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淑玲於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被非法開庭時,給在場的法官及世人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和法輪功是合法的。警察說她「態度」不好,可能第二次庭審。
劉淑玲是天津市寧河縣蘆台鎮人,生於一九五二年二月。一九九一年她突然 「怪病」纏身,每次犯病時,那種痛苦難受的滋味無法用語言表達,痛不欲生,上醫院也查不出任何病症,這一折騰就是三年。一九九四年,就在她走投無路時,幸遇大法,煉功沒幾天,她多年的「怪病」一下子消失的無影無蹤,沉悶了多年的家庭終於迎來了久違的歡聲笑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劉淑玲作為修煉大法的親身受益者,出於對政府的信任,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向更高層國家機構反映實際情況,被便衣綁架到天安門看守所,被當地政府人員拉回,關押在寧河縣看守所後,又被關押鎮政府洗腦二十多天,被勒索3300元,才回到家中。
從那以後,劉淑玲家裏就沒安寧過。派出所人員隨時騷擾、半夜敲門成了家常便飯。截止到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蘆台鎮派出所警察非法上門騷擾五次,劉淑玲先後六次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一月,派出所協同鎮政府武裝部部長程某不出示任何證件,再次將劉淑玲綁架到鎮政府洗腦班,八天後關到縣看守所,又一個月後,直接送到天津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半。
二零零四年,劉淑玲幫大女兒照看三歲的外孫女。三月份的一天上午,女兒、女婿上班剛走,蘆台鎮派出所王貴旺帶了六、七個警察闖入她女兒家中,不由分說要綁架她,劉淑玲說孩子小,叫家人回來看著孩子。他們按住她撥電話的手,不顧孩子的哭喊,強行將她綁架到派出所。當時家裏沒有家長,只有三歲的外孫女,嚇得無處躲藏,嚎啕著目睹了他們抄家的惡行。這些沒有人性的警察非法抄家後才告訴劉淑玲大女兒。等家人聞訊趕回後,孩子早已嚇得尿了一褲子,從那以後小便失禁,半年多才漸漸痊癒。
劉淑玲被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警察祖軍,張某等,繼續重複著非法提審、逼供。劉淑玲被迫害的身體虛弱,頭暈,嘔吐,起不來床,沒有醫生醫治。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劉淑玲被寧河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劫持到天津女子監獄迫害。獄警逼她放棄信仰,操控重刑事犯折磨她。劉淑玲遭受的迫害參見明慧網報導《天津市寧河區七旬劉淑玲面臨非法開庭 》
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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