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洪剛,一九六一年五月出生,山東淄博人。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中共淄博市副市長、市委常委;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中共濟寧市委常委、副市長、副書記 ;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五月任中共濱州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任中共泰安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二月,崔洪剛已被任命為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崔洪剛在泰安市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據不完全統計,在其任職三年三個月的時間裏,至少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二十七人被非法判刑,共被勒索罰金三十五萬多元;三十三人被非法拘留;三十八人次被綁架抄家,劫掠財物價值數十萬元;上百人次被騷擾,還有一部份學員被強行洗腦。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實:
二零一八年六月的一天上午,泰安肥城市法院和國保大隊及汶陽派出所的一幫人,闖入法輪功學員歐陽海燕家中(此時她因遭惡警刑訊逼供,拳擊頭部,狠扯頭髮,猛踢雙腿,頭部、腰部已嚴重受傷,腰已直不起來,還經常休克)非法宣判,歐陽海燕被誣判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一萬元;她丈夫袁榮玉被誣判一年,勒索罰款五千元。七月十九日上午十點多,歐陽海燕家的大門四敞大開,村民發現她躺在院子裏,面部紅腫,皮膚全是血泡,腿部、腰部受傷,已經昏迷。鄉親們把她送去醫院搶救,醫院拒收,歐陽海燕於當晚含冤離世。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晚上,泰安市東平縣國保大隊、接山派出所夥同岱岳區天平派出所的多個警察,闖進法輪功學員袁海榮的家,把她強行綁架到接山派出所。連夜審訊,打耳光,連續罰站六小時。國保欲把她送進看守所,但因身體原因看守所拒收。回家後,東平縣國保不斷對她電話騷擾,施壓家人,送傳票叫她去派出所接受訓話。家人害怕,一再逼迫她放棄修煉,天天吵鬧,給袁海榮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一點多,袁海榮突發心臟病離世。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泰安肥城市法院對張緒民、劉芊、韓雪華、鹿克芹、馬俊亭、胡秀香六位學員非法宣判:張緒民被冤判二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劉芊被冤判二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韓月華被冤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鹿克芹被冤判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馬俊亭被冤判三年緩刑四年,罰款四萬元;胡秀香被冤判一年六個月,罰款一萬元。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及下屬多個派出所,加上泰安市高新區良莊派出所、岱岳區汶口派出所,通過路上圍堵、撬門破鎖等手段將謝清玲、高方強、裴鳳芹、張麗霞、賈元桂五位學員綁架抄家,然後泰山區分局國保及下屬多個派出所又把李存國、楊慧霞、米培霞、周敏、趙聖文、肖愛鳳六位學員綁架抄家,並把他們先後送到派出所、新泰市看守所和泰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其中六位學員先後被非法判刑:謝清玲被冤判七年,勒索罰金兩萬元;高方強被冤判五年;周敏被冤判五年;楊慧霞被冤判四年;趙聖文冤判四年,緩期執行;李存國被冤判五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一萬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日早晨,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三里派出所和英雄山居委會的十來個人,闖進法輪功學員張麗萍的家。把家中師父法像、大法書和一個台式電腦、打印機及四百多元現金等私人財物掠去。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四年餘,中共各級公安、司法官員、警察,至今仍在聽命於中共江氏集團的迫害政策,殘害當地法輪功修煉者,從而造下天大的罪業,致使他們惡報連連,或暴病身亡,或撤職開除,或殃及家人。二零二三年八月,崔洪剛涉嫌嚴重違法,被審查調查。二零二四年二月,崔洪剛因嚴重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雙開;其違法所得被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人在做,天在看,善惡有報是天理。
崔洪剛 |