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高一喜被綁架、酷刑致死,疑被活體摘除器官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市(縣級)年僅四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高一喜與妻子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半夜被警察從家中綁架,警方一直不讓家屬看望高一喜。四月三十日相關人員告知家屬高一喜已經死亡,在火葬場,不讓家屬看遺體,卻要家屬簽字解剖、火化,在家屬不同意解剖的情況下聲稱「解剖」了。
自從七月二十一日牡丹江國保、看守所、駐檢等多人到高一喜家向家屬宣讀七天強行火化高一喜遺體後,高一喜家屬要求再次屍檢,並請到法醫和律師。八月十一日,牡丹江市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室主任田瑞生給律師打電話,讓高一喜家屬把請法醫的錢和差旅費交給他。家屬覺得不應該把錢交給田瑞生,田瑞生應當迴避。八月十二日,田瑞生說再不見錢就視為放棄,限期火化。
高一喜妻子孫鳳霞一直被非法關押、脅迫,日前被取保候審。八月十二日,孫鳳霞和女兒高美心上辦案單位去取家裏的鑰匙,各種卡等物品。孫鳳霞和高美心找尹航要被牡丹江市國保支隊長李學軍四月十九日闖進高一喜家搶走數萬元自家賣房的現金,尹航說不給了。
高一喜和妻子孫鳳霞是在四月十九日半夜一起被警察從家中綁架的。警方一直不讓家屬看望高一喜,直到四月三十日才告知家屬高一喜已經死亡。警察不許高一喜的女兒看遺體,直到女孩下跪哀求,才反扳著她的手臂讓她見一見父親遺容,總共不到兩分鐘。高一喜的遺體雙目圓睜,緊握雙拳,雙腕銬痕明顯,且身體已經僵硬,胸部鼓起,腹部特別癟,頭部有淤青,小腿有六個明顯的針眼。
高一喜的死亡事件存在諸多疑點。家屬要求真相,警方不但不給,還把孫鳳霞當成人質作為火化高一喜遺體的籌碼。
案例二:女醫生被綁架、冤判四年半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上近十點,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王麗嬿和另一老年學員在牡丹江市西安區月牙湖附近小區,被先鋒公安分局圓明社區警務室副隊長呂洪峰等共五人綁架到圓明社區警務室,兩人被綁架時手裏有四塊揭露江澤民累累罪惡的真相展板和三個真相電話。王麗嬿被送到牡丹江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那位老年法輪功學員出現病業狀態,被家人接回。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劉輝審判長誣判王麗嬿四年零六個月,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屬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要求公開庭審,接手此案的法官吳德剛一直迴避家屬和律師,非法秘密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上午,看守所通知家屬說,王麗嬿的行李已經打包了,下午一點半允許家屬會見,三月十五日將她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這是自王麗嬿被綁架以來第一次讓家屬會見。
案例三:牡丹江法輪功學員李鴻森被枉判三年、劫持到齊齊哈爾監獄
李鴻森,男,家住牡丹江市東安區東長安街綠苑一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李鴻森曾經因為向最高檢察院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被牡丹江公安局長安分局警察李文忠綁架,並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李鴻森被牡丹江市先鋒公安分局立新社區警務隊(管轄西安區)警察張大偉等綁架,被非法抄家,家中的法輪功書籍和手機被警察搶劫走。同時被綁架的還有家住東大小區的法輪功學員林福海。
李鴻森和林福海遭立新社區警務隊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兩人將教人向善的「法輪大法好」字噴到牆上。後來,李鴻森和林福海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鴻森在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家屬去找法院,明確要請律師做無罪辯護,法院阻止家屬請律師辯護,並威脅說,找律師會加重對他判刑。
李鴻森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監獄五監區迫害。
案例四:法輪功學員尹萬志、閆鳳華被非法秘密判刑
海林市法輪功學員閆風華、牡丹江拉古法輪功學員尹萬志,分別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被牡丹江鐵路公安處綁架,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西安區法院刑庭常曉輝和劉輝,書記員常美玉,及西安區檢察院公訴人鄧麗丹,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枉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西安區法院人員劉輝,口頭通知尹萬志、閆鳳華的家人,說尹萬志、閆鳳華被判刑四年,並說送監時也不會通知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