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八年冤獄 大慶74歲石建華又被枉判六年多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大慶市74歲的法輪功學員石建華女士五月二十四日遭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庭審,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三萬。石建華已提出上訴,目前人在家中。

石建華是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準備公司退休職工,家住讓胡路區,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身體健康。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遭到殘酷迫害,多次遭綁架、抄家、關押,曾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八年,飽受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石建華為法輪功鳴冤,依法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被綁架後劫持回本地,在大慶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又轉到讓胡路區獨立屯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石建華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條幅,被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天津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被大慶警察從天津直接送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石建華遭受人格侮辱,被非法搜身、剪髮;天天坐小塑料凳上不讓動,還得保持獄警「要求」的姿勢坐著:雙腿並攏、雙手分別放在膝蓋上、直腰抬頭不准動;整天被灌輸歪理邪說的謬論,逼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逼唱邪歌;被奴工,糊紙盒、做盜版書。石建華從勞教所回家後,還經常遭到讓胡路分局和片警的騷擾及蹲坑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晚,石建華在家中被大慶國保警察綁架,家中的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打印機、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抄走。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讓胡路法院非法庭審當時六十二歲的石建華,將她依法進京上訪而被非法勞教當作所謂證據,對她非法判八年重刑。石建華依法上訴,被同樣褻瀆法律、混淆是非的大慶中級法院駁回上訴。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六十三歲的石建華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雨中她被逼迫轉化、逼坐小塑料凳,晚上被熬鷹,剝奪正常睡眠、遭毆打、被迫做奴工等。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已經七十歲的石建華八年結束八年冤刑。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晚,大慶東風新村高新公安分局警察上門綁架石建華,稱石建華發真相資料被人告發。警察雖然很快釋放石建華,但之後對她進行司法迫害。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庭審石建華,五月三十一日對她非法判刑六年十個月,罰金三萬。石建華目前已上訴。

(石建華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堅持信仰真善忍 大慶石建華遭中共八年冤獄迫害》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