵查,檢察院只好將案子收回去了。

過些天,國保隊長帶司機到我家,把我給檢察長、法院院長等寄的真相信全部收走。我一直在給他們講真相,講二十多年在修煉中,我在家庭、在工作崗位,在社會上處處以真、善、忍 的標準要求自己的經歷。我嚴肅的告訴他們:「你們在犯罪,一定會受到懲罰的。」他們很沮喪的說:以後再也不來了。

給法官講真相

有一次,我去法院見法官,我說:當年的古羅馬帝國強大無比、無人可以戰勝,只因其殘酷迫害基督徒被上天降下四次大瘟疫,滅了這個不可一世的強大帝國。天安門自焚的真相你知道嗎?「北京天安門自焚」是江澤民一手栽贓陷害法輪功的。法輪功是佛家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怎麼能是×教呢?現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都在煉哪。

法官聽了,一臉無奈的表情,那意思是:你在這講也沒用啊。我看出了他的意思,說:你有沒有權力,能不能做主這不重要,你今天與我有緣能聽到真相是幸運的。我問他是黨員嗎?他說不是,他們祖孫三代都是伊斯蘭教徒。我說你們家族根基好,祝賀你。法官高興的說謝謝我。我又趁機繼續問少先隊、共青團你入過吧?他說是。我說:宗教信仰不二法門,宣誓了就得退出來啊,我給你退了吧?他稍微停了一會兒。我接著說:共產黨的祖宗是撒旦,是魔鬼。說到這快到上班時間了,另外的法官進來了,話題就斷了,有點遺憾。我在法官辦公室講有二十多分鐘,知道那裏有監控,我就讓它不好使。

除了我給法官講真相,也有其他家屬帶著律師去找法官,審判長告訴家屬:「你們快找各種關係阻止開庭吧,我們也不願意開的。」

在法庭上當主角

在開庭前四個月,我向各部門遞交了《不予起訴申請書》、《信息公開申請書》、《迴避申請書》、《自辯詞》、《給法官的勸善信》等各種法律文書,還有國家出版總署第50號令,國務院、公安部聯合公布的公通字[2000]39號文件等。每個環節每個細節都及時向公義論壇諮詢、請教,所有法律文書都是在公義論壇法律專家的幫助下完成的。除了法律文書,我還請公義論壇的法律專家從法律角度專門給法官寫了勸善信,還有「信仰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有罪」辯護詞,都起到了非常好的講真相效果。

非法開庭時,台下有約二三百人席位的「觀眾」,最後一排的二十多人,戴著黑色墨鏡,抱著雙臂,散發兇氣,這些都是「610」人員。出獄後得知,那天法院外道路兩邊站滿了來自十多個市縣幾百名同修及家屬。在同修們正念之場的加持下,開庭不到半個小時,一個法警暈過去了,休庭二十多分鐘;再過半個小時,公訴人心臟早搏,休庭十五分鐘左右;審判長也說自己是糖尿病,快挺不住了,休息了一會兒才繼續開庭。

第二個程序,審判長問:「有要求迴避的嗎?」我說:「有,共產黨員應迴避。因為無神論者不能公正、公平的判決有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他們休庭討論了約十分鐘左右。接著兩位同修聲明在看守所各種壓力下被迫寫的不練的「三書」作廢的視頻畫面出示出來,正氣再一次壓倒了邪氣。

到自辯階段,我告訴在場人員:作為一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我深知我是無罪的。作為公訴人和在座的各位法官,你們也深知法輪功學員是無辜的。可是二十年來,許許多多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只因堅持和捍衛自己的信仰而被送上今天這樣的法庭,這是中國人的悲哀,更是在座的公訴人和法官的悲哀。今天,公訴人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指控我,既沒有事實根據,也沒有法律依據,看起來我是被告,但將來的被告恰恰是你們,是你們在強權的脅迫下破壞憲法和法律的正常實施,將好人送上法庭。讓我真正擔心的是你們,你們現在不受法律的追究,不等於你們將來不受法律的追責。真善忍是人類道德最高境界,是最高尚、最偉大、最純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壓踐行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是違背天理、違背人的道德良知,也違反中國現行法律的,是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

我修煉法輪功二十多年,一次也沒有感冒過,一片藥也沒吃過。在北方寒冷的冬天零下三十多度左右,我只穿一條單褲,一雙單鞋,渾身還冒氣熱乎乎的不覺的冷,親朋好友,同事都感受到修煉大法的超常,都很佩服。在家庭中,我父母去世早,五兄弟姐妹中我是唯一的大學生,承擔起了家裏的責任,兩個弟弟,還有子侄、外甥、婆婆、外孫、姑姐,先後共撫養、贍養四十多年。我女兒說:我媽這輩子盡為別人活著了。在工作中,我更是勤勤懇懇、踏實做人,在原來受教育很落後的當地少數民族群中嶄露頭角,被單位評為先進個人。業務上,我多篇論文被評為一等獎,連續兩年獲本省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佳作獎,刊登在國際、國內專業刊物上,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少數民族教育、科研領域的精英。

可今天公檢法聯合起來,人民數十年來培養的精英被非法拉到今天這樣的法庭判決,請問這還是人民的公安嗎?能說是人民的檢察官嗎?能說是人民的法官嗎?不是,這成了代表一部份小集團利益的替罪羊。

古語有云「寧攪三江水,不擾道人心」,對神佛犯罪,迫害佛法修煉人,罪惡極大。

整體配合的結果

自辯結束後,律師進行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法官、審判長也沒有再阻攔。有兩、三位律師從座位上走出來,拿著公檢法人員當作證據的大法書及真相材料,邊翻邊說:「這哪有不好的?這不都是讓做善良的好人嗎?讓做好人還有罪嗎?哪有這麼荒唐的法律呀。」

後來我再問審判長:「開庭判我們有甚麼法律依據嗎?」審判長答:「沒有依據。」我說:「要沒有依據的話就必須把我們七個人無條件立即無罪釋放!」

非法審判歷經十二個多小時,中午休庭一個小時,我告訴法警們:「昨天是世界法輪大法日。」有人問:「世界還有法輪大法日啊?」我說:「是啊,李洪志師父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在中國長春第一次開始傳法的,一九九六年開始在國外傳法,現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都在煉哪。」法警們驚訝不已。

在師父的加持下,在正義律師們與同修們的積極參與下,在公義論壇專家同修們的法律指導下,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是,這次庭審不像開始當地政法委的氣勢洶洶的叫嚷:每人要判八年。最後有五人被非法判刑兩年,一人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我被非法判刑一年。這是大家意想不到的結果。

開庭的情況在看守所傳開了,聽過我們講真相的在押常人也備受鼓舞,做出「三退」聲明的大概六十多人。

與我同監室的同修,通過律師在檢察院階段抵制迫害,免除了冤獄迫害,在看守所待半年後放回家,溶入當地講真相救人的行列。

這是師父加持的結果,是論壇法律專家、正義律師、海內外同修及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特別是當地司機同修,約八、九個月沒上班,幾乎一個人擔當送接律師,至少四十多人次,每週三四趟,經常是半夜趕回,行程一次至少有六、七百多里;還有多位同修到看守所附近輪流近距離發正念,一去一整天;還有同修按時曝光律師從看守所傳過來的各種迫害消息;當地協調人積極協調各地同修,開庭那天幾百名同修在法庭外近距離發正念,幾千名同修在各自家裏發正念;大家都經歷了很多,付出的很大,也收穫了很多。

後記

二審時,中級法院審判長來審查,碰巧是我單位老領導的兒子。我在單位時領導對我很認可,很尊重。審判長自我介紹說:聽我爸說您在學術上國內外聲望很高的,退休後在家寫寫書,發表多好。他說話時眼圈濕潤。他接著說:寫不練能減刑。我很嚴肅的說:「修煉是嚴肅的。」接著給他講他父親的故事:「你父親從來不盲從上級的指示,工作基點始終放在單位職工的根本利益上,和上級爭取蓋的家屬樓自己還不住,所以去世那麼多年這些職工總是念叨您父親。我想您父親在天之靈也不會讓你參與這種慘無人道的迫害的。天安門自焚是假的,偽造的。聯合國教育機構把它定性為政府帶頭造假案的特例,你千萬不要相信中共的謊言,遠離迫害。」後來我又給他寫勸善信,還有正義律師們聯名上書勸他不要參與迫害。這個法官後來退出了迫害法輪功的案件。

據明慧網報導,這次事件在我省波及很廣,至少三百五十人被抓。但是在師父的加持下,在正義律師和同修們的配合,特別是公義論壇法律專家同修們的指導下,我們打了一場前所未有的法律反迫害戰,最大限度的減少了損失,震懾了邪惡,救度了大量的眾生。我從不懂法律,到運用法律,面對面救度正法時期被邪惡操控的最嚴厲的公檢法部門的人,在用法律反迫害中走向修煉的成熟。

在反迫害的同時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我們會在以後的助師正法中不斷歸正,繼續前行。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責任編輯:文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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