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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都來保護和信守善良 不做誣告者、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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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朋友您好!

大千世界,人海茫茫,願您珍惜這份緣;紛亂塵世,災禍不止,願您全家幸福平安;誠願每一個善良的人都能得到上天的護佑!

一、請關注發生在您身邊對好人的迫害

我叫王秀英,今年五十八歲,家住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水調歌城小區。下面給您說說我的親身經歷:

我以前性格內向,愛生悶氣,愛挑別人的毛病,經常跟家人發脾氣。且患有婦科病、貧血、心臟也不好,渾身沒勁兒、乏力。一九九八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煉功僅幾個月,我的身心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無病一身輕。

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逐漸的提高了心性。我學會了為別人著想,與人為善,性格也變的樂觀開朗。誰有困難時,我都會熱心主動的幫助。我修煉後的變化不僅使自己身心受益,使家庭溫馨和睦,同時也福益了他人與社會。

法輪大法教導人在任何環境中都要做一個好人。在家裏,我孝敬公婆,善心對待婆家的每一個人。我看淡了名利,面對不公也不去計較了,心胸變的開闊。

有一次,我把婆婆接到家裏住,還耐心的給婆婆洗澡。婆婆感動的哭了,說這些年都沒人給她洗澡,姑娘都沒給洗過。我公公說冬天冷,買的棉褲不暖和,我就連續幾個冬天親手給公公做棉褲。公公直誇:「這棉褲穿上真暖和、真舒服!」公公還經常感慨地說:「法輪大法把你改變了!」

在工作環境中,我每到一處打工都實實在在、任勞任怨的幹活,搶著幹、搶著幫別人幹。我心裏想:自己多幹點,其他人就少幹點。我的工作態度及為人得到了老闆和同事的認可,老闆都願意雇我。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為。」走在路上看到垃圾,我順手就撿起來扔到垃圾桶裏;看到有釘子就會想到:別把人家的車子紮了,我就隨手撿起來。我多次拾金不昧、物歸原主,還將拾到的電腦、手機、金錢等財物,在他人的幫助下聯繫到失主予以歸還。

我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先他後我,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這已經溶入到我的日常生活中。然而,就因為我堅持信仰,堅持做一個好人,堅持說真話,就遭到不明真相之人的誣告,遭到當地不法人員的構陷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我在瀋陽市於洪區細河路惠澤園小區南門附近給人講真相時,遭到路人蘇健的誣告。於洪區城東湖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對我非法抄家。

東湖派出所又夥同於洪公安分局、於洪區檢察院、於洪區法院對我進行構陷、迫害。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我被瀋陽市於洪區法院誣判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我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後,瀋陽市中級法院罔顧事實和法律,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駁回了我的上訴,非法維持冤判。

我陷入冤獄一年六個月期間,我的家人都承受了很大的打擊與痛苦。孩子聽說我遭到迫害後,從外地趕回來,多次到派出所打聽情況,卻得不到音信;我丈夫每天出車很辛苦,我不在家,他只能請朋友過來幫忙做飯;家中老人更是整日憂心的盼著我早點回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初開始爆發的中共病毒(武漢肺炎)疫情在中國大陸持續三年不斷。作為法輪功學員的我,無私為他、心繫眾生,疫情期間不顧個人安危,向世人傳遞避疫良方,告訴人躲過災難的辦法。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二日下午三點多鐘,在於洪區大通湖街附近的廣鑫順果蔬超市門前,我給一個送外賣的小伙子講真相,告訴他大疫當前如何保命,希望他平安。沒想到小伙子受謊言欺騙與毒害很深,不但當時不聽不信,過後還誣告好人,惡意報警。

當我從果蔬超市出來時,看到門口開來了警車,有四、五個警察。就聽警察喊:「那女的站住!那女的站住!」隨後我被警察連拽帶架的押上警車,被劫持到於洪區城東湖派出所,我隨身攜帶的包裹被搶走。

在城東湖派出所裏,我拒絕坐鐵椅子,並善心勸告警察:「我沒做壞事,沒犯法。人類正面臨著災難,我為他人著想,告訴人的是真相,是如何躲過災難的救命福音。」派出所和於洪分局警察給我做了兩次筆錄。

警察非法審問我:「書哪來的?和誰修煉的?和誰接頭?會不會做資料?……」我回答:「不能告訴你,不能讓你對大法犯罪。」最後警察問:「還有補充的沒有?」我說:「希望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個好的未來!」轄區警察王連波說:「你被逮捕了。」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城東湖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將我家中幾本法輪大法書籍和幾個大法真相護身符搶走。辦案警察張石鋮非法帶我到區所醫院、醫大醫院進行體檢。多次測量血壓都是210,警察買來降壓藥讓我吃下。

當天晚上九點多鐘,城東湖派出所警察將我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測量血壓時,兩次都是240。我吃完降壓藥後,迷糊得不行。看守所工作人員說:「血壓太高了,這是老高血壓,不能收。」又說拘留單上寫了七天,又延續七天不符合要求。大夫也說:「快吃藥吧,別在這兒出事了。」

離開看守所後,辦案警察仍不甘心,又將我拉到其它醫院再次做檢查,測血壓是210。去看守所之前,辦案警察曾說:「高低得給她送進去。」但因計劃落空了,辦案警察和派出所所長都垂頭喪氣。

回到派出所,又繼續非法審問。最後問我:法輪功是×教不?我鄭重地回答:「不是,法輪功是真正的佛法,真、善、忍是宇宙的真理!」

半夜十一點,我被丈夫接回家,說是「監視居住」。我的身份證被非法扣押。第二天,因需要用身份證,我丈夫到派出所去取時,辦案警察說:「檢查身體的錢還沒處報銷呢!」我丈夫拿了二百元的體檢費。警察還威脅說:「再抓住,就判刑,和殺人犯同罪。」

讓我和家人沒有想到的是,在我被非法「監視居住」期間,城東湖派出所和於洪公安分局不法人員再一次將我構陷到於洪區檢察院,想要對我進一步加重迫害。二零二三年五月初,於洪區檢察院突然打來電話,要求我去做筆錄,被我拒絕。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我分別給城東湖派出所辦案警察張石鋮、於洪區檢察院檢察官樸雲晶打電話,表明自己沒有犯罪,信仰合法,國家《憲法》規定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公安局及檢察院對我的構陷沒有法律依據,是在知法犯法。我是合法公民,應解除對我的非法「監視居住」。

城東湖派出所辦案警察張石鋮電話中一再要求我配合檢察院做筆錄,說之後還要繼續走法律流程。並威脅我若不配合,就先行羈押。我指出他們辦案違法,張石鋮說他們執法是公檢法多個部門,是不是知法犯法,有專門的監督部門。

我向檢察官樸雲晶錶明自己沒有犯罪,迫害沒有法律依據。樸雲晶卻說:「甚麼叫法律依據?你要說法律依據的問題,我就不跟你解說了,沒有必要再給你解答。」我問她:「你身為檢察官不依法辦案嗎?」話還未說完,就被樸雲晶強行打斷:「行了,行了,你還要說啥?」

我指出公安辦案程序違法,抓捕時沒有抓捕證,抄家時沒有搜查證,同時要求解除「監視居住」。樸雲晶卻對我說:「你現在唯一的出路就是認罪認罰,能夠跟法輪功組織進行割裂。否則的話,你就只有一條路。」我說:「我也沒犯法呀?」樸雲晶說:「那是你的理解,那是你個人的問題。你非要堅持這樣,我知道該怎麼繼續處理這個案件了,我也沒有必要再跟你說別的。」

在我與辦案警察張石鋮和檢察官樸雲晶的對話中,可以明顯的感受到,他們不是依法辦案,也不講甚麼法律,也根本拿不出法律依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早上八點半左右,辦案警察張石鋮想要再次對我進行綁架。他讓小區保安和保潔人員以鄰居為名、以樓下漏水為由騙我開門,被我識破。我正告張石鋮:「你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披著法律的外衣知法犯法。」張石鋮及派出所所長還給我丈夫打電話,讓他回家開門,被我丈夫拒絕。

辦案警察張石鋮、所長李世龍已經涉嫌構成《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305條「偽證罪」。張石鋮、李世龍、樸雲晶等人涉嫌構成《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第246條「誹謗罪」;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397條「濫用職權罪」;第399條「徇私枉法罪」。對此,本人已經提起控告,要求司法機關追究以上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二、保護和信守善良,不做誣告者、迫害者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我結束一年半冤獄回到家中。一次在路上,我看到了那個曾經誣告過我的人,他已經遭到了現世現報,得了腦血栓,歪著腦袋,流著口水。看到後,我心裏很不是滋味,為這個生命惋惜。

俗話說:「打僧罵道,必遭惡報,誣告善良,必遭災殃。」「善惡有報是天理。」但中國人幾十年來受「無神論」的灌輸,有些人不大相信了。但不管相信與否,事實卻證明「善惡有報」是宇宙的法則,是永恆不變的真理。迫害好人不僅會害了自己,而且還會殃及家人,以下僅舉幾例:

海口市法院的陳援朝,是全國第一個對無辜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法官。兩年後,陳援朝查出患肺癌,二零零三年九月在萬箭穿心般的煎熬中死去;充當迫害法輪功急先鋒的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長任長霞,二零零四年四月遭車禍慘死,且死後三天都閉不上眼。其親屬都說是因為她迫害法輪功遭報了。四年後,她的丈夫衛春曉突發腦溢血死亡。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一日,河北省讚皇縣紀檢委常委滑海英,專職迫害法輪功,在城關鎮迫害死法輪功學員丁剛子。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滑海英的長子、年僅十八週歲的滑恆騎摩托車,被莫名撞死。滑恆的三姑大聲哭喊著前來奔喪,剛走到近前,她的聲音就變成了滑恆的聲音,就是滑恆的靈魂附體在他三姑身上,借三姑的嘴大聲喊著:「我要見我爸!我要見我爸!」

現場的親戚、鄰居都嚇壞了,急忙把滑海英找來。附在三姑身上的滑恆對父親滑海英大聲說:「爸爸,你以後不要干涉法輪功,法輪大法是正法!你聽見沒有?!你聽見沒有?!」在親人的督促下,滑海英答應了孩子的請求。後來,滑海英辭去了當時的工作,轉到了衛生系統。

這件事迅速傳播,震驚了當時的省領導。領導派人下去調查,滑海英及親戚、鄰居都如實說了當時發生的不可思議的事情。知道這件事情的領導,後來都不敢再迫害法輪功學員。老子講:「善惡有報,如影隨形,近報自身,遠報子孫。」

自從迫害法輪功以來,全國各地有大量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遭到惡報,他們或暴病身亡,或死於癌症、車禍,或自殺、他殺,或禍及家人,或被撤職、判刑等等,僅在明慧網上報導的就有兩萬多惡報案例。其中,公安系統本人作惡遭惡報及他們殃及的家人也最多。

惡報,並不是法輪功修煉者所願意看到的。不是詛咒誰,而是希望用這些惡報事實警醒所有黨政官員和公檢法人員,別執行上級的迫害命令,以免使自己和家人遭到上天的懲罰。

希望於洪區城東湖派出所及公檢法人員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為自己和家人的生命未來負責。希望咱們這個地區的百姓都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守住道德底線,保持善念,保護善良,善待救人的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從而得到上天的護佑。「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

參與迫害人員:

瀋陽市於洪區城東湖派出所二零一九年時任所長:張朕龍
瀋陽市於洪區檢察院公訴人:歐萍
瀋陽市於洪區法院審判長:張引
瀋陽市於洪區法院審判員:郝星男
瀋陽市於洪區法院陪審員:徐曉菲
瀋陽市於洪區法院書記員:張翠萍
瀋陽市中級法院審判長:郭文
瀋陽市中級法院審判員:孔祥來、韓宇川
瀋陽市中級法院法官助理:劉家夫
瀋陽市中級法院書記員:呂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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