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剛,男,一九五四年五月出生。主要履歷: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二年,任湖北省宜昌市市委書記;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湖北省委常委,並任省委秘書長、省直機關工委書記;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貴州省委副書記、書記。
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的初期,湖北省宜昌市市委書記孫志剛、市委秘書長李忠林610辦公室主任、宜昌市政法委書記李佑才、610小組組長指揮宜昌市國保支隊、公安局,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二十日,宜昌市法輪功各點輔導員、站長趙詢被非法抓捕,七月二十日當天,大法弟子到勝利4路52號白龍崗市委請願、反映情況,孫志剛拒絕傾聽煉功群眾的心聲,粗暴的動用武警、警察,先把大法弟子登記造冊,後把大法弟子用客車拖走,拉回原籍住處。在當地政府,公安破壞修煉環境,不讓法輪功學員到煉功點。
二零零零年,孫志剛主持市委專題會議《關於進一步抓好全市處理」法輪功」問題的辦公會議》,部署當地迫害宜昌法輪功學員的任務。各區(西陵區,伍家區,點軍區,夷陵區)區委黨委先後成立區610辦公室。企業也成立610辦公室,掛靠黨委辦公室,由政府一把手、企業一把手、區政府一把手一手主抓迫害。各個社區、街道辦、居委會、企業保衛科、人武部、綜治辦在、維穩辦、反邪辦、防範辦,從上到下合夥參與迫害。
孫志剛追隨江澤民流氓集團積極參與迫害,十分仇視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大法弟子為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被國保支隊電話監聽、跟蹤、暴露,大概十位大法弟子被迫害,被非法拘留。孫志剛、李佑才、西陵區區委等,在公安局國保支隊陪同下,視察鼓樓街派出所,督戰迫害趙詢等做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當時610頭子李佑才批示成立「專案組」迫害趙詢等法輪功學員。
孫志剛對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勒索罰款,一次上千元。二零零零年,在夷陵廣場西陵劇院門口大量焚燒、銷毀法輪功書籍資料、音像磁帶,非法拘留、綁架大法弟子到居委會、社區洗腦班,租賓館辦洗腦班,強行扣大法弟子的工資,叫大法弟子出錢,供他們迫害。
孫志剛腦子裏充滿階級鬥爭,對法輪功學員充滿敵意,對權力充滿慾望,對法律一竅不通,以權代法,不顧別人死活,對付手無寸鐵的修煉真、善、忍的好人。
下面是孫志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孫志剛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零二年,孫志剛曾任職的宜昌地區至少有219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至少64人被非法判刑、勞教,至少56人被關入洗腦班,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關入精神病院迫害。
◎湖北省武漢地區法輪功學員吳志強因堅修大法,於二零零三年被邪惡綁架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投入湖北省琴斷口監獄關押。已經刑滿,吳志強被惡人逾期不放。
◎二零零六年八月,湖北鄂州市的宋春梅、王漢民、郭煥元和潘正慧四位女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八月前後,貴州省畢節地區金沙縣法輪功學員黃琳媛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貴州省黔南州都勻市法輪功學員姜玉蓮被非法枉判四年,被羊艾監獄迫害的奄奄一息,放回都勻家中,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周小朝、石登靈開車到黔南州貴定縣時,被貴定縣公安局出動車輛攔截並綁架。隨後貴定縣公安局、貴陽市公安局、貴陽市觀山湖區碧海派出所、貴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貴州省公安廳專案組等幾個部門的三十多名警察,擾亂周邊居民休息,衝進周小朝父母家中,進行非法抄家。
◎貴州省六盤水市六枝特區法輪功學員李奇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被第二次非法開庭後,遭非法判刑三年。
◎居住在貴州的湖南籍法輪功學員楊良英,因粘貼不乾膠真相資料,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被貴州銅仁市玉屏縣國保綁架、構陷,被枉判五年,勒索罰款十二萬元。
◎二零二零年七月四日,貴州安順法輪功女學員王興萍(王新平)被安順市國保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安順市西秀區法院非法開庭。
◎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貴州安順法輪功學員李榮慶,七十八歲,被安順西秀區「六一零」、國保、公安聯合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被安順市西秀區法院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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