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孟凡曾被非法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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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慶市薩爾圖區43歲的法輪功學員孟凡曾,二零二二年八月被東安分局警察劫持到洗腦班逼迫「轉化」。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他被構陷到高新區檢察院,十一月十三日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期一年零五個月,孟凡曾上訴,被非法維持冤判。

孟凡曾是大慶油田供水公司職工,是畢業於南開大學物理系的高材生,在工作崗位上他工作認真、不爭不搶,獲得了領導和同事的認可和好評。他只因準備乘坐火車,攜帶的電子書中裝有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書籍,便被劫持,他拒絕所謂「轉化」,拒絕供出其他同修,因此就遭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晚八點,孟凡曾去大慶火車站乘車,過安檢時掃驗身份證時,被綁架、非法搜查。警察從他隨身物品中搜出大法電子書MP3等,後由鐵路派出所轉到大慶東安分局。第二天,白天分局派出所四人去他家非法搜家,搶劫了電腦、筆記本、打印機等所有個人電子產品和大法有關物品,於二十九日晚他被所謂「取保候審」(期限一年)回家。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孟凡曾被大慶東安分局劫持到中林街裏一個「活動中心」的洗腦班。據說,是由省政法委組織的,有山東「洗腦專家」和北京「洗腦專家」參與。孟凡曾未被「轉化」,其中一人欺騙地讓他在一張白紙上寫幾個字看看,甚麼都行,孟凡曾沒有寫下任何文字。最後,他們讓薩區東安分局加速辦理其「案件」,並通知單位嚴肅處理。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孟凡曾被構陷到薩爾圖區高新區檢察院,十月八日他被大慶市高新區檢察院構陷到高新區法院;十一月十三日下午兩點,他在高新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律師依法做了無罪辯護,最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十一月二十日,孟凡曾被非法刑事拘留。他接到非法判決,被非法判刑期一年零五個月。孟凡曾上訴,主審法官姜雲豐,了解案情後未經二審,直接決定對他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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