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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李蘭英結束八年冤刑 累計入冤獄逾十七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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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法輪功學員李蘭英女士,現年66歲,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曾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非法判刑三次共計十四年半,在牢獄中遭受各種折磨。李蘭英已於日前結束冤獄回家。

以下是李蘭英女士多年來遭迫害事實簡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零年期間,李蘭英曾多次被中共人員強制關入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李蘭英在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因她在獄中寫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體會,又被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晚,李蘭英遭國保警察綁架、抄家。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日,李蘭英在南昌至興國的火車上講真相時遭人惡告,被廣梅汕鐵路公司邪惡乘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廣東省惠州市鐵路公安處看守所。之後她被廣州鐵路運輸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在那裏她遭到辱罵、灌藥、灌食等折磨,並遭酷刑「轉化」迫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李蘭英在縣城租房製作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搶劫了電腦,打印機,投放機,摩托車等,在國保大隊期間遭劫持綁老虎凳等各種刑訊逼供。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她被興國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江西南昌女子監獄迫害。

在江西南昌女子監獄三監區二警區,李蘭英一直堅定對法輪大法的信仰,遭受了常人難以承受的各種酷刑摧殘,多次被折磨致昏死過去。二零一六年七月,監獄為迫使李蘭英放棄信仰,對她實施暴力「轉化」,她被每天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體罰,二十多天後,將她關在小房間,惡徒用束縛帶捆綁將她單手吊在窗戶上,雙腳不能落地,疼痛難忍,致使她昏迷過去不知道多久。由於長時間吊銬,李蘭英左手臂被吊壞了,惡徒就繼續綁她左手大拇指,懸吊在鐵架上;惡徒不讓她上廁所,但往她嘴裏一杯接一杯灌水,將她肚子灌得鼓鼓的,惡徒再用拳頭猛打她腹部,令她上吐水下流尿;惡徒變著法子折磨她,如用十指拼命往她小腹插等。

中共酷刑:吊掛
中共酷刑:吊掛

後來,李蘭英被非法關押在一警區的五大隊,被強迫做奴工,在高強度的旅遊鞋生產流水線上打「花樣機」,每天要完成長達十二小時的奴工勞役(從早上五點半至晚上七點),整個上午只能上一趟廁所。毒販吳小瑾專職包夾迫害李蘭英,經常無緣無故毒打她,迫害手段特別陰險狠毒。因為拒絕邪惡的「轉化」,李蘭英每週兩個下午被強迫到教育科遭洗腦迫害。李蘭英在獄中長期遭到生活方面的虐待:炎熱的夏季,獄警經常不准她洗澡,甚至不讓洗漱;經常不給飯吃,或食不果腹。李蘭英整個人被折磨的骨瘦如柴。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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