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毅峰,男,蒙古族,出生於一九五四年五月,內蒙古喀喇沁旗人,中共黨員,二級大法官。一九九八年四月,任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盟長;二零零三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正廳級)常務副書記;二零零八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兼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八年一月,退休;二零二二年四月,被調查。
胡毅峰任職巴彥淖爾盟盟委盟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期間,執行江澤民的「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滅絕人性的迫害。
胡毅峰任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期間,與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書記邢雲狼狽為奸,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大罪。邢雲先遭惡報,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因受賄罪,判處邢雲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胡毅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
據明慧網《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胡毅峰任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至少有4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三年11人:孟桂英、鄭蘭鳳、袁淑梅、周彩霞、王榮欣、秦克靜、劉國華、王素珍、徐亞從、田育林、呂鳳喜。
二零零四年10人:王恆友、劉岩、周麗茹、李廷榮、陳樹榮、郝蘭花、張坤、劉玉鳳、孫秀芝、張妙玲。
二零零五年10人:李海燕、高雲虎、張竹梅、張毅超、孟慶龍、趙勇、柳潔、符桂英(付桂英)、趙洪霞、陳國祥。
二零零六年2人:劉文忠、劉文麗。
二零零七年2人:趙殿賓、楊宇新。
二零零八年1人:其日麥拉圖。
二零一一年2人:田素芳、於振傑。
二零一二年1人:王霞。
二零一三年1人:劉佔余。
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內蒙古有10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一三年判刑16人,二零一四年22人,二零一五年26人,二零一六年判刑34人,二零一七年判刑11人。
下面是胡毅峰任職期間的部份惡行:
案例1:孕期遭非人折磨 分娩一月被迫流離失所 王霞含冤離世
王霞女士,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市法輪功學員,一九七四年生。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九日,因進京上訪,她在北京被綁架,在臨河警察局遭到毆打。第二天,她被轉入呼和浩特女子勞教所。儘管已有三個月身孕,王霞仍被強迫幹重體力勞役,被強迫以極為困難的姿勢站立很長時間,並遭到電擊……她還曾被雙腕吊起整整一天。孕期六個月短暫獲釋,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日,懷孕八個月時,她再次被抓回臨河市警察局,警察試圖對她強行墮胎,但未得逞。分娩一個月後,王霞被迫流離失所。
王霞 |
二零零二年二月,王霞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7年,被內蒙第一女子監獄殘酷迫害致生命垂危,並被送精神病院摧殘致記憶喪失。在獄醫認定只能活兩三天的情況下,被抬回家,回家一週後,王霞頑強地活了過來。
此事被國際媒體廣泛報導後,面對善良人的關心與譴責,臨河610及當地司法、警察再次將她投入女監。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王霞又被當地610綁架,被折磨成急性腎衰竭伴隨多臟器衰竭,六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王霞曾被呼和浩特市女子監獄迫害得瘦骨嶙峋,奄奄一息 |
案例2:內蒙古十三歲少女被學校開除,被惡人強暴,十八歲過早離世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符桂英於二零零五年含冤離世。在符桂英被非法勞教期間,學校強迫學生簽名誹謗法輪大法,符桂英十三歲的女兒張毅超被市610、公安局與校方反覆威逼轉化,逼她和大法和父母斷絕關係。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張毅超的父母再被綁架,只她一人在家,霍林郭勒市610及市公安局南廣場派出所秦寶庫、趙秀發、翟拓、烏力吉等十多個惡人,到她家搜集迫害證據,拆炕拆沙發,連菜窖也挖地三尺。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日,霍林郭勒市第四中學以她父母都修煉法輪功為名,將張毅超開除。父母一次又一次被殘忍的迫害,張毅超只得在社會上流浪,備受歧視及侮辱。一天夜間,一惡徒從陽台爬上二樓,砸碎玻璃,闖進她家,把張毅超強暴。
為了躲開邪黨製造的恐怖,年僅十五歲的張毅超就被迫出去打工,不幸染上了肺結核,沒錢醫治,又不敢回家,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早,這位飽受摧殘、年僅十八歲的花季少女含冤離開了人世。
案例3:內蒙古三十一歲法輪功學員楊宇新被毀屍滅跡
楊宇新,男,31歲,內蒙古莫旗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楊宇新與新婚一個月的妻子甄海燕被當地「六一零」及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三個月不到,八月二十七日楊宇新被迫害致死,年僅31歲。屍骨未寒,他的妻子甄海燕於九月十日再次被綁架。
期間,楊宇新的親人兩次去看守所看望均不讓見,直到楊宇新被迫害致死後,家屬才接到電話。楊宇新的遺體頸下顯烏黑狀,張著嘴,雙手抱在胸前。
楊宇新被迫害以前身體健康,身高1.85米左右,體重170-180斤之間。迫害致死後體重僅有70-80斤重,而且脖子上有烏黑痕跡。
在自治區政法委的操控下,在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內蒙古莫旗警察將楊宇新遺體匆匆火化,毀屍滅跡,銷毀罪證。
案例4:一百多萬元的商店被迫關閉,經濟損失八十多萬元,劉文忠被迫害致死
劉文忠,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法輪功學員,「好消息」商店老闆,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屢遭迫害、勒索錢財。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晚,再次被松山區國安大隊和派出所警察砸破門窗綁架,價值一百多萬元的商店被迫關閉,給國家和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給當地百姓購物帶來諸多不便,也使二十多名員工失去了工作,經濟損失達八十多萬元。劉文忠被非法勞教三年,期間被惡警多次勒索錢財共計四萬多元。回家後又遭洗腦班迫害及特務秘密監控,於二零零六年七月九日被迫害離世。
案例5:滅絕性迫害也不放過古稀老人
在自治區政法委的指揮下,下轄的直轄市、地區、州、盟、縣、區、旗等基層政法委對所在地的法輪功學員大力打壓。二零零五年的一天,紅山區邪黨人員非法抄法輪功學員趙殿賓老人的兒子家,搶走老人家的講法錄音磁帶。二零零六年十月,紅山區邪黨人員又突然撲向老人的住處,開始瘋狂抄家。
幾年來,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鐵南派出所殷守明、居委會的徐採雲、街道辦事處的馬某、鄒景林等邪黨惡人,長期登門騷擾,驅趕趙殿賓,不許住在他們的管片內,不分晝夜的上門威逼,瘋狂砸門、嚎叫,害的四鄰驚恐。老人的三個兒子、三個兒媳、三個女兒都因修煉大法被綁架入監、遭酷刑摧殘。
趙殿賓老人在邪黨人員長期騷擾迫害中,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八歲。
案例6:中醫發明專利轉讓多次落空,屢遭迫害家裏一貧如洗,兒子無錢交學費
內蒙古通遼市法輪功學員周金鵬,身陷囹圄七年,二零一四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其一項中醫發明專利,轉讓費最少六十七萬元,最高三百三十萬元,都因人在獄中,轉讓協議多次落空,錯過多次機會。以最低轉讓費為標準,以十年計,周金鵬直接工資收入損失二十多萬,其他經濟來源損失最少十萬元,總計直接與間接損失最少一百多萬元。從監獄回來,周金鵬連外套都沒有,只穿著襯衣襯褲,闊別十年的家因他屢遭迫害,已一貧如洗。兒子無錢交學費,無錢買校服,其萬千苦痛難以言表。
案例7: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原中校軍官楊萬明再次被判刑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法輪功學員、原中校軍官楊萬明,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曾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再遭非法關押、誣判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