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黃梅縣八旬老太修心向善 被中共公檢法構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湖北省黃岡市黃梅縣孔壟鎮81歲法輪功學員沈金葉老太太,在家裏收到警察遞送的武穴市檢察院的起訴書。她因為善心給百姓講真相,被武穴市公檢法非法起訴。

法輪功學員沈金葉老太太,81歲,因修煉法輪大法、講真話,二零二二年四月九日,被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審訊,傍晚才放老人回家。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武穴市檢察院對老人「監視居住」、「取保候審」。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七、八個警察上門,送達武穴市檢察院對她的非法起訴書。

81歲的沈金葉老太,在二十多年前,從佛教中還俗,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給家庭帶來幸福,給社會帶來和諧,是受人尊敬的一位女性。

疾病纏身出家 修大法獲新生

沈金葉生兩男五女,30多歲時,就疾病纏身、弱不禁風。在集體生產隊時,別人每天八分工,她還不及一個婆婆,一天五分工都做不了。她瘦得皮包骨,整天躺在床上,四處求醫,不見起色。

為了不再拖累家庭,沈金葉決定皈依佛門,出家修行。她不顧丈夫和兒女們的多次勸說和阻攔,一天,她逃出家門。此後十多年,沈金葉輾轉在外,住過多處觀庵廟宇,潛心修行。

可是,一個家庭不能沒有主婦,眾多的孩子不能沒有媽媽,沈金葉的丈夫多年來踏遍前山後山,四處尋找打聽她。十幾年後的一天,她的丈夫終於打聽到她的下落。她的丈夫和孩子們決意要將她接回去,並承諾不改變她的信仰,在家旁做一個四方廟,讓她整天在廟裏念經都好。這樣沈金葉被接回家。

一天,沈金葉到孔壟鎮,看到一群人正在打坐煉功,似乎有一種能量吸引著她,別人告訴她,這是法輪佛法修煉,祛病健身有奇效。從此,沈金葉走入大法修煉。自從沈金葉脫下道袍,丟下手中的木魚,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判若兩人,家裏的事情裏裏外外,處理的井井有條,兒女結婚成家、出嫁,沈金葉處理得內方外圓,她的健康給家庭帶來歡樂。她再不是那個閉關修行、出家不問家的母親了。全家人感謝法輪大法給這個大家庭帶來溫馨。

沈金葉自從學了大法後,變得更加善良,和睦鄉鄰。家中有兩位媳婦、兩位孫媳婦,二十多年如一日,她們親親熱熱。沈金葉有四個兄弟和三個姐妹及夫家姐妹、後代二十多人,新年團聚,沈金葉熱情的招待他們,小輩們親熱的「姑媽」、「姨媽」呼聲不斷,使沈金葉笑的不合嘴。沈金葉的變化,使這些親屬們更知道法輪大法的偉大。

沈金葉樂助於人,做了很多好事,這裏不能一一細表,僅舉兩件事。

近七、八年,村中出進的路基本硬化了,以前都是泥巴路,下雨一團糟,沈金葉用省吃儉用的錢買了幾車沙石料,兩次鋪路石奠基。

二零二二年五月份,時年已81歲的沈金葉的自行車,在出村的三岔路口,被一輛開往龍感湖的轎車撞翻,她的自行車被轎車前輪刮出幾米遠,小車報廢了。沈金葉趴在地上起不來,她丈夫在一旁驚呆了。司機嚇傻了,立即下車來說:「送醫院檢查吧。」沈金葉擺手。司機摸出身上的僅有六百元錢,說:「你就自己去醫院看看吧,不夠用,我留個電話號碼給你。」沈金葉說:都不要,我是學法輪功的,以後也不會找你,你走吧!

她丈夫將她扶回家。但沈金葉幾天不能下地,身體一側從大胯到髖骨、小腹都烏黑青紫。通過煉法輪功,沈金葉半個月後康復了。

沈金葉從佛教中還俗,又進入法輪大法修煉,等於前後兩重天,一個破碎蕭條的家庭,變成了一個歡樂大家庭,孩子們都成家立業、事業有成。她照顧家庭,扶養子孫,對他們的教育也是很嚴格的,處處以真、善、忍做人。孫輩也非常爭氣,三個是優秀的本科生。

現今,沈金葉白髮銀絲,紅光滿面、精神煥發,四個曾孫,是一個四世同堂的祖母,二十多年,粒藥未沾。這個大家庭福報連連。

做好人講真相 卻被中共公檢法構陷

在沈金葉的非法起訴書上說,她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然而,沈金葉無私幫助別人,鋪路方便別人;被車撞倒,不糾纏人家,人都爬不起來,自行車都被撞報廢了,她不要別人一分錢,這樣的好人給百姓傳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觸犯了哪條法律?

在荒唐的起訴書裏,誣陷說沈金葉煽動群眾參加法輪功。甚麼叫煽動?在家裏,二十多年來,沈金葉天天與兒孫接觸,她只是叫他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定會得到神佛保祐;在外面,沈金葉對別人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也是叫眾鄉親積德行善,得善報。這對國家、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在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和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沈金葉孔壟鎮步行街為民眾弘揚法輪功,並被分別非法行政拘留十日和十二日,這分明是公安警察侵犯沈金葉老人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還以此作為非法起訴的前科和虛構的偽證。

沈金葉擁有的《明慧週報》、「真相護身符」和《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一書,也是她的權利。況且,《國務院公報》從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務院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文件》其中第99項和第100項表明廢除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擁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是合法的。

起訴書上最後說,沈金葉「破壞法律實施」。她破壞了哪條法律?危害的表現在哪裏?傷害了誰?這些都是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莫須有的罪名。她一位八旬老太太如何能「破壞法律實施」?

沈金葉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她慈眉善眼、容光煥發、面帶祥和,是一位修煉人的風度。她常說:大法師父要我們符合常人狀態,要無私無我,超出常人。當江氏集團打壓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警察經常上門騷擾,沒有動搖沈金葉對法輪大法的正信,二十多年如一日,她天天煉功,修煉心性,贏得了家庭親人、社會上的人們的尊重。

沈金葉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人,沒有錯。法輪功學員們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