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茂名法庭上 檢察官法官被質問無言以對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非法庭審高州市法輪功學員、優秀教師俞濤。俞濤堅決認為自己無罪,幾次要求法庭拿出誣構自己的法律依據,法官和公訴人都無言以對。律師也為俞濤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當事人。

俞濤自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被高州市國保警察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高州市看守所。辯護律師在開庭前一天去高州看守所會見俞濤時,俞濤才知道第二天要開庭。

在庭審的過程中,俞濤嚴肅地對法庭人員說:「今天我坐在被告席上是在座的司法工作人員的恥辱,也是全國司法作人員和法律人員的恥辱。」一言既出,法庭的空氣像凝固了,所有法庭的人員都在靜心傾聽。俞濤說:「法輪功不是邪教。」法官馬上打斷俞濤說:「法律早已定性。」俞濤說:「請法官出示法律依據。」法官拿不出法律依據,便說:「這個問題不討論。」俞濤還問公訴人和法官:「我破壞了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法規不能實施?」法官和公訴人也回答不出。

兩位辯護律師為俞濤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此案有多處違法:1、俞濤的「案子」是在高州,茂南區法院沒有管轄權,是違法的。法官回答:「有上面指定管轄文件。」律師要求,請出示給我們拍照。法官不予採納。2、俞濤被綁架前,所在的學校廣東省高州市大井鎮天堂小學的校長和幾個同事,把俞濤給他們的信件交到公安局國保那裏,這是違法的。法律保護公民有通信自由,有隱私權。在沒有經過俞濤的同意,你們怎麼把俞濤給你們的信件交給公安局、讓公安局把信件作為是俞濤的犯罪證據?律師請證人出庭沒有被法庭採納,違法。3、法庭沒有證人出庭,沒有出示物證原件,違法。4、法院沒有提前通知當事人俞濤開庭時間,這是違法的。最後律師要求法庭無罪釋放俞濤。

俞濤的無罪辯護發言,啟迪著在法庭所有的公、檢、法等人員的善念。法官打斷了俞濤的發言,讓俞濤把發言稿交給法庭。最後,俞濤說:「希望法官作出經得起法律考驗的正確判決。」

非法庭審在十二點零幾分結束。法院只給家屬兩個旁聽證,俞濤的母親和弟弟進入法庭旁聽。旁聽席上還有俞濤原學校高州市大井鎮天堂小學的老師三人,俞濤老家村委會去了三個人:村委書記、婦女主任、辦事員等。俞濤近70歲的母親,看著戴著手銬腳鐐、一年九個多月沒有見面的、消瘦很多的兒子時感慨萬千,老人拉著兒子冰冷的手,給兒子堅強的鼓勵。法警進行阻止:不能摸,只能說話。

(俞濤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廣東教師被非法關押三月餘 老母親公安局門前伸冤》《廣東高州俞濤被非法批捕 妻子討要私人電腦遭恐嚇》

本案參與迫害單位及人員信息:

茂南區法院: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名市油城四路53號,郵編:525000
電話:0668-2287073、0668-2877278
主審法官:副院長譚衛
審判員:刑庭庭長柯學軍、潘創華
書記員:龔衍芬

茂南區檢察院:
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官渡街道人民北路5號大院,郵編:525000
電話:0668-2892000、0668-3397049、0668-3397093
公訴人:余華丹、譚嘉麟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