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同修利用法律講真相救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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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二零二二年,我在明慧網的大陸綜合欄目看到一條消息,說某某同修控告退休金被人社局扣押,此案將於某日上午九點在正式開庭。我看到這一消息時心裏很震驚,因為這麼多年來我在網上看到很多報導的都是大法弟子被非法開庭的消息。大法弟子作為原告控告社保局,否定邪惡對大法弟子的經濟迫害,法庭已經立案,準備公開庭審。這在本地來說還算是首例。

到了開庭那一天,我約了另一個同修一同去。因為地址比較偏,我們打聽很多人都不知道,心裏很著急,在心中暗暗求師父幫忙。不一會,我看一中年男子從一辦公樓的大門出來,我趕緊上去問他地址怎麼走,他說:我去長途客站,路過法院門口你跟我走就行了。我們終於提前到了法院,拿身份證登記進了大廳。

大廳裏人很多,我看到前排有一空坐,我就走過去,問旁邊一位頭髮已經花白的能有七十多歲的大姨,說座位有人嗎?她說沒有,你坐這吧。這位大姨主動和我搭話,問我是等著開庭嗎,我說不是,是親屬開庭。我又問她,你是等開庭嗎?她說是。我問她您貴姓。她告訴我她的姓名,我一聽正是在網上登出開庭消息的那位同修。我知道這種巧合是師父安排的,讓我們能配合好,把這件事情做好。

開庭時間到了,我以家屬的名義和同修一起進了法庭。原告有同修一人,被告由人社局的處長和辯護律師二人。原告與被告律師展開了激烈的辯護。我坐在法庭上,在師父的加持下,發出強大的正念,清除另外空間邪惡。特別是當律師念辯護詞時,裏邊有很多歪曲事實、抹黑法輪功的謊言,我不忍心讓律師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助紂為虐、害人害己,我就針對她發正念,清除她背後操縱利用她的邪惡,讓她得救度。在正念作用下,對方律師出現咳嗽症狀,嗓子不能發音。後來聽說律師因當庭出錯太多,就被辭退了。

整個過程有一個多小時。在中國大陸因為司法不能獨立,初級法院不顧事實真相,被權力的左右,沒有主持公道,做出了不公正的判決。面對不公,同修依法上訴到中級法院。中法受理了此案。

因為知道開庭的時間很晚,匆忙打車趕到中法大門前,忘了帶身份證。當時我心裏想我是大法弟子,今天來到這裏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這是最正的事。雖然我沒有帶身份證,但是大法弟子就是我的身份,這是宇宙中都承認的,都能暢通無阻的,請眾生不要阻攔。當時安檢人員向法官打電話請示如何處理,等了一會,法官就派書記員出來,問明了情況,把我領進去到法庭作為家屬旁聽。

這次開庭,原告這邊只有同修一人,沒有聘請律師,自我辯護。被告這邊一位處長作為法人代表,新換了一位律師。原告和被告各陳述原由。原告同修說:「我因依法控告江澤民違反憲法規定,利用手中的權力,凌駕法律之上,為一己之私,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要求高法法辦江澤民,還老百姓一個公道。本來是公民合理合法的訴求,卻遭到公安人員打擊報復,羅列罪名而遭冤判三年,這期間人社局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私自把自己應該得的退休金無辜扣押,這種違法行為應該得到制止和糾正,返還自己的退休金,向本人賠禮道歉。」

在整個過程中,法官及其他人員都在默默的聽著,整個庭內都在籠罩著慈悲祥和的場,最後原告講了自己的人生經歷,說自己從小得的是先天小兒麻痺症坐在輪椅上,生活不能自理。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得到了康復,現在可以自由活動,能獨立上街買菜,做家務等。通過自身變化,可以證明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高德大法。萬古難遇!

開庭時間約一個半小時。最後原告和被告雙方進行到最後的陳述當中。審判長問被告是否有最後陳述時,被告回答沒有。然後問原告有沒有最後陳述,原告回答說:有。然後在法庭上用平和的語氣念了師父的經文《為甚麼會有人類》,大家在靜靜的聽著,大約讀了5-6分鐘後,審判長打斷了原告說,你讀的意思我們都明白了,你還有甚麼要說的嗎?同修說:我最後希望你們都能選擇善良,有個美好的未來!法官說好,我們都選擇善良!法官宣布退庭。判決另行通知。一月之後,判決結果下來了:原告(同修)勝訴,人社局退還非法扣押的退休金。

作為修煉人,我們應該扭轉觀念不能默認這場強加給我們的迫害,利用法律講真相救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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