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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李敬輝遭綁架關押等迫害 行政起訴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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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廣東省肇慶市法輪功學員李敬輝接到肇慶市端州區睦崗派出所龍塘社區民警陳國方電話,要求他到派出所聊聊。李敬輝抱著跟相關警察講清法輪功真相的想法去到睦崗派出所,得知是就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被綁架關押十天後取保候審的事情問詢近況。李敬輝嚴肅地向陳國方說明:他不承認所謂的「取保候審」這種非法的刑事強制措施,去年已經就端州區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執法犯法、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的行為向國家、省、市各級政府和公安部門、紀委監委、人大、信訪局等等相關上級部門投訴舉報,並已向端州區公安分局遞交解除取保候審和撤案申請、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此次執法全部警察的《警官證》,包括:姓名、年齡、單位、警號、職務、職責範圍、個人身份證號碼等等信息。

這時房中另一個警察欲對他照相,李敬輝舉手制止,仍被強行照相。幾分鐘後陳國方被人叫出去,回來後就說:我們現在要開會,你先回去吧。就把李敬輝送出派出所門口,不給他講大法真相的機會。

由於去年端州區公安分局對他的信息公開申請書的回覆不予公開的理由不合理、不合法,現李敬輝行政覆議申請後已向肇慶市中級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書,正式起訴肇慶市端州區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的違法犯罪行為,要求立案追查。

據了解,過年前肇慶市端州區不少法輪功學員受到當地片警騷擾,以談話為名對學員照相、探聽學員的聯繫電話,侵犯學員的肖像權、隱私權和公民權利。

最後,奉勸肇慶市和廣東其它地區盲目追隨迫害政策的公檢法人員,有機會就耐心聽聽法輪功學員的善心規勸,為了你們的前途和家人的福祉,對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行為能不幹就不幹,能避則避,趁早抽身、儘快三退保命方為良策,以免將來惡報纏身,悔之晚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保護好人不被迫害方法有很多,只要想做總能做到的。人在做、天在看,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因為無數的事實告訴我們:人不治天治,報應是真實存在的。那些追隨江澤民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上至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徐才厚、蘇榮、李東生、王立軍,下至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警察等,已經陸續遭惡報。(本文最後附有廣東部份地區政法人員遭惡報事例。)

李敬輝被迫害經歷

二零零零年五月,李敬輝在江門市工作期間因到北京天安門廣場為大法打橫幅鳴冤,被江門市610人員搭乘飛機非法押回當地。江門市610人員還敲詐勒索他家人說報銷李敬輝的飛機票就可以不送勞教,他家人信以為真被騙走1200多元機票費(中飽私囊)。其卑鄙無恥嘴臉可見一斑。後送三水勞教所四大隊二中隊非法勞教1年。七月份他在三水勞教所絕食抗議後送三水人民醫院治療期間被保外就醫。他家人又被三水勞教所溫姓中隊長勒索支付住院醫藥費3000多元(中飽私囊)才肯放人,而且不給任何收據(怕留下罪證)。

二零零一年五月,李敬輝和陳文傑在江門市給一個同修送新經文時被其兒子舉報,陳文傑被綁架,李敬輝走脫後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被綁架,後被江門市蓬江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審判長:關英韶,審判員:林侵穩,書記員:彭高宴),和陳文傑(被非法判刑十年)一起被送到陽江監獄服刑。期間經歷種種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長期戴腳鐐、剝奪睡眠、毒打、天天拖行幾百米等等,罄竹難書。李敬輝長期絕食抵制迫害,以至於監獄為免每天兩次要監區警察帶四個人抬他去醫院監區灌食的麻煩,直接在醫院監區專門給他開個單房並指定犯人看管,以方便灌食和各種隱蔽的酷刑迫害(以免被其他犯人看到)。他直到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刑滿釋放也沒轉化。釋放時江門市610人員想把他關進洗腦班繼續迫害,就欺騙來陽江監獄接他的父母說他不想回家,他父親憤怒至極的拍桌子說:我不信,你叫他出來我當面問問他是不是不想回家?!江門市610人員見謊言被當面戳穿打臉,無奈只好悻悻接送他和他父母一起回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李敬輝在深圳羅湖區蓮塘打工期間又在荔枝公園被綁架抄家,聲稱其在江門當地多處書寫「法輪大法好」等油漆大字標語被羅湖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審判長:彭崢嶸,陪審員:劉志勇,書記員:李鴻雅)。其實江門的大法標語出現時他一直在深圳打工,根本沒去過江門,也不知此事。江門市610人員因找不到寫標語的人,為構陷他以應付上級壓力,藉機要他來江門換領新的二代身份證(出獄後一直扣押著)時,在派出所要挾他必須用鋼筆隨便寫一行字才肯把身份證給他,李敬輝當時不知其陰謀,後來在深圳羅湖看守所才知道其實是要他留下筆跡以作構陷之用。江門市610人員用心之險惡、手段之卑鄙實在令人不齒。後來他被送到四會監獄,也經歷種種不為人知的殘酷折磨,獄內曾因夜夜毒打他而每晚響徹他憤怒的控訴。他曾在裏面長期絕食抵制迫害。(詳情見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紀實」、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廣東省四會監獄惡警豢養的打手」、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曝光廣東省四會監獄的洗腦邪術」等文章)

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下午,李敬輝被肇慶市端州區公安國保警察非法抓捕(他的出租屋內並沒搜出警察想要的所謂「有力證據」,不知道是否網購設備材料被警察監控還是又有其他所謂「大案」未破想要栽贓構陷他,又或者因為他的血型是稀有血型配對成功而藉口對他進行體檢,在派出所、醫院和看守所都要驗血驗尿)。他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迫害,一直對參與迫害的人員講真相。絕食期間還發放「羈押通知書」,羈押時間為三十天。在看守所所長、獄警、辦案單位、駐所檢察官找他談話時,他就藉機講大法真相。在絕食絕水七天後,因公安國保的構陷證據不足,同時看守所擔心他絕食出現生命危險而負責任,李敬輝五月十七日被匆匆辦理取保候審釋放。

附:廣東省部份政法系統人員遭惡報事例

1、陳紹基,廣東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陳紹基曾任廣東省政協主席、中共邪黨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等要職,作為廣東省政法系統的首要負責人,曾直接領導廣東省「六一零辦公室」,積極主持和參與了這場殘酷的迫害,煽動司法人員及民眾仇恨法輪功,並命令公安人員加強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洗腦「轉化」和迫害。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陳紹基死刑、緩期二年。陳紹基長期把持政法委和公安系統,卻為港澳黑社會及公海賭船當保護傘、也涉嫌直接參與港澳黑社會的幫派糾紛,同時也養有多名情婦。

2、梁國聚,二零零二年三月~二零零七年五月任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梁在任期間操控廣東省公檢法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極其殘酷,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至少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廣東省是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梁國聚也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納入首批通告的中共官員名單之中。二零一四年六月七日,梁國聚遭惡報死於不治之症,時年66歲。

3、李春生,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原廣東省公安廳廳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被審查及調查。李春生在公安部工作七年後,空降廣東,擔任廣東警界「一把手」近八年,李春生在公安系統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李春生任公安廳長期間,廣州市法輪功學員趙萍、許慧珠,汕尾市彭文秀,恩平市吳彬森,中山市陳小月,深圳市馬興勇被迫害致死。林炎德被非法判刑八年半,周育琴被非法判刑十年、石雪梅九年,馮少勇、陳澤奇被非法判刑八年。

4、藍旭明,原江門市蓬江區檢察院檢察長,利用手中的權力起訴、誣告大法弟子,致使多達十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藍旭明因涉嫌受賄罪,被迫辭去蓬江區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刑拘,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被逮捕,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控受賄罪,在廣州市中院異地受審,二零一六年五月被判刑四年四個月,罰款二十萬元。

5、黃洪才,江門地區鶴山市政法委書記,鶴山市本地所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抓捕、入牢的,還有迫害致死的,都是他背地指使所為。二零一零年八月,黃洪才偕同兩個「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人員張國華、張國其前往福州,尋找昔日在江門地區被迫害得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欲施加進一步迫害,但未得逞。黃洪才在返回廣東途中,利用職務之便遊玩,在一家酒店喝酒後,暴死身亡。他死後,開所謂的追悼會、火葬,一切都在秘密進行。

6、許宗衡,原深圳市長,江派成員,賣力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零九年被雙規,二零一一年五月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7、蔣尊玉,原中共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是幕後領導、指揮、部署迫害各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元凶之一。二零一七年八月這位昔日在深圳官場一手遮天、位高權重的「五毒書記」被判處無期徒刑。二零一六年六月,蔣尊玉的「親家」、深圳中院原副院長黃常青被提起公訴。

8、陳應春,深圳前副市長,三十多年來一直在深圳任職,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墜樓身亡。陳應春分管深圳市財政、司法局(監獄、勞教所、戒毒所)、市政府法制辦負責財政向深圳市政法委、610、公檢法司等系統、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撥鉅款迫害法輪功。陳應春也是深圳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9、萬慶良,在任廣東省團委書記、揭陽市委書記等多個職務時,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萬慶良遭惡報被查處。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判無期徒刑。

10、朱明國,原中共廣東省政協主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判死緩。朱曾在重慶市、海南省、廣東省三個省市出任政法委書記,期間主管迫害法輪功,被追查國際多次發通告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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