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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冤獄十三年 山西晉中韓來青被劫入洗腦班一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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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法輪功學員韓來青(韓來清)被晉中市太谷區政法委人員夥同當地派出所和國保警察,劫入晉中市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目前,韓來青已被非法關押一個月。此前,他曾被非法判刑兩次合計十三年。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早上八點,天下著大雨,韓來青家的農家大門外傳出一陣陣急促的砸門聲。家人頂著大雨跑出去,驚問:「是誰?」砸門人說:「是派出所的。」「有甚麼事?」「開開門說句話。」家人考慮到外面下著大雨,就開了門。轉身的功夫,就衝進十幾個人,衝進臥室,就把韓來青拉出來,帶走了!

一直以來,太谷區政法委不法人員,在當地派出所的參與下,夥同太谷區國保人員,多次騷擾韓來青家,要他去所謂的「學習班」(實則洗腦班)「學習」(實則洗腦,逼迫放棄信仰法輪大法),都被家人拒絕。

二零二二年冬天,當地派出所、政法委、國保人員等軟磨硬泡,跟在韓來青家人身後,等待在外打工的韓來青回家,企圖強制韓來青去洗腦班,遭到他拒絕。來的這些人也認可,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然而,一個月前,大雨中,韓來青被劫持到晉中市洗腦班,已經被非法監禁一個月。

農民家庭靠地吃飯,此時正是春耕大忙季節,太谷區政法委人員,僅僅因為信仰高德大法-──法輪大法,就抓走一個家庭的主要勞動力,不讓春耕,並違法地把人綁架到洗腦班強制洗腦。

政法委和國保的工作人員也不公開他們的身份信息和職務。他們應該光明正大地公開信息,如果是違法的就立即糾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賠償誤工損失和相應的精神損失。

多年來,太谷區政法委、國保、派出所人員對韓來青家騷擾迫害,嚴重影響到他家的正常生活。他家人開的店鋪,因為躲避騷擾,經常關門,經濟損失巨大,同時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善心救助他人 曾被枉判四年冤獄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韓來青在太原市府救助一名發真相資料的女法輪功學員時,被杏花嶺教場巷的李喜榮、朝陽街的王建剛惡告,隨後,被杏花嶺惡警綁架。杏花嶺派出所、杏花嶺公安分局、杏花嶺檢察院聯手迫害,將韓來青構陷至杏花嶺法院。二零一三年五月八日,杏花嶺法院對韓來青非法判刑四年。

韓來青和他的妻子共同提起上訴。韓來青的妻子曾衝破重重阻撓,見到太原市中級法院主管法官張永明,給他逐條指出一審判決的無理之處:在沒有任何證據下,僅憑公訴人的主觀臆斷,達到誣判目的。

之後,家屬就從法律角度給張永明講: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受現有法律保護的,因為中國現行的法律找不出修煉法輪功違法的依據;而且,現在正義律師都為法輪功修煉者做無罪辯護,律師和執法人員執行的是同一部法律,為甚麼對法律的詮釋截然不同?為甚麼法院可以草菅人命?

張永明卻說:沒那麼嚴重吧,不是就幾年嗎?韓來青的妻子正色問道:一個人的一生有幾個被冤判的時間段?還是青壯年時期。韓來青的妻子幾乎天天去法院找主管法官張永明溝通,分別遞交了自己的上訴狀、韓來青的上訴狀、給代韓來青的答辯狀、給法官的信件等等。張永明說會盡了最大的責任層層上報,叫韓來青的妻子安心等待。韓來青的妻子說:他在獄中受難,我怎麼能夠安心?符合常理嗎?張永明不語。

然而歷時三個月後,韓來青仍被太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刑。

曾被非法判刑九年 冤獄中遭受殘忍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韓來青因散發真相資料,遭綁架,在看守所,被惡人、惡警毒打過兩次,上一次背銬。後韓來青被中共法院強判九年,二零零三年九月,被劫持到晉中監獄。

第二天,因他不穿罪犯的衣服,韓來青被惡警利用的犯人組長拉到廁所,用木棍一頓毒打,又拉開雙拳,擊打胸部。後來,韓來青被強拉到後院小屋內,被惡犯把手銬提起,用力往上來回拉,以加強他的痛苦。當時韓來青身重一百來斤,其他惡犯衝上去,又一次毒打,有一惡犯用腳踢韓來青的下身,韓來青被毒打在地,強行往上穿罪犯衣服。韓來青不配合,惡犯們瘋狂地毒打了三、四十分鐘,韓來青昏死過去。當時韓來青的身體被打得全是紫黑,胸部、兩腿最為嚴重,出氣、下床小便都困難。

韓來青不配合所謂罪犯考試作業,堅持大法信仰,被包夾組長姚宏武毒打數次。姚說,集訓隊的勞改任務就是迫害法輪功。一次,姚打的韓來青的嘴、鼻出血。另一次,把韓來青的牙打掉一顆。姚用床板打韓來青的後背和下腿,床板被打斷。又一次,姚用馬達三角帶毒打韓來青,韓來青的背部被打得皮開血流、頭暈眼脹、上吐下瀉,睡覺不能翻身。

二零零九年年底,晉中監獄要求所有人員寫所謂「年終考核總結」,韓來青等都抵制,惡人一擁而上,把韓來青打倒在地。韓來青喊「法輪大法好」。惡人們拳腳不停,毒打他全身,尤其暴打小腹處。韓來青被打的口吐鮮血,倒地不起。

即使這樣,韓來青仍被惡人罰站面壁,他不站。邪惡之徒就強迫法輪功學員趙福臣、王志剛罰站面壁。韓來青當時不願連累其他大法弟子,跑出被控的監號,在人行道上大喊「法輪大法好」。惡人們追出毒打,把他打倒在地,拉住韓來青的手銬把他拉回監號,韓來青的兩手腕被拉得直流血。

每天從早晨五點左右到晚上十點,韓來青被強迫罰站。之間他多次提出找警察談話,都被拒絕。幾天後,惡警郭躍平找韓來青談話,韓來青給他講真相,但惡警不聽還威脅他。

回到監室,惡人權永軍把韓來青用手銬掛在高床上。前兩天是面對床,後兩天是背靠床。韓來青疼痛難忍,用頭撞床,也堅決不妥協。

惡警命令韓來青寫檢查,並把他拉到食品庫房毒打,用繩子、手銬背銬起。惡人權永軍、於濤、寧新純、張曉軍把韓來青的頭按在地上,把兩手分開,殘忍地用針往指甲縫裏紮,用火燒手指。這次對韓來青的迫害罰站、毒打長達十八天。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韓來青冤獄期滿回家。

如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韓來青再被劫入晉中市洗腦班,已經一個月整。

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梁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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