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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慶芳遭非法庭審 自辯有理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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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遷安市法輪功學員聞慶芳女士,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遭遷安法院非法庭審。聞慶芳拒絕法庭指派的律師,她在自辯階段運用法律知識將修煉法輪功的合法性展示的一清二楚。聞慶芳還要求當庭宣讀《九評共產黨》,法官沒敢答應。非法庭審約進行了兩個小時,當庭未宣判。

聞慶芳今年約五十六歲。她於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外出辦事途中被遷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至今。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遷安法院開庭非法庭審聞慶芳。聞慶芳身體消瘦了很多,但精神狀態很好,思路清楚。法院給她指派了一位律師,聞慶芳表示請中共黨員迴避,一法庭人員說律師不是黨員,聞慶芳說:「不是黨員我也不用,我自己辯護。」於是律師離開。

聞慶芳運用法律知識在法庭上有理有據的展示: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她指出:一、二零零零年中共公安部發布《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 號)中指出: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十四種,其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七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七種。這十四 種「邪教」名單中沒有法輪功(在網上輸入「公安部認定的邪教組織」然後搜索就可查到這個名單)。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既明確地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說法輪功是「×教」,是江澤民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對法國《費加羅報》記者說的話,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跟風發表了污衊法輪功的評論員文章。江澤民及人民日報評論員的話均不是法律。二、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 項、第100 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對此,檢察院的公訴人王小京辯解說:中共《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了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聞慶芳問道:「我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實施了?請你給我指出來。」王小京說不出來。

聞慶芳還要求當庭宣讀《九評共產黨》一書,法庭人員沒答應。

聞慶芳原是遷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工,她於一九九八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按照真、善、忍標準修煉,看淡利益,矛盾面前找自己,性格變得開朗、豁達,牛皮癬、四肢無力、嗜睡等一身頑疾不治而癒,身體越來越好,她無限感激大法師父。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聞慶芳遭到中共多次綁架、關押,一度被迫害致殘。以下是聞慶芳女士多年遭中共迫害的事實簡述:

屢被綁架、騷擾 遭藥物迫害一度致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聞慶芳母女到北京的宗教管理局為法輪功上訪,被遷安公安局警察帶回遷安,被單位非法關押半個月。從此她成了被迫害的重點人物。

二零零零年七月,她遭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半個月,期間遭到現任公安局副局長彭明輝的暴打,後被勒索保證金五千元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單位把聞慶芳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七天。聞慶芳不「轉化」,又被關進看守所,遭到公安局副局長彭明輝利用電棍電擊。她仍沒有轉化。一個月後,聞慶芳又被送回洗腦班。洗腦班人員威脅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煉法輪功的就是反革命,將判多少年徒刑,家屬都要受牽連。聞慶芳的母親兩次被嚇暈倒,從此落下了心臟病的病根。聞慶芳這次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七個半月,被扣發全部工資。從洗腦班回家之後,公安局還多次到她家中和單位騷擾、非法搜查,擾亂聞慶芳的正常生活秩序,把她女兒嚇的直哆嗦,提心吊膽。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邪黨兩會前夕,聞慶芳在家中被國保大隊彭明輝、王士武、哈福龍等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個月。期間聞慶芳絕食抗議,被看守所副所長代軍華、獄醫陳學帶領六、七名犯人按著強制輸不明液體,導致聞慶芳四肢、五臟六腑劇痛難忍,右腿失去知覺不會動。她的右腿、右腳面臨殘廢,疼痛的說胡話,身體非常虛弱,看守所這才放人。

家人把聞慶芳拉到醫院檢查,當地醫生說這是中樞神經壞死,將終身殘廢。此後半年多時間,聞慶芳生活不能自理,坐輪椅、上下樓得用人背著。哥嫂們擔心她永遠殘廢下去,決定出錢走遍各大醫院訪名醫也要為她治療。她告訴哥嫂們說:不用,我就堅信大法。這樣她每天堅持學法和煉功,經過六個多月,她恢復了自理和行走能力。可以說,她創造了現代醫學無法解釋的奇蹟。知情的醫生看到她在大街上自由行走,都驚呆了。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共十七大前夕,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又闖到聞慶芳家非法搜查,並將她綁架到洗腦班,她絕食抗議,期間遭多次野蠻灌食,二十六天後才被放回家。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夕,單位讓聞慶芳去上班,實際是變相監視她。工作不少幹,每月卻只發給她八百元生活費,直到二零一二年上半年才把生活費漲到1300元,二零一二年下半年漲到1500元。(她這工齡段的,工資加效益工資應在4000元左右。)其它所有福利全都沒有。長期的經濟迫害,使得她和女兒生活非常困 苦,那幾年經常是白開水煮掛麵充飢。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前後,三、四個警察兩次闖到聞慶芳家敲門,沒有找到她。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這幾人又闖到她單位騷擾。聞慶芳質問來人說:「你們這樣開著警車到家裏找人,上單位來找人,到底是怎麼回事?一般公安局找的人都是壞人,而我又不是壞人,有事情你們去找我們單位的領導吧。你們這樣做將給我帶來甚麼影響?你們得去我們領導那裏澄清一下。」警察嬉皮笑臉地說:要開十八大了,我們只是「回訪」一下,上邊有任務和指標。

七年前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聞慶芳在出租屋與法輪功學員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被警察綁架,第二天上午,被遷安市國保大隊警察郭董生、梁學武等人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聞慶芳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釋放。聞慶芳回家後多次遭當地公檢法人員騷擾。

二零一六年八月中旬,遷安市檢察院分別給四位法輪功學員下了所謂的「起訴書」。萬永紅、周秀霞、劉小元的家屬遂給她們聘請了律師。遷安市法院人員給聞慶芳的女兒打電話,叫她母親去法院取所謂的「起訴書」。聞慶芳得知後被迫離家出走。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被遷安市法院非法判刑,萬永紅遭誣判四年,周秀霞、劉小元遭誣判三年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八月一日,在外漂泊的聞慶芳被遷安市公安局警察綁架。

(聞慶芳女士遭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文章《遷安市聞慶芳被迫害致殘》《唐山遷安市聞慶芳女士遭迫害近況》《一度被迫害致殘 河北遷安市聞慶芳面臨司法迫害》)

參與迫害單位及人員信息:

遷安市檢察院:
地址:河北省遷安市鋼城大街629號,郵編064400
公訴人:王小京

遷安市法院:
地址:河北省遷安市鋼城大街899號,郵編064400
審判長王子良18932980520(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審判員:徐富、王虹(女)18712875866 辦公室7983586

遷安市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遷安市鋼城大街777號,郵編064400
局長賈勝林19131599444
政委畢玉瓚18832987111
國保大隊長時維偉13832984256、辦6697285
國保副大隊長浦永來13832987825
警衛中隊長穆德雨13832989591
國保警察楊玉林13832987367
國保警察鄧文忠18832989477
國保警察楊凌豐15732981619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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