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給周巍和蘇安洲的家人打電話,要上門找周巍和蘇安洲簽字。蘇的家人沒有接聽法院打來的電話。次日(七月五日)十點左右,兩名女的到周巍家,要求他簽字被拒絕後離開。到蘇安洲那裏去後,由於蘇的家人沒有接她們的電話,她們非常惱火,態度很惡劣,逼迫蘇在她們拿出的表格上按手印。
最近,七里河國保五、六人,到法輪功學員劉菊花家,逼迫劉菊花在他們準備好的東西上簽字。最後劉菊花在他們準備的東西上寫下「世界需要真善忍」然後簽了字。
李文明現年59歲,原蘭州機車廠職工。一九九六年他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上的多種疾病神奇的消失了,精神狀況與以前判若兩人。李文明把以前從廠裏拿家的東西又拿回了廠裏,把本該報銷的單據也銷毀了,作為他以前多報銷費用的補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李文明多次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十八日兩天,當地法輪功學員在有線電視網絡成功地插播了法輪大法真相電視片《見證》、《歷史的審判》等內容,長達半小時之久。李文明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三十日再次遭綁架。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以製作並利用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光盤為由,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重判十~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中李文明、魏俊仁、王鵬雲為二十年,孫照海、強曉宜、劉志榮、蘇安洲分別為十~十九年。
李文明被非法關押二十一年半,歷經中共邪黨殘酷的高壓迫害,九死一生,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才獲得自由,從蘭州監獄回家。二零二二年八月,李文明照顧老年法輪功學員蘇安洲,去他家幫助給做飯。
蘇安洲,男,一九五三年出生,現年70歲,蘭州鐵路局蘭西機務段內退職工。蘇安洲曾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因參與法輪大法真相視頻的插播,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他的妻子、兒子都被迫害致死,現在只剩下他孤獨一人,過著朝不保夕的、無人照顧的生活,平時還經常遭社區人員騷擾。這次他被綁架後,被「監視居住」。
周巍,男,約59歲,原蘭州石油化工機械廠工程師。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與妻子在去做核酸的路上被警察綁架,因周魏血壓高看守所拒收,警察才將夫婦倆放回,實施非法「監視居住」。二零二三年一月九日,周巍又被七里河區西站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城關區檢察院,一女檢察官要周巍在抄家清單上簽字,周巍沒有配合。
劉菊花,女,一九五七年出生,現年66歲,家住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劉菊花曾於二零零零年被綁架,在西果園看守所被關押數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結束勞教後她在外漂泊九年;二零一二年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了六個月零一天。
楊麗娟,女,約78歲,家住蘭州市七里河區第一毛紡廠家屬院。楊麗娟曾在二零零八年八月與兒子秦海峰一起被七里河國保警察綁架到龔家灣洗腦班迫害,時年三十八歲的秦海峰被洗腦班惡徒折磨致精神失常。
何影國,男,一九六七年出生,現年56歲,原蘭州鋅品廠工人。何影國曾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十年。
幾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至今警察也舉不出他們到底觸犯了哪條法律法規?是因為他們控告公、檢、法等相關人員知法犯法嗎?那充份說明法輪功學員沒有犯法,他們是在行使公民正當權利。是因為他們煉法輪大法嗎?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蘭州公檢法人員對上述法輪功學員的綁架、關押、監視居住及企圖司法迫害,是公然的違法行為,應該追究這些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李清)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7/12/210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